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

2013-04-04 00:02 | 作者:彼岸枫 | 散文吧首发

生命出现的那一刻,生命就开始忙碌。可是大脑都未曾思考,身体在为什么奔波?一身疲惫,满脸沧桑,直到轮回,不曾停止……

-------活着,不只是生命的延续

雷洛问阿祥,人这一辈子,为什么活着?阿祥挠挠头说,老爷,我不知道。 ­

雷洛收回放在那片碧绿的柳林处的目光,落在那一池子初绽白荷上,那写满沧桑的脸上用皱纹堆出一抹历尽世事的笑容,用已经沙哑的声音说,活着,为了吃饭。阿福不懂,只能用敬畏的目光仰望着雷洛,并努力的伸直双手,仔细的打着遮阳伞,为雷洛遮挡日傍晚仍带光芒的余晖。­

阿祥不懂,雷家拥有已经很难用数目计算的财富,而作为一家之主的雷洛,竟会说出这样的与他相似的生活目的。­

雷洛抬手缕了缕他那很是稀疏的灰白的头发,定了定,像似强调的又说了一句,对,是的,活着啊,为了吃饭!­

五十年前的雷洛,第一次出现在警官的招聘处,年轻,英俊,但稚气十足,招聘的阿叔问他,为什么当警察?那你为什么当啊?雷洛傻的像只鸵,嘻哈着反问阿叔。那,您老人家为什么当警察啊?­

混蛋,我问你小子呢!想挨电激找死你!­

阿叔不要吓唬我嘛!我会尿裤子的喔!­

雷洛故意做出害怕的发抖怂样。­

MD!要不要混饭吃,下面排队的狗多着呢,不知道,下一个!­

雷洛一边机灵的躲闪阿叔挥舞的警棍,一边嘲嚷,阿叔当然为了吃饭嘛!您别这么凶嘛!会吓到后面小狗崽的!­

阿叔停下手中的活,把架在鼻梁处渡金的镜框扶了扶,定了五秒钟,猛地哈哈发出雷人的笑声,用力地拍拍雷洛肩膀,不尽兴又砸了砸雷洛的胸膛,好,真是志气相投吖!有志气,今后就跟着我干,有我吃的就不会没你喝的!哈哈…­

阿叔不要这么小气嘛!我也要吃的,不只是喝汤,哼哼,您可别小瞧我,我将来可是要干大事的人呐!­

你个臭小子,懂个屁,吃饭乃是人生第一大事,这个吃饭呐,可是有学问的,这辈子你要会吃,就会大有出息的,好好好,以后有的是机会,阿叔再慢慢给你教怎么吃能吃出水平!来来来,你现在就去我的副手,跟我一起淘汰淘汰,选几个忠实的狗崽…混蛋,挤什么挤,一个个来,身高年龄家庭基本情况,那边那边,先登记去!­

雷洛不意外自己能被选中成为警察,因为凭他的外形条件,加上自己在街头两年的混混经验,得到这份所谓的工作,当然易如凡掌。他本来不想当警察的,可是老妈以死相逼,说儿子啊!没有个正经工作,迟早会饿死的,并使出她的绝家武器,绝食,无奈,自己告别已经建立起来的不小的团伙,放弃舒适的生活,找了个老妈所谓的正经的活儿,其实那点儿工资都不够他当老大的零头,虽然他只是领有三个人的头。令他意外的是,竟然以自己故意整出的歪理准备气气招聘的没想到,人家还真收了,没办法,只有认了,雷洛挺沮丧的,再也不能过逍遥自在的花花生活了。不然,这次可不能编谎给老妈交差了,因为,为了确保这次成功找工作,老妈亲自督阵了,不远的站在他的旁边,笑眯眯的看着她。雷洛是个子,是个只有妈妈知道的孝子,别人都说雷洛的坏话,说雷洛忤逆,可是雷妈妈知道,儿子很乖很懂事,他只是不愿做给别人看。早晨的太阳像是刚刚酒醒,脸蛋红红的摇摇摆摆的出来,细风一摆,雷妈妈的身姿显得特别单薄。雷洛眼睛有点泛潮,算了既然她喜欢这份工作,那我就做几天哄哄她咯!这个女人,得烦我一辈子,我还得养他一辈子,还得任她打骂!可是雷洛心里很是温暖有个她,老妈!有她就知道自己不孤单,有她就知道有种牵挂,有她做事就在心里有点分寸,有她,他才能来到这个世界,才能健康的长到现在!曾经在雷洛十五岁的时候,雷洛给关二爷磕头我自己的尊严发誓,雷洛长大了,他要用生命保护这个女人!雷洛把尊严视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而且他自己当时除了尊严再也没有什么。收回视线,雷洛又想,干嘛要我呢?运气这么背?该买本彩票咯!­

当时的雷洛就是想先抄着这份工作干着,不就哄老太太开心嘛!再说拿着警棍戴着大盖帽,走在街上挺神气的。­

老太太不愿意雷洛在街头混,觉得那是丧天良又丢人,风险又大的不正经事儿。可是在雷洛眼里,混混和警察一个样,在那个年代,黑白不分,再说他做的是劫富济贫,劫他人富济自己贫!雷洛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看看现在这世道,那些用屁股做椅子、肥头大耳的所谓人民的衣食父母,果然是衣食靠父母,而且窃取的手段极为卑鄙下流,自己相比较而言就道义、干净多了。所以雷洛对于这份工作毫无兴趣,只是等待一个恰当的时机,好给老太太一个交代,然后重出江湖,继续他的钪镪四人行。雷洛当时只以为这只是一个过渡,哪成想,自从那个太阳晕红的早上,雷洛成为一个戴大盖帽、穿绿衣服的警察后,竟然这一生都没在脱下它。这是雷洛万万没有想到的。­

(一)­

阿叔是在雷洛生命中具有影响的第二个人,第一个是雷妈妈。阿叔姓李,叫什么,很少有人知道,因为他是半路从外地调任的。精通美食,善于品尝,嗓门大,长了一副老爷脸,所以二十年前大家就叫他阿叔。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阿叔作为他们那片片警的头,一直都挺照顾那的人,秩序基本良好,虽有混混小偷小摸的情况,但是杀人犯毒的恶性事件还是很少发生的,因此当地人尊称他为阿叔,也很配合的上交分子钱,供养这群警察。阿叔很喜欢雷洛,嘴上不说,可是大家都看的清楚,对于雷洛,十分的包容,即使是雷洛顶嘴。在这片土地上,这个局子里,除了雷洛没有人敢。对于雷洛身上那股的痞子气,阿叔也十分的赞赏,称这是嬉笑面对生活。阿叔的喜爱让雷洛的虚荣得到极大的满足,有点忘乎所已,走起路来也飘飘然了,于是雷洛喜欢上了这个混饭吃的职业。暂时忘掉了要离开念头。阿叔有事没事的就会把吃饭、把美食扯进话题,刚开始雷洛还觉得新鲜有趣,也油腔滑调附和阿叔,偶尔也会理论几句。可是,毕竟是个年轻人,还是个年轻的男人,不久雷洛就烦了,一听到阿叔讲吃饭,他肠子都抽筋。­

这天阿叔又开始了。雷洛实在忍不住了,压了压快要冲出脑门的怒火,蹦出嘴唇的脏话,转身后在靠窗户的桌子上端了杯茶,走到阿叔面前。­

阿叔,请喝茶!雷洛想用茶堵住阿叔的嘴。­

嘿嘿!茶这真是个好东西,好茶需要精工细做,不同的茶泡时需要不同的方法和程序,茗品时需要适当的环境,恰当的心情…­

评论

  • 彼岸枫:顶一下,推荐阅读~
    回复2013-07-17 13:32
  • !:最后怎么在讲茶,离中心又有点偏…
    回复2015-07-23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