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场生存法则

2010-04-23 23:41 | 作者:风生云起 | 散文吧首发

新官场生存法则

据4月21日湘声报登载,湖南双牌县两会期间政协委员胡佐军因大会发言被当地县委郑书记定为“有政治野心”、“个人英雄主义”而被停职检查事件,让人大跌眼镜,不禁怀疑这是不是官场新生存法则――发言也会被处分。

胡委员作为县政协党委推举的发言人,就双牌县招商引资工作向大会作专题发言,其发言内容根据县情实际,有分析、有解决办法,应该是很有水平,但是还末及其发言完毕,郑书记就已经批示“这是县里将要实施的招商计划,有政治野心、个人英雄主义、发言稿收回”。至此,郑书记的不悦恐怕是司马昭之心了,不免有妒贤嫉能、打击压制的嫌疑,有如当头棒喝:小子,竟敢抢我台词,哪里走!看来要想在官场做事,断不可太露才。

此外,郑书记执行力、洞察力能力惊人,发言者话末说完,他已作完批示,并且从后面看透人的心灵,从而防患干末然,至于会后马上召开县委办主任、县委政协主席开小会,下午秘书长即作出决定收回胡委员的讲稿,及至第二天召开的有县长、县纪委书记等参加的小会,无不彰显双牌县执行力之强。但其间公众或许也看到了,种种执行仅仅是在执行郑书记个人的意志,其他委员的声音乃至公众的声音并没有得到尊重,众委员“想为胡委员承担一点责任”却回天无力,有如皇命难违,看来要想在双牌县这个地方为官,应该谨记“顺者昌、逆者亡”的古训,自动噤声,目视交流。

不要太相信言论自由之类的话语,这要看你在什么土壤生长。值得庆幸的是,双牌县官场失声,媒体却没有失声,要不然胡委员就只有背着“莫须有”的罪名苟且偷生,其余各人不仅不敢讲话,更要人人自危。

其次,在这一事件中还有一件事不太懂,何为“政治野心”?这个在文革时期大得吓人的帽子,扣在一个小小的县办副主任身上,倒让人另眼相看这胡委员了,因为大凡有政治野心的人,无不是坐拥万贯,麾下应者无数,但胡委员这样的人怕也不过是纵有一肚子雄才伟略,却是报国无门的人而已,如果反过来看,郑书记倒是发现了一个人才。

至此,这一条官场新规则应该理解为:末做官者,如果偶有露脸机会,必不可得意,谨记多说“某某领导说过……请领导指导”;已在官场者,切记不要头脑发胀,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场合都要是“在某某正确领导下……”;已经下马的官员,生存环境恶劣,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想当官的换个地方,不想当官的,下海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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