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小说是精神鸦片

2008-06-16 13:06 | 作者:晨暮随心 | 散文吧首发

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居然中国还有文人要发扬中国的所谓武侠精神,不但网络上对武侠小说的创作大加宣传,而且还有一帮知识分子将“武侠小说”搬到了中学生的课本上。这跟大学教授在学术上剽窃和弄虚作假一样的可耻和无知。好像我们这个国家又到了非暴力维护公平不可的地步了。

众所周知,只有一个国家的法制和人权得不到保障,象旧中国那样的老百姓才会渴盼除暴安良的侠客们来替他们打报不平。虽然旧中国的老百姓心里是那么渴盼侠客的,但是在现实中,我们还没有真正找到侠客替百姓在乱世里行过道的,我们只见过那些有点武力的被官家逼得走投无路时,不是落草为寇了,就是上梁山起义去了,要么就傻得象清末的“义和拳”一样结果在武侠精神的作用下干出一场误国误民蠢事。如果说一个人面对他人的不幸做点善举的事情,就叫武侠精神,我想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们都不会答应的,因为即使他们没有武功,但他们的善良不是假的,不是要靠武功装配自己变成侠客才会有善举的,而是一个个善良的人出于对他人不幸的自然人性的反应。

中国的武侠精神,说白了只不过是愚昧的老百姓一代接一代做的白日罢了,这种白日梦正是乱世里的流氓头子们利用来称王称霸的有利武器,象刘邦那些流氓,一旦胜利便是皇帝老儿了,而做白日梦的愚昧百姓们则仍然是皇帝老儿的奴才,只不过是旧主子换了个新主子罢了,其它的什么都没变,主子的特权照样是主子的特权,奴才的灾难照样是奴才的灾难,一点好处都没有。

中国“武侠”,正式见于传记的,是从司马迁所著的《史记·游侠列传》开始。但是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首先引用韩非子的话:“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从法家的观点看来,“二者皆讥”。

儒家向来讲求以礼和德治国的方针,但却不懂得以法治国的重要性,我们想建设一个和谐社会,光讲道德和礼仪方面的教化,而不讲求法制和民主,这好比你劝狗在面对黄金巴巴不要吃一样的可笑。文的不行了,就用武的,官家欺负老百姓,告状无门,便因此滋生了一种侠客的梦想,所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者。然而在现实中那些侠客们并不是真正出于济世的目的做侠客的,而是社会的法制不健全,他们是被迫当侠客的,说得不好听一点是土匪,他们这种被迫走上以武力反抗社会制度的人,大都不是落草为寇的就是上梁起义去了,哪还有闲工夫到处去象金庸笔下的侠客们游山玩水和谈情说

咱们看《水浒传》,里面的英雄好汉们,他们大都是一些讲哥们义气的土匪,他们对自己的兄弟很讲义气而对外人简直杀人如草木。大家说武松是不是英雄好汉?如果大家觉得武松是英雄好汉,那么这种人不是猪头就是混蛋。众所周知武松杀人向来是分义气行事的,而不是分善恶行事的。别的不说,光讲《水浒传》的第三十回里他的所作所为,就足见武松根本没有一点人性可言,完全是一条莽汉。他血洗鸳鸯楼,滥杀无辜,将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也一并杀害,杀完之后还豪气冲天地在白粉壁上写上“杀人者打虎武松也。”一个稍有点人性和理智的人,都会极度痛恨和鄙视武松这种侠义行为。这种人杀人跟那些纯粹为了恶杀人的本质没有一点区别,都是以武犯禁,用现在法理学界的术语来说都是犯法行为。

我们这个社会还提倡武侠精神是很不正常的,简直跟婴儿长到二十岁后还在拉完屎后撅着屁股,要他妈妈擦屁股一样的幼稚。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有人性和理智的文明人,而不是动粗的莽汉。现在那些写武侠小说的作者,明明是干着婊子女神主义(骗钱)的勾当,却还在那里恬不知耻地说什么现代社会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很需要弘扬一下中国传统的武侠精神。这用李敖引用胡适的话说:“武侠小说不要脸。”

中国的武侠精神从来就没有给中国人民带来过真正的和平跟公平,它不是千百年来帮助一批批改朝换代的流氓头子做“愚兵”上阵杀敌的“愚兵经”,就是给社会制造了无数的唐吉·珂德。

记得我小时候,有几个哥们,在学校里拉帮结派结果被别派打败了,他们几个偷了家里的钱跑到当地山冲里那个破庙去找老和尚要学武,弄得大家啼笑皆非。这还是算好的,有些看武侠小说中毒很深的,极端的只是个别的,比如跳楼学着侠客飞的咱们不说了,咱们现在说点普通的例子。比如有些青少年看了武侠小说之后,觉得打架那么过瘾,读书那么枯燥,而且小说中的侠客们大都从小就是死了妈的,又大都是大字不识的,多自由自在啊。他们因此从小就满心的暴力倾向,总以为自己是做大侠的料,结果他们侠客没做成却成了囚犯。你们别以为我危言耸听,我自己差点就成了其中一员,幸好阴差阳错让我爱上了文学,多读了点书,有了些对是非的分辨能力,不然那后果真的不堪设想。也因为这些原因我每写一篇文章,都会极其严格要求自己不许说谎。我写了一些小说,虽然它们艺术成就不高,但我还没写过一加一等于二之外答案的反智作品。这主要原因,是我深知其害。

话题扯远了,还是言归正传。可以这么说中国的武侠小说是中华民族最脑瘫的文人,创作的精神鸦片。它里面除了一堆可供愚民做白日梦的“武侠精神”之外,没有一点可取的思想文化成分。它既没有日本推理小说的思辨精神,也没有美国科幻小说的科学精神。它唯有的优点是可供法盲和无知的愚民们做做白日梦,或者被别有用心者如俨仲子之流骗取聂政那种莽汉,当当剌客,其它一点用都没有,只有害处多多。在金庸笔下那些侠客更是一个个像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似的活得潇洒,一个个大字不识一个,不仅人生活得丰富传奇,而且最后大都好戏收场,不是抱着美人归的,就是登上武林至尊的。还是黎鸣先生说得好:“武侠小说是老年人的童话年轻人的白面。”

在今天这个和平年代里,咱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首先应该做的是讲理或者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动不动就用暴力的手段来解决。据报道,当今中国人愈来愈喜欢暴力,这完全与传统中国人崇尚“礼以和为贵”的和平主义精神严重相违背。造成今天这种后果的最大原因,跟当下中国文学艺术愈来愈暴力滥泛不无关系,当然也有政治方面因非正义的行为所造成百姓压抑感的原因。但我认为造成今天中国人愈来愈暴力倾向的主要原因,还是文学艺术创作方面愈来愈低俗(暴力和虚情假义泛滥成灾,这种文学艺术对人向正常智力发育十分不利,它就像拉着人走下坡路一样轻松,但结果使那些读者变得愈来愈白痴)有关。现在的小说文的不是上床(谈情说爱)的主题,就是武的上房(打打杀杀)的主题。

最后套用鲁迅说那些导师的语气来做个结论:什么鸟武侠精神,什么鸟武侠小说,说白了只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利而欺骗人的把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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