蜻蜓睡了

2011-07-01 12:02 | 作者:自由是一条鱼 | 散文吧首发

One

也不知怎的,我就躺在这了,在我软绵绵的枕头旁一只花猫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当我想表达一些东西并试图把它们涂抹到白的画纸上时我鬼使神差的站了起来。我在那间装破烂的小房里找到一瓶1876年的陈年老窖。开瓶盖费了我一番心思,因为是那种橡木塞,用剪刀、铁丝、匕首,全都无济于事,最终经过一番努力在屋子漆黑拐角我找到了螺旋开瓶器。它已经锈迹斑斑了,但却很实用。

打开瓶赛后,我提着它跑到我使劲轻饮了起来。当浓烈的液体顺着喉管滑过胃黏膜进入肠道,沁人心脾的感觉油然而生。我不打算演一出被大众复制过千百遍的颓废剧,所以当我喝它的时候是抱着一种幸灾乐锅的态度的,我不知道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心理是从何而来的,但,此刻,我却欲罢不能,只得顺着它挖掘的栈道不知死活的泅渡了。

当我喝到一半的时候,我开始醉意朦胧了,我倒在肮脏散发着腥臭味的沙发上,我以为我会永远这样无所事事的醉生死,就像现在这样,糊里糊涂。我梦见我站在一条荒芜的小道上,一辆摩托被人扔在路边。我骑着它肆无忌惮的大喊大叫,觉得畅爽、感动。那辆摩托最终被我扔在一家客栈门前,我看见一个婀娜水灵的女人卖弄风骚的走到我身胖,问,客观,要住宿吗?他嬉皮笑脸满身散着浓烈的铜臭味,她的脸不知为何扭曲成一个奇形怪状的什么面具了。最终,我还是没有在那叫名为风月楼的客栈留宿,我骑着摩托上路了,穿过一片热闹的大街后,我累了,倒在一片芬芳的花丛里,沉沉睡去。

那只花猫趴在我的脸上用尖利的爪子挠我的脑门,一阵酥痒的催促下,我不得不结束那个梦,于是,我就醒了。我开始吻那只花猫,五颜六色的绒毛令我赏心悦目。我把酒仍在床上,抱着它,走到窗前,望着对面那条生生不息正发出悦耳潺潺声的小河、发呆。

我可能想到了一个女人,她很漂亮,笑容可掬。她天真浪漫的笑容会令我心旷神怡。在平静的湖面,我可能会乘其不注意从后面抱住她偏过耳轮给她一个热烈的长吻。

花猫嗷嗷的叫了几声,告诉我,它饿了。它从我的身上跳到地上,脚掌像海绵一样,毫无震动。它溜到我家园外那片葱蓉的树林里找食的时候,我发现东边天空泛起了鱼肚白。

习惯在天蒙蒙亮的时候重复刚才的动作。我不常喝酒,因为那种陈年老窖,我只珍藏了五瓶,它们过世的曾祖父留给我的。

每当我感觉不顺的时候,就会拿出一瓶,微抿一口,然后仔细盖上,放回原处。

我退到卧室里,端坐在床上,双手托着下巴,对着满是雪花点的黑白电视机、发呆。在我的写字台上搁着一封未开封的信,那是远房表妹从加拿大寄来的,她总是给我寄信,诉说她天真烂漫的学校生活和五味杂呈的恋纠葛。每当我接到他的信,都会油然而生的莞尔一笑。不过,这次,我却无心看它了。看到一半,我便把他弃在写字台缩回床上。我像只患病的袋鼠瑟缩在柔软的被窝里,四周是一片漆黑,我听见飞禽走兽的怪叫声,但我并不感到恐惧,我觉得梦又来召唤我了,我将站在一条红色的飞毯上向遥远的天国逡巡而去,我会的,美。

当微光打在那个我从北非买来的怪模怪样的脸谱上时,我仔细观察着它细微的变化。它不像原本那么可怕诡谲了,相反,散发出亮堂的亲和,质朴的看着我。我觉得,温馨,不由得笑了。

醒来的时候,阳光已经浓醇得像一杯红酒了。我推开卧室门跑到芳香四溢的院子里,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我松弛衰弱的身体立刻焕发了一丝活力。我开始放声高歌了,我唱了那英的《一笑而过》喝周笔畅的《野蘑菇》。

当我畅快做完这些时,我又是无所事事了。我对着贴在门旁边墙壁上那块三角形的玻璃看自己。我有些胖了,不像以前那么形容枯槁。

从前我总骑一辆自行车,穿过大街小巷,玩的不亦乐乎。

我把脸上黑硬的胡茬用剃须刀刮干净。打开CD机,梁静茹的《情歌?飘然欲仙的陶醉着我。阳光恰到好处射在那幅我在柏林画展上的一等奖的油画上,那身一副描述爱情的话,一个男人背对着那个娇涩的女孩……

我又哭了,我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反正,我笑逐颜开的忘我抚摸跳在我手上的花帽,神气活现。

Two

我的女孩Linta让我给她写首诗,她,漂亮,宛若一只秀丽的翠

我看着她斜飞过那幢高楼的塔顶然后落在我为她精心打造的小木屋屋檐上。有许多话要对她说,但却无从下口。

在我抽完一支名为绿色女人的烟后,灵感想大漠干沽的水井突然冒出水来,于是我坐下来,靠在写字台上,开始写这首诗。

我为它想了很多名字,像晚风婀娜、芙蓉、一剪风尘等。我会怎样开始它呢?

不知是风的怂恿,还是的唆使。我把它取名为醉生梦死,老套的颓废代言词。我还是用它做了诗的题目,我已很久没这么坚定了,我想这是最美的一次。

醉生梦死

花儿,都谢了,直留下一树斑驳,宁静的,什么精灵飞向心田,盅惑者算是赢了,一片波澜壮阔的海面,星星点点鲜艳妖媚,天人醉到几点?我还未能如愿,芬芳绿草茵茵止,月弯半醉生梦死,

我不知道这首诗Linta会不会满意,写完后,我跳到窗迥上,点燃一支烟,对着远方葱葱郁郁的森林,浮想联翩。

混乱的思绪把我从安静的酒巢里赶了出来。不知是夕阳西下还是弯下失去的时候,我又跑到阁楼小房里拿到那瓶老酒,咕噜咕噜喝了两口,我感觉醉了,躺在脏乱的床上睡觉。

Linta把门打开,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乌黑发亮的头发完成一个漂亮得髻扎在头上。目不转睛的看我,圆滚滚的大眼睛里透出晶莹剔透的婀娜。我开始吻她……

风擦过脸,一阵阵梁爽。我骑着父亲死前丢在车库里的老旧摩托,它是什么牌的已经无从辨认,因为父亲开回来的时候,印记就没有。据他说,那是在长旅游时一个无家可归身边带着一个漂亮女孩的少年以一千元的价转让给他的。

Linta靠在我的后背上,搂着。穿过一片绿油油的麦田,途经一片坑洼不平的土路,最终抵达终点站——阿蓝的家。

阿蓝一见到Linta便喜气洋洋的。他给我冲了杯清茶,给Linta倒了杯果汁。我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听她俩叽叽喳喳地谈天说地,她们聊得风生水起、不亦乐乎。

Linta总是微笑,我拿着随声相机咔嚓拍下、定格、一朵娇美的水莲。

我记得一天晚上,天降暴雨,我躲在板棚里,响雷噼里啪啦,我开始惊慌,但并未无措,就在这样一个电闪雷鸣风雨交加的晚上我创作了我的第一首曲。

它叫《小Linta》。那是种激昂的清澈,浑然天成。

后来,我抽着烟坐在柳月石下给她弹这首曲的时候,她泪眼朦胧。

Linta风尘仆仆从新疆格尔木给我带来一罐甘甜可口的橙黄色蜂蜜。Linta为我打开,并微笑着用汤匙舀一勺递到我嘴里,细心的照看我,给我讲故事

对了,她是个爱讲故事的人,她的语言并不呆板,她有自己那一套别意的叙述风格。以前,我总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写诗、睡觉、想一些天花乱坠的事。但自从她给我讲过那个故事后,我便欲罢不能了。

那个故事的主人公叫V,他爱上一个女孩,她叫Linta,他们一起唱歌跳舞,过着闲适自得其乐的生活。他们不是单纯的男欢女爱,他们的结合是为了世界和平,他们潜心研制一种使人忘却仇恨的药。老耄之年,他们成功了……

我不知道Linta为何把那个女孩取名为Linta,但,这看似不经意的安排却牢牢掘获了我,让我爱上这个故事的每个细节

Linta慌里慌张的跑到我的住所,语无伦次,说,我做了一个奇奇怪怪的梦,恐怖、吓人。

她说。

我开着辆红色本田在一片荒芜的沙漠漫无目的游走,原本打算靠在一株唯一的绿松旁,睡一会儿,但,没过多久,可怕的一幕出现了,两条凶声恶煞满嘴腥黄獠牙的泪泉睁着红如火的眼,虎视眈眈盯着我……

我的女孩是一个感性有些懦弱的女孩。她“懦弱”是因为,她担心现实真会想那条左眼空洞的狼说的,你不能和他一起,飞走,我们都会遭殃,天神会惩罚我们,用闪电劈死我们,incident,我们必须阻止你们在一起,如果你答应和他分开,我就答应不杀他。

最终,她惴惴不安的臣服了,所以也就有了那一阵子我苦闷的事,两个月,她都是一片空气。

Linta睡了,躺在我的怀里,我又喝了一口老酒,想了一些关于她噩梦的事,然后,搂着她、沉沉睡去。

Three

我不知道这惨烈悲恸的哭声是从那个黑窟窿里传到我的耳朵里的。我被这刺耳的高分贝的疼痛搅醒。

大约过了一分钟,我从Linta的吻中抽离出来。一片红彤彤的枫林里,我牵着我的女人闲庭信步。当我看见那只死去的猫又一次活灵活现的在我最近的一棵树目光精准的盯着我——时,我开始抽噎,像换肺病的老人,咳嗽不止。

那只猫死了,它陪我度过一整个葱蓉的天。那些喜笑颜开的表情生硬的刻在我的相册里。它嘴前叼着一只灰色血肉模糊的麻雀表情狰狞贪婪的撕咬着奄奄一息的猎物,我把它吃完那后满嘴是血的表情拍了下来。这是唯一一张血腥冷酷的,我爱不释手地捧着它和其他笑容憨态可掬的对比,它掘获了内心深处潜藏嗜血的强烈欲望,我知道,我需要血,像所有长着晶莹漂亮獠牙的吸血鬼一样。

Lina跑到我最喜欢的古老森林里玩耍去了,我抿了一口随身带的便装朗姆酒。我开始想一些事情,说不上稀奇古怪,但我却深深不安。也许,活了一百七十九年的我对现在这种看似无忧无虑舒适惬意生活是满意的。我有了一个爱的女人,一个漂亮优雅的住宅、一个虽然死去但会陪着我一直走下去的猫。

那片幽蓝的天空又呈现出那种怪异的紫红色了,我头皮发麻的看着它,感动恐惧、窒息。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开着从巴黎偷来的别克越野车在这条通往舒曼城的水泥路上驰骋。清爽的风吹散我的长发,我斜眼看了一眼路边正发呆落泪的小女孩。她悲伤的表情透过反光镜婀娜的浸入我的视线。我还是点了一根红色女人,我们吸血鬼家族对这种牌子的烟特别钟爱,我亦不例外。

舒曼城是一个陌生的地方,我是从一个到我别墅做客的烟酒商人那里得知这个地方的。码表显示我已走了七十九公里,如果我使用超能力的话,可以在很时间内到达,但并不像这么做,我听着阿姆的《Hailie。ssong》,我喜欢这首歌,它传达了我对幻想女儿的无限的爱。

我会有一个漂亮像我一样聪明勇敢的女儿吗?

Linta去墨西哥参加作文比赛了,她丰满的脸透着皎洁的唯美,她笑容灿烂拿着经过两昼夜费尽心思写出来名叫《死》的小说。她踌躇满志的去了,走之前,趴在我的怀里,在我干净坚实的胸膛上写了一首诗。

简单,四个字,V,我爱你。

舒曼城。灯火阑珊,几个光着膀子的魁梧大汉热情地打量着我。

我穿着黑色风衣,高筒皮靴,带了把1732年的小提琴,那是我那死去的母亲送给我的。

一片宽阔的广场上,一片热闹欢腾,各种乐器共谱凯歌,我坐在一块冰冷的石凳上,倾听一位穿着朴素长着瓜子脸的女人唱诗。她唱完后,唯唯诺诺靠近那个正弹着钢琴的美国男人,她爱她,一眼便看得出来。

亚麻色褶裙女人向我递送秋波。我拉着她到舒曼河,她坐在亲嫩的草丛听我拉琴,随便拉了一曲,她立刻陶醉,目光涣散、含情脉脉。

血从她柔嫩的脖颈间溢出来,那鲜红的诡谲嘲笑着我——张牙舞爪。

我不知道来这座城市是不是为了邂逅或者残害这个清纯有些幼稚的漂亮女孩。当我意识到我喝了人血以后,慌张的逃向别克。这是一百二十年来的第一次——五十九年前痛改前非了,自我克制失败了,一切都灰蒙蒙的诅咒着我。

驱车回来的时候,我听见婴儿的啼哭声,它是从一个破落斑驳的窗窘里传出来的。血腥的画面在头脑里编制悄然升华为一种不可言说的快慰。嘴角还残留着一抹已经风干的血,它像诡谲的疤痕紧贴唇下。那女孩吻我的时候,从容坦荡的眼神一遍遍切割者已经挥发成灰烬的诗意。不知过了过久,我开始流泪了,鲜红的液体顺着脸颊流入已经麻木的脖颈,我知道这种畅快感是荒谬的,就像黑夜里穿着蜘蛛服在屋檐上笨拙艰难飞行的普通人一样。

在我睡着的时候,那些被我埋在谷底的破碎画面重又残酷地浮现了。

那是一百七十九年前。

那天上午是风和日丽晴空万里的状态,我汲拉着断了膀子的拖鞋无忧虑漫步在一片颓谢枫叶的放学路上,那天新闻说,伦敦一正在家洗衣服的少妇莫名其妙死在搓衣板上,其面容安详,无一点痛苦的表情。我看完这则新闻后,倒在一个刚堆散发着清香稻草味的草堆上睡觉。我总是在这样的时刻睡一小会儿,因为父母无暇接送我,他们暗无天日的忙着工作。我也许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梦里是一片令人心碎的凋败,在寂静的河面上,一群白鸭经过,悠闲自得……

把我变成吸血鬼的始作俑者是在我的梦达到高潮的时候临空而至的。他穿着素黑的风衣,高邦皮鞋。剔透的瞳孔射出令人魂断欲绝的紫光。他渐渐走近,不带一丝笑容,诡谲的神情令人不寒而栗,最终,他笑了,到我跟前的时候……

我所有的记忆关于死而复生的纯粹模棱两可洗刷着早已干枯的炽热,淅淅沥沥。

当我开始怀念的时候,才惊异地发现我那工作狂的父母已是白发苍苍步履蹒跚了。我年轻富有活力的肌肉和迷人的笑容没有随时间的变迁儿背叛,它们依然定格在十七岁那青春年少的唯美意境里。

永葆青春的反常使得镇上的人开始对我窃窃私语。猜忌恐惧的眼神葱它们麻木的瞳孔里浸延到我的脸上。

离开的时候,我站在父母坟前那株已经枝繁叶茂的橡树上唱着歌德和巴赫共同为我谱的曲作的词泪雨连连。我不知道悲伤的原因源自哪里,坟里的双亲直到他们死时也不曾对我展露过一个心悦诚服的笑容,他们就像春末草原上凋败的矢车菊,无悲无喜、从容。

我想以后永远不会再来这里了,我把变成吸血鬼前写下的最后一篇日记藏在父母的坟前,永世。

Four

一个星期未见Linta了,满脑都是她的画面。

电话里,她告诉我,比赛,的了第二名。

她说,再过一个星期,才能回来,她要在那里玩下。

那只死去的猫不时在我眼前环绕,目不转睛盯着我。

电视新闻在报道一则最新消息,说是舒曼城一个妙龄少女不明原因倒在马路旁的收费亭不醒人事。但,并没有死,经检查,她的体内大量血液不翼而飞了……

我又倒在那条被我糟蹋得不成样子的床上了。我没有抽烟,1876年的陈年老窖只剩最后一瓶了,倒在床上,深吸一口气,又长呼一口气,接着,把酒瓶塞到嘴里,一饮而尽。

我又开着那两别克在这条蜿蜒曲折的山路上奔驰了,浓烈的酒味充斥着、挥发着。

一尘不染的黑夜中,那种令我恐惧的紫红色像匕首上的鲜血突兀的渗透朦胧的月光跃入我的后视镜里。它光怪陆离的盯着我——不寒而栗。

我一直想要的安定平静生活就要破灭挥发了。血从我第一次吻Linta的时候那种怪异的光就不声不响的来临了,它刺痛我冰冷的眼球,深入骨髓。它在提醒我暗示我我不该犯下的错误——吸血鬼不能喝人产生感情,否则体内的灵力会渐渐消失,直至衰竭、死亡。

我的时日已经不多了。

虚弱的躺在床上,一切都安详的可怕,寂静无声的晚上,我不在弹钢琴唱喜欢的歌了,挣扎着,尽可能延缓生命的长度。

疼痛像倒锥刺在五脏六腑逐渐扩散开来,熟悉的音色,日思夜想的面容真是毫不做作的站在眼前了。那唯美的眼神在我干枯瘦弱的身躯上徐徐绽放。我尽一切可能发出声音来,可努力却是徒然的了——

哭泣和慌张布满痛苦的眼神绘声绘色的形成一幅经年的油画,它入素洁的雪莲,洁白无暇,美丽绝伦。

隆起的肚子仿若一首无与伦比的诗在我正逐渐衰败缓慢跳动的心脏里盛放,宛若一朵永世的彩霞,熠熠生辉。

黑夜和死神是同时到达的。我把最后一缕眼神奉献给那幽蓝儒美的天空。一只五彩斑斓的蜻蜓伏在我的耳际,唱着令人醉生梦死的歌。死去的意识中还能听见隐约悲恸的哭声喝被风诗化成音乐的婴儿啼哭声,我记得那瓶被我一饮而尽的1876里面还有一滴春节永葆青春的酒。

那是留给未来的爱情饮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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