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

2008-06-16 13:05 | 作者:晨暮随心 | 散文吧首发

??我们都是扮演小丑的木偶,只是不知道谁来控制连在我们身上的线。??佛曰:凡事讲求缘法,生亦是缘,死亦是缘……??马克思站在大英博物馆的楼顶一边向下抛《共产党宣言》,一边拿着麦克风大声唱:相信自己,不用再怀疑。??一??别人说我走路的时候左摇右摆,实在是糟蹋了那身衣服。我说我不穿衣服实在是要糟蹋大众的眼睛的。中国自古有个光荣的传统:反对糟蹋。为了既不糟蹋衣服又不糟蹋大众的眼睛,我想有以下三种办法:??其一:把我的双腿锯掉,从此不再走路;但这又实在糟蹋了一双好端端的腿(虽然不是什么又白又嫩又修长的玉腿),不可行。??其二:把众人弄瞎或者弄成哑巴;但这必然糟蹋无数的眼睛或嘴巴,并且违背现存所有的德行标准,不可行。??其三:所有人都不穿衣服,像原始社会那样。所以后来的名著中都要引用这样的经典:人们有了羞耻心就穿上了衣服;人们物质和精神达到了最高的文明(强调精神文明),就开始了全世界的裸奔,并且饱了无数色狼的眼福,必然降低犯罪率,次方法可行。??二??早上喷啫哩的时候不小心喷多了,于是顺着额头往下淌。我想到了《灌篮高手》里流川枫被人一棒子削在后脑勺鲜血流了满脸的样子。所不同的是我额头上的是白色的“血液”。据说神的血液好象晶体一样的白色,此时我就可以把自己想象成“神”——多么伟大的构想啊!不过传说中神的头发也是银白色的,皮肤以及穿的衣服都是银白色并且几乎是透明一样,所以说神是看不见的,至少在白天是这样的(有鬼的特征,但本质的区别是神不怕光),而晚大概像一宝贝似的一闪一闪亮晶晶,但非凡人所能看到,所以我并不是神。??这样也蛮好:不是神才可以装神,是神恐怕要去装人。这和不帅装帅,不酷装酷,帅了酷了偏要去装痴呆傻×一样。由此得出结论:我们也应该像猪一样,把大葱插进鼻孔里——装相(象)。??三??好久没有联系,前几天我接到了高中同学Miss杨的电话,她让我猜她是谁,我说不知道,她说你猜嘛,我说同学我要去方便,不介意的话我挂了啊,她说呀,你小子,连我都忘了,我是杨,我说啊,真稀罕,我以为你死了,不,我以为我死了,在地狱里没有人会打电话给我……她说你过国二(计算机国家二级考试)了吗?我说连省一还没过呢。她说“省一”是个什么东西?比国二难么?我说大哥啊,国二是国家二级,省一是全省一级,我不知道哪个难一些!……她说放假的时候咱们聚一下,我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是可以的。她说你怎么了,不快乐吗?我说天天喝真快乐,娃哈哈果奶,今天你喝了没有???那一夜我好久没有睡着,我的眼前反复出现这样的情景:二十年后同学聚会,到场的男人都穿着几万或者几十万的礼服,女人们都打扮的异常精致,相互挽着手走进香格里拉大饭店,门前停着几十辆跑车,宝马,法拉力,大奔算是最差的。在宴会即将开始的时候,一个像闰土一样的家伙骑着一辆破自行车后面拖着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姗姗来迟,他眼巴巴地对门卫说:“大哥,让我进去吧,我是来参加同学聚会的,求求你了。”门卫大声训斥:“滚远点!老头儿。”这一幕被站在楼顶的Miss杨看见了,她把他领了进去。“你咋混成这样了?”“孩子他妈跟人跑了,她说我不能给她幸福,我操他妈呀!”旁边的小孩眯起眼睛冲着Miss杨笑,她将嘴角一撇:“这小孩是哪里冒出来的?脏死了!”他什么也没说。??喝酒,他自顾自地猛喝一气,直喝得排山倒海山崩地裂昏天黑地,人们都忙着跳舞。热闹属于每一个人,而他什么也没有。小孩没吃过饭似的,一通肥吃,那德行和男人喝酒时一模一样,像个傻×。??平静,像没有风浪的海面;只有绚烂的灯光和凌乱的舞影。??突然穿来一声撕心裂肺地哭声“爸,你说话啊,起来啊,爸爸……”那男人躺在冰冷的地上,动了动嘴唇,发出微弱的声音:“孩子,爸不行了,今天高兴,你看那些人都是爸的同学,以后凡事要靠你自己了……靠……自己……”??他死了,因为酒喝得太多,或者真得太高兴了。??我睡着了,不知道明天是否能醒过来。??四??不知什么回事,我最近竟喜欢吃樱头肉(而过去是排斥那甜了吧唧的味道的),这多少有些小女人的情调。而每次那师傅盛得肉太少,以至于饭没吃光,便只剩下稀溜溜的樱头汁了。我舔着嘴唇,看着那颜色实在红得可,于是泡饭搅了搅大口吃起来。也就是在此时我突然感到自己仿佛魔鬼在吃人血炮饭,这感觉很恶心。而凡人吃人血会很快一命呜呼的。鲁老笔下的小栓不就是么?他竟敢吃革命党人的血,简直是罪大恶极,不死才怪。此时的情景勾起了我对童年的一丁点回忆。那时候家里穷,每顿饭好象也没什么象样的菜,于是什么大酱腐乳便成了家常便饭不可缺少的佳肴。我就将它们拌在饭里大口大口的吃下,好象还挺香(虽然我一直以为大酱那东西和厕所里的那东西有异曲同工之妙),吃得眉毛上汗珠直往下淌,想必是胜过今日吃火锅的——多苦的日子人都能挨过的;好日子则越过越会鸡蛋里挑骨头,由此得出人的一大特点:贱。??五??男寝有个穿木屐的家伙,其实这也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特别之处在于这家伙一年四季都穿着木屐在走廊里招摇过市,好象他家穷得拣了两块木板做了唯一一双鞋子就是——木屐。??当然夜里和早上那木屐踏地之声尤为令人振奋,其人走路很快,故而踏地之声尤其连贯好象打竹板要开始唱数来宝了。??我曾不止一次的躺在男寝的床上听到木屐声,却从未真正与那人对面,这无疑给那人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那大侠到底何许人也???终于有一天我起夜,睁开迷蒙的双眼,前方有一家伙健步如飞,虽然我五百度近视,却也看了个大概,那家伙全身赤裸,除了一条皮肤一样颜色的内裤之外,个头高大,肩膀宽阔,俨然一个成熟男子的体形;加之我敏锐的听力,那人正是传说中的“木屐”。??想必他也发现了后面有人,于是一哈腰“嗖——嗖——”竟然施展出陆地飞腾法,其速度之快令人瞠目,而他的脚上毕竟是一双木屐啊!我跟他不上,气喘得厉害;我正欲放弃揭开“庐山真面目”之时,之听见“咕咚喀嚓”,其声音爆裂之干脆,让我不得不循声音望去。??原来那家伙左脚木屐底断裂,同时人栽倒在地上,使出一招狗啃屎,以头撞地,宛如一颗原子弹爆炸的声音。我以为那家伙这下可完了,谁想五秒种这家伙竟然扶墙坐起来,大声嚎叫起来:“我的木屐,我唯一的定情之物啊,咋就这么不结实啊?哎哟我的天哪……我可怎么活呀……”??见此惨状,我连忙逃之夭夭,这家伙要赖上我把他弄傻了可没地方说理去。??自那以后,木屐声果然销声匿迹了。可是好景不长,每每熄灯之后,定会听见有仿佛一百多人穿着木屐走正步的声音,且经久不绝。??这下完了,捅了木屐娄子了!??六??我怎么也弄不明白这件事情:我居然会迷上了大型游戏,这说起来我实在没脸见人。这大概是十年前比较盛行的娱乐活动,如今已是e时代,相比网络仿佛原始社会(顶多奴隶社会时期)留下来的剩骨头,而我仍乐此不疲。??那是一个幽暗的小屋,大多男性,和我年纪相仿;当然也偶尔有几个长得本来就不怎么样却涂出烈炎红唇一样的魔鬼面孔的女性,嘴里叼着半截烟卷,手插在后屁股兜,仰着脸,歪着脖子,好象得了偏瘫;其实我倒是也想装出一副痞子样,但后来对着镜子反复打量了一下自己这张脸,觉得我当不了陈浩南,这就是说在这条路上我是没有前途的,顶多当个拿片刀趁陈浩南不注意偷袭他不成反被一刀砍死的几十个打手中的一个。用标准的上海话说就是:猪猡或是小瘪三。??七??别人说我帅,并不是打心眼里真的以为你帅,只是惊异于你的打扮怎么这么另类,这样有创意,甚至多少有点×。最近学校有一个人跳楼(我只是听说,并不曾亲见),初闻此消息的人也都会惊呼:哇噻,简直帅呆了!verycool!我想这是对我言论的有力证明。??八??我坐在教室里等待上三四节英语课,仿佛一只准备下锅的鸭子,很无聊——等待的滋味总是空荡荡的。长了脚的人走掉了,除了我之外,我是个长了脚却不知道怎么走的人;但我还是觉得要比那些长了大脑却不会思考的人强一些。我的生命里仿佛总是在等待戈多,总是在等待,并且渐渐地习惯,习惯等待……??抠鼻孔,直抠得红的血像喷泉一样涌出;挠脑袋,直到头发一把一把地落下来铺满桌子;挖耳朵,直到嗡嗡作响,什么声音也没有,这就是的生活,怕是有一天要用脑袋撞向那白的墙,可惜那墙不结实被我一下子撞碎了,然后我拌倒在地上咯死了。关于死,有这样一个公里,即一个人要想真得去死时是不会告诉别人的,而我整天把死写下来应该不算违背这个公里。如果这个公里的逆命题即告诉别人想要死的人都应该去死也成立的话,那我大概真得应该去死了。??九??老师在上面大发脾气:“你们这群蠢东西,这么简单的听力都不懂。可真气死我了!”我在下面用十几种字体把《十年》的歌词写在听力的练习册上。我发现自己的书法越来越拽了,简直可以气死王羲之,羞死颜真卿了(可惜他们已经死过了,没机会再死一次)。??听力课上我有两种感觉:??一、困,晴天是阴天也是。??二、耳迈像天的耳包子,很蠢的感觉,压得我耳朵好疼。??两者的唯一联系是:没有耳朵的疼痛感我大概已经睡着了。??上次四级考试只得了47分,我实在不晓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及格线离我到底有多远???是不是三万英尺???是不是几千几万个光年???长了耳朵却不会听,听懂了又不会写,写上了又不认识,认识了又记不住,记住了却用不上,好容易用上了结果却是错的;所以不能用正常的思维去答题——只需要大胆的蒙且必须蒙,而大多数情况是蒙不出高分的,没听说那个白痴靠蒙过级的。通不过是正常的,是规律,是必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历史的趋势。??四级啊,我是死也过不去了?!??十??为什么人能看见透明的东西呢?莫非人的眼睛里有一种可以穿透透明物质的物质么?应该是的,不然怎么会很少看见有人与商店的玻璃门撞得不亦乐乎?!??女人是水做的,怪不得纯净得如天使一样;男人是泥捏的,怪不得总是脏兮兮的。水会使泥变得更稀,从此不再坚固;泥也能使水变得浑浊,从此不再透明……??什么时候灰飞烟灭,什么时候才是真正的回归到了透明——我以为那是万物的本质与归宿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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