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杜邦公司学安全管理

2017-04-17 09:35 | 作者:轻清云飞 | 散文吧首发

如何避免事故隐患酿成事实,所有的企业都在探索,世界500强的杜邦公司无疑是做得最好的。杜邦公司的安全记录比美国工业平均水平好10倍,杜邦员工在工作场所比在家里安全10倍,超过60%的杜邦工厂(包括在中国的工厂)实现了“零”伤害。

但杜邦公司并不是从开始就做得很好。200年前,杜邦公司主要生产黑火药,曾发生过多起安全事故,造成多人丧生,甚至有杜邦家族中的成员。最大的一次事故是1818年,100多名员工中近40%在这次事故中死亡或受到伤害,企业面临破产。

就是这样一个身处高危行业的公司,后来居然成为当今全球安全管理的标杆,只因为在漫长的百年岁月里,杜邦不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企业安全文化,尤其是“一切事故均可避免”的安全文化理念,让杜邦每年减少数百万美元的支出,被评为美国最安全的公司之一。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都有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海恩法则明确告诉大家,诸如安全帽没系牢、劳保物品穿戴随意、不按规定程序操作设备等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均是酿成事故的直接诱因。

安全隐患四大类: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机械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的缺陷,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排在首位。海恩法则认为: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杜邦公司同样认为,“根据统计,96%的安全事故根源在于不安全的行为,而不是不安全的设备,每30000次的不安全行为就有可能导致一例死亡事故。”

因此,企业应向杜邦公司一样,从四个方面来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安全规定的执行力度检查,对违章“零”容忍,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建立生产运作的纪律性并加强监督,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进新科技,改善安全管理水平,包括安全防护的设备或手段,杜绝机械的不安全因素;发生了事故,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不能找“纯属操作者个人违章”的借口,理所当然应受到“株连”。

安全工作是一项基础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长期工作。指望一两个点子、一两次突击检查来解决安全问题是不切实际的,惟有像杜邦公司那样严格制度、落实责任、科学管理、常抓不懈,才能真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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