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警察"误打了"厅官妻子

2011-02-17 06:02 | 作者:西岳.折戟书签 | 散文吧首发

7月20日的南方都市报载,武汉公安说打错人了,因为被打是“同战壕的人”。看来“当官的又打起来了”,这其实算不得什么新闻,那回是一个北京的优秀警察和武汉的优秀警察打起来了,为何呢?是因为他们“太优秀”。

这回倒不是警察,是我们"公朴们"不用亲自动手的斯杀。由此我们不难推断,如今官场的恶是显而易见的,尊夫人被打按我们中国人的常理推断:一是属“人民内部矛盾”,自己人打了自己人;二是大家都是坐轿子的同僚,某人出口恶气而已,从此便会天下大平;三仅是黄仕明“呛”了某同仁或某领导,而这同仁或领导要比自己的能耐大,可以撼动武昌区,武汉市以及更广的官场网络。所以黄妻子的苦(即黄的苦)应只是皮肉之痛,,不会波及性命,请列位放心。

再一个推断:一是黄仕明虽身居官场,但恐仅是单枪匹马孤身作战或体力不支或许盘根错节不足或后继乏力;二是黄虽居官场,但对自己的实力估计不足,不会专捏“软柿子”,自然要触霉头;三是基于前二者大约黄仕明不会盘马弯弓作一个架势,只会实打实,皮肉受苦便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否则,即便冲撞了谁,任何人也奈何不得。

说是打错了,首先不弱智的人不会相信打错了,即使你说了一万个理由也不会是打错了,而是应该打错的。表现在:首先是“光头们”的霸气,其次是十六分钟的群殴,此时此地却无领导过问;三是打后又被关押;四是头十天的警察守候和派出所长给守的厕所门。这般特殊的待遇普通百姓大抵是无格消受的。

黄仕明是可怜的,黄仕明又是幸运的,倘若是个无权、无势、无财、无勇、无谋的五无百姓即便被击毙也不过是个“暴民”,是要被国人诅咒和唾骂的。

“光头们”旅游去了,是因为他们对某人作出了贡献,是有功的,旅游是应当的,都是公家的事。

总有披露我们的代表们今天被拿下明天换个名头照样做官的事,这不常有的事么?!

我们的开国领袖毛泽东主席倡导的人民公仆是“为人民服务”,那不过是早已过时了。

“官者”,“管也”,这便是中国帝制统治劳苦大众的一把遮天大伞。今天,假若我们的公仆们把握了法律的方向盘,便可随心将法律这个巨大有力的车轮向胆敢藐视自己权力的贱人们毫不手软地碾过去,直到将其化为齑粉。同僚且能如此,何况百姓。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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