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闹的中国

2011-07-16 08:06 | 作者:西岳.折戟书签 | 散文吧首发

时下的中国可谓热闹,这样的热闹确是符合了中国人的性子,也顺应了中国的情形,——传统的,我们就有许多热闹的节日。像: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仲秋节,腊八节,至节;三八节,六一节,国庆节,元旦节;父亲节,母亲节……我们常见的节日就有八十六个。这样多的节日也不可谓不热闹,但我们这个崇尚热闹的民族,还是不够的,还要“人为的制造”一些“欢愉的元素”来,这样的元素,正在以倍增或者裂变的态势澎涨,来头之凶恶,势头之猛烈,大有吞噬国际节日的势头。相继那位教授提倡中国应全面实行“丛林法则”以来,“提倡民间借贷。”“房子不属于穷人。”“干脆直接宣布走资本主义道路,不要再使用什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了。”相应发生的就有了对市民发出的“螳臂当车”,“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高论,:“‘坐月子’是最具中国特色的传统陋习。”

日前的一出不失为更绝的。

云南昭通男李昌奎奸杀了不愿就范的19岁少女王家飞后,余怒未消,又将其3岁的弟弟提脚摔死。这样穷凶极恶的案子,即便在时下的中国,不认字的闭目塞听的远山里的人也知道该有个怎样的结果。可云南高院大出人们的意料给了个免死。高院副院长田成有不无见地地说:“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也要改改了。”(7月13日新快报)

当下中国的免死即为逍遥的活着,程序简单明了——死缓——有期——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提前释放。

田副院长的论调可谓高屋建瓴,别有一番见解的。又曰:此案10年后将成标杆。多么眼光深邃,何等睿智的大脑,定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不过,这样的高论却和早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胡适一样的腔调:“任何一个政府都应当有保护自己而镇压那些危害自己运动的权力。”只可惜这个新文化右派的代表人物,先后投靠了北洋军阀、国民党,一生为帝国主义侵略效力的人,一九四九年四月不得不逃往美国,最终客死台湾。

“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民意,在他的眼里,仅是自己后窍里喷射的一缕乌烟。

李昌奎,从他的行为判断,定为一个地方的恶棍,是不能与普通百姓划等号的。看上人家,人家不从,便要遭殃,这人便没有反驳和抵抗的权力。行为之恶毒,手段之残忍,便可审视出此人一贯的恶行。嚣张的恶德必然来自强力的后盾,倘若一位普通村民是绝绝不敢这样做的,即使普通人给他十个胆。

“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地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改判或者不改判,都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也不能因为大家愤怒,就随意杀一个人”。“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对法律的玷污。”

言词凿凿。

我们无法苟同田成有田老爷的“高论”,何况他的“高论”又是那样的独到,霸道,嚣张,盛气凌人。而各大“政治精英”也在竭力推崇这样的谬论。97。61%“异类之音”只不过是天真而不切实际的“狂欢”。或许,这也应验了一则旧日的笑话:俩人打官司,张三送了礼,开庭自然要硬气的多,但现场的气氛有些异样,于是,挤眉弄眼,抓耳挠腮,堂上的老爷却视而不见。情急之下大叫:老爷,我是有理(礼)的呀!老喝道:你有理(礼),他比你更有理(礼)。这样的笑话,今天倒是未必了。

今天中国官场的把戏,大抵中国人都较明白。这种明眼的,又能引发全民舆论大暴发的事,云南高院也能这样理直气壮,泰然自若,这该得有怎样豪迈的气概。这样的豪迈不得不让人揣摩云南高院的手中又会有多少该死不死,该活不活的案子引发人们的猜想呢?

李昌奎能让对自己高高举起的屠刀,轻轻地丢在一旁,个中的缘由田和李都知道。

通常,我们人民法院的天平应是平衡的,但是今天执法者与抗法者的对垒要视抗法者的财力、权力、通天的法力而把握这架天平砝码的高低。今天的常态下,“法律”在执法者的手中,不过是小小的变戏法。

副市长的闺女遭阔人强暴且无处鸣冤,更不必说无能的“小民”了。

郎咸平说:当下的中国是人C人。

云南高院的“善断”,必定会象瘟疫股席卷全国。届时,将会有更多冤魂无法申诉,更多冤气不能散去。

十年后的中国“贱人们”,也一定象鲁迅笔下的阿Q临刑前的高呼: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