生命之狼

2011-08-21 11:24 | 作者:黎昕 | 散文吧首发

和众多的女孩子一样,曾经傻傻地做着亦庄亦幻的,但从不看琼瑶,直至遇到了狈。之所以称呼其为狈,是因为狈讲的那个故事--《生命之狼》。狈说,如果没有狼的存在,他最多是个典型的两脚走兽。是老天给了他温柔之狼,唤醒了他血液中与生俱来的野性,而最终成为了狈。

狈讲这个故事的时候,神情郑重的惊人,平日里淡黄色的怨妇式的游移目光炯炯而神,以至于我和其她几位小女生被彻底折服。真的希望生命之中能有一只至纯至的狈,支撑我们狼视世界的信念。若干年后的今天,仍孓身一人,没有嫁掉,有时便疑心当年中了狈的蛊计。于是便回忆彼情彼景,那是在一个在今天想起来仍感觉龌龊的生日宴会上发生的事,狈讲了这个很不对题路的故事。那个做东的小女孩曾告诉我,她当时又趁着美好时光在心底许了个愿:在今生今世能遇到生命之狈。我心里油然而生一丝恨意,呸,死丫头真鬼,为什么要和我借花借佛私下里许的愿一样。事情端的是发生了,狈在讲了那故事的第二个月零三天,做了一个生命里最重大的决定。为了一个誓言,一个虚无缥缈的梦呓般的誓言,选择了兑现。就那么轻轻一跃,足尖离开悬崖的一刻,在我的心目中高大起来。我没有亲历那一幕,看到的人收拾了狈留下的遗物,其中有一封给我的信。他说他就是《生命之狼》中的狈,一个因为爱而自私到创造灾难的坏蛋。那一刻,我基本是近乎窒息的,因为我分辨不清这个故事里的人们哪个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哪个是该诅咒谩骂的恶人。

好想去看看狈和狈的生命之狼的墓茔,却一直有恐惧萦绕无力自拔。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看琼瑶。想寻找一个自己这样的角色,借鉴一下伊的做法。千百次否定之否定之后,选择了遥祭。为了这个决定,我郑重其事地翻看了老皇历。招惹的同事文狐疑不已,硬缠着让我讲那个一想起来就心悸的《生命之狼》。

经不起好奇心重且豪爽的文的声色利诱,便在一个古色古香的咖啡屋里将时光倒流。

那一年天,高考落榜的我,带着情感和学业的双重失恋,以散心为由,只身随一个小学同学到s市打工,夹杂在一群略显俗气的长期打工族之中,多少有点高处不胜寒的错觉,更诱发了心底无尽的失落,幸好遇见了狈。

贯通工厂和租房间有一条距离最近的胡同,弄道里有一处园区建设的琉璃瓦覆顶的公共厕所。厕所虽高雅,却无法让一些衣冠楚楚的老男生多走几步进去如厕,尤其是某单位的那个胖大厨师。

和狈第一次亲密接触的那一天,应该是燥热难耐的。傍晚下班,正沿着胡同信步而行,忽瞥见那胖大厨师很恶俗地站在离男厕所门口大约五米的花坛沿上立体式小解。更可恶的是他的手机突然响起,身体抖动之时,骇少女之秋眸的丑陋之物暴露出来,真是恶心至极。怒羞之间,我一个夸张的大转身,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睁开眼睛,个子不高的狈无辜看着我。就从这一刻起,我和狈在斯世的虚拟情感世界里的梁子算是真正结下了。直至今日,我依然感动那天的邂逅。那至纯至美有些迷茫有些哀婉略带诗意的眼神,永久地定格在我的心底。特别是惊诧之后呼出的那缕有淡淡幽香的男子汉的气息,曾让我多少次在梦中玩味不已。可惜人生如梦,狈很决绝地踏上了寻狼之旅。

这让我常常拾遗补漏,深沉地回忆那些相聚的日子。

最喜欢和在开发区的小汽车站对面的小店门口坐着,看行色匆匆的人们或者那个衣衫褴褛肮脏不堪神经兮兮的傻乞丐用酒瓶接满自来水,和着在垃圾箱里淘出的食物,放肆的享受着。看着他不知道从哪里捡到的香烟屁股,一根接一根地抽。很特别的抽一口,然后用无名指按住一只鼻孔,让烟雾从另一只鼻孔喷出来的另类的做法。这样的时候,狈的神情很专注。狈说,这个傻乞丐私心太重,每次都要按住右边的鼻孔,让左边的鼻孔出烟。我心里一直好笑,狈怎么说出这样傻里傻气的话,而且样子很可爱。直到狈讲了那个故事,直到狈很决绝地踏上寻狼之旅,才恍然似悟,狈为什么会对傻子每次都用一个鼻孔出烟的这种乏人问津的小事而耿耿于怀了。

很多的闲暇时光,是在狈的住处渡过的,狈一个人租了一间房子,很便宜的那一种。第一次到狈的小屋,浓浓的书卷气,让我有了宾至如归的感觉。特别是狈书桌前的墙壁上贴着的一句书些的很工整的英文:WhenIdiscoverwhoIam。I'llbefree(当我发现自己是谁的时候,我就自由了),感触颇深。狈说,我是第一个进他屋的女孩子。问他为什么?他的回答让人捉摸不透,他说和我在一起感觉还是自由的。直到现在才明白,我从不追问他的过去。狈生活上很节俭,每月发了工资便往邮局跑,我却从未问过他为什么。

直到有一天,我向狈提了一个问题,成就了我经年的痛。那天,厂里的同事小语过生日,邀大家聚聚,破天荒地向我这个落寞许久的人伸出了橄榄枝。我敢保证,那绝对是诚挚的。否则,我绝不会硬拉着狈同去。一大帮滚滚红尘里的世俗男女轮番做节目狈不得已,又兼我期待的眼神,讲了《生命之狼》这个故事。贝是个孤儿,在福利院长大,后被一善良人家收养。可是,小贝上初二那年。养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双双离去,小贝觉得整个天空都是灰色的,便告别了几间颓废的房屋,外出谋生。寄居异乡的日子是沧凉的,小贝常怀揣着脱离现实的梦想昏沉的睡着。好在还没有沦落到伸手乞食的田地,而是东奔西走帮人打杂。有的时候,一个人睡在床上望着房顶一任眼泪尽情释放。时间久了,不知怎的想到了交个笔友,把自己的苦难和痛楚渲泄给一个愿意倾听的人。贝十八岁那年的一个末的傍晚,收到一封来自A师大的回信,这是贝经过很长一段时间酝酿之后的回报。令贝很高兴的是竟遇天涯同命人,因为,贝只是很盲目的诹了一个较中性的名字寄出的。想不到,一位同样身世的女孩子看到了他的苦涩,有感而发回了他的信。鸿雁往返,女孩子的好学上进感昭着贝,贝终于做出一个决定,放弃了在S市的一切。其实,贝在S市没有什么产值,这让贝得以轻松的心态来到女孩子所在的城市找了份工作,离女孩子的学校很近的。两颗年轻的心鼓励着,彼此相同的身世互怜着,贝觉得女孩子就是他今生的全部。不知道是贝命运悲惨还是女孩子更悲惨。那天晚上,天上的月亮应该是很圆很亮的吧!贝和女孩子一起在月下漫步,突然,一辆机动载人三轮车罪恶的飞驰而过,踉踉跄跄停顿了一下,又飞驰而去。留下一个黑点消逝在月色里,留下一个贝泪流满面地抱着浑身流血的女孩子向医院狂奔……

结果,佳人悄舒眉与月光永在,小贝怀仇恨故意隐线索。

贝要亲自从人海中把肇事逃逸者揪出来,大卸八块。

经过缜密摸排,终于锁定目标。是,月黑风高。小贝怀揣牛耳尖刀,敲响一扇低矮的房门。贝一眼就认出开门男人的就是将自己与女孩子弄成人鬼殊途的罪魁祸首,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但小贝还是给了他一个留言的机会:当初为什么不停下来救救我的朋友,给我最简明的答案。

因为爱。

闻听此言,贝差点呕吐了,不过贝也是个特殊的人。愿闻其祥。

男人眼圈红了,幽幽说道,他与身患重的女儿相依为命,那天,听说女儿病情恶化,心急火燎的往回赶,半路上碰撞了女孩子。在女孩子与女儿之间他选择了后者,因为爱是自私的。后来,也愧疚不安,想去自首。又怕女儿无人照顾,她这一生已经够可怜的了,能在她多待一会就多待一会吧!怕只怕……男人泪语哽咽,泣不成声地说着。

贝说,你打算怎样偿还罪孽?

男人抹了一把泪眼说,我原打算,只要女儿不在了,我一定给你一个交待。

好,还算个爷们,今天就放你一马,希望牢记你的承诺,别让我失望。走,让我看看你的女儿。

后来,贝给男人的女儿留下了二百元钱。并拜托男人常去女孩子的墓茔看看。贝说他要暂时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免得赌物思念,在男人的女儿还在之前,就会把他杀了。

……

狈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目光坚定,神情肃然。我和其他人都为故事里的贝的做法折服,但我们以为那只是一个故事。我问狈,这个故事的结局不算是完美的,假如之假如,这个故事到这里还不是结局,等到男人的女儿过世之后,贝会不会把男人杀了,然后以身殉情。或者,女孩子因为贝而复生阳世和贝重新团聚等一大堆很罗嗦的问题。只记得狈迟疑了好大一回,给了我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这要等男人的女儿走掉以后才知道。

狈走了,在讲了那个故事后的第二个月零三天,站在悬崖之巅,面对着女孩子和男人的女儿的墓茔,背对着崖谷,向后跃出。男人奔跑着,喊着贝的名字却眼睁睁地看着狈的身体坠向崖谷,变小,变小,直至模糊。

男人抱着一大摞狈让他焚烧的东西下了崖头,其中便有我的信。

后来,男人疯了,是狈用人类最残酷最无情最致命的刀砍杀的。也正是男人目睹了这不可思议的一幕,并保留了狈留下的一切。才得知,当初我问那个故事真正结局的时候,狈是怎么样的心情,狈其实早就设计好了故事的结局。也明白了,狈为什么要让男人焚烧包括写给我的信在内的一切。结果果如狈所料,若干年后,狈成了我心灵深处时常发作至疼痛的生命之狼。有了狼的狈,其狡黠与智慧,带给人们的是痛苦异常,不想也不能不翻阅的沉重话题。女孩子之于狈,狈之于男人,男人之于女儿……环环相扣,又错综复杂。当发现了生命之狼的存在,狈的身影就会曝晒在落日的霞晖里,那种苍凉,无奈,凄美的意境与与生俱来的卑微相互渗透,消弭,直至找不到自身的所在。

只留下我无心品味加了蔗糖的苦咖啡,呆呆的看着一反常态的文喃喃自语着那句英文:WhenIdiscoverIam,I'llbeferr(当我发现自己是谁时,我就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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