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误人子弟的新课文——评茅于轼《市场经济中新的伦理与法制》

2013-02-03 16:22 | 作者:夕阳红 | 散文吧首发

一篇误人子弟的新课文

——评茅于轼《市场经济中新的伦理与法制》

2005年,在关于中学语文教材选文颇有争议的背景下,广州市高级中学在语文课改中采用了由广东教育出版社选文编写的新教材上课,且改革力度很大,新课文占54%。有报道称,当时为适应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文化氛围,体现广东特色,广东版高中语文课本在“走近经济”单元中,收录了经济学家茅于轼极力美化宣扬资本主义私有制和极端私有观念的《市场经济中新的伦理与法治》一文。(原文网址附后)鉴于用做教材的这篇文章,对莘莘学子伦理价值观乃至政治信仰的形成产生的负面影响事关重大,故而有必要对该文作一番剖析,看看作者所声称的“新的伦理与法制”究竟是些什么货色。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为有助于阅读学习过该文的广大中学生分辨真伪、甄别是非,本文拟采用相应的教材分析法,按原文七个自然段的顺序,有重点地对该文的若干错误观点进行批判,以正视听。

文章开端的第一自然段,作者便直言不讳地提出了全文的核心观点:改革最深刻的变化是人们从“无私奉献,为国为民”到“人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的思想观念的变化。这个观点,是典型的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所信奉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一腐朽人生价值观的翻版,根本谈不上是什么“新的伦理”。这种危害祖国、背离人民、见利忘义的人生价值观,是对党中央提出的“八荣八耻”荣辱观伦理价值的公然挑战,是对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肆意歪曲。其次,必须指出的是,作者声称的那些破公立私转变观念的“人们”,决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而只能代表借改革之名大发横财的、由一小撮唯利是图的投机分子组成的特殊利益集团。这些人信奉资本主义私有制,崇尚个人利益至上的私有观念,是由他们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的。作者声称,“现在相信为国为民无私奉献的人越来越少了”,“这样一种观念上的变化深刻地改变了人们判断是非的准则,从而也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此论是对无数为国为民无私奉献乃至流血牺牲的仁人志士和革命先烈的诋毁,是对中华民族先民后己、先国后家的民族精神和传统伦理的背叛!试想,在鸦片战争后屡遭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瓜分的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如果没有革命前辈为国为民无私奉献、前赴后继、不屈不饶的抗争精神,如果人人都把“个人利益至上”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和个人行为的准则,能有今天屹立于世界东方的新中国吗?能有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华民族吗?!再说,茅于轼提出把有利于保护个人利益和个人财产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这与改革开放总设计师提出的判断改革是非成败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也是水火不相容的。

作者为进一步宣扬“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伦理观,在其文的第二自然段一连提出三个自问自答的问题:“这样的变化(指破公立私的观念变化——笔者注)是好是坏?它产生的后果是什么?我们应该追求一个什么样的道德规范?” 这第三个设问是阐述全文核心观点的重点话题。那就不妨让我们顺藤摸瓜,看一看作者在其声称的“道德规范”的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在第三自然段中,作者对上述前两个设问给出的答案是:从根本上破公立私转变人们观念的“这场改革已经给大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中国人从改革中得到的肯定超过失去的”;甚至说,“这场改革的基本推动力,正是个人对自己利益的追求。从世界范围内看,市场经济成长的二三百年从根本上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面貌.在此期间人们生活的提高超过了过去人类历史上几千年的成就.这一成就同样是来源于个人对自己利益的追求,而不是对什么主义的信念”。由此可见,作者为了极力鼓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无比优越”和确立私有观念的“神奇功效”,甚至连尊重客观事实和符合事物常理这一起码的科学态度都弃之不顾了。上述观点的谬误之处,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说“这场改革已经给大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显然是信口雌黄。作者偷梁换柱地把只能代表特殊利益集团的所谓“人们”和“大家”强加于社会公众,其目的无非是为了瞒天过海,自圆其说。其实,真正已经获得“巨大经济利益”的,是那些趁改革之机疯狂敛财大捞一把的暴发户和贪官污吏,广大人民群众是沾不上边的。其二,说“中国人从改革中得到的肯定超过失去的”,这更是本末倒置,昧着良心说瞎话。别的不说,就说中国人为改革付出的几千万工人下岗、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沉重代价,这样的“失去”绝非给他们加一点工资的“得到”就能弥补的。其三,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任何社会变革的基本动力,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这是连学过一点社会发展史的中学生都知道的社会科学常识,而号称“经济学家”的茅于轼竟然说,“改革的基本推动力,正是个人对自己利益的追求”,也就是说,人人追求自己的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这个荒谬绝伦的逻辑,实乃贻笑大方的无稽之谈。此外必须指出的是,作者的“市场经济成长的二三百年从根本上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面貌”之说,是在极力美化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树碑立传。作者另一句不便直白但用心险恶的“而不是对什么主义的信念”的说明,则意在彻底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和马克思主义信仰。

作者在充分肯定私有观念的基础上,继而又在其文的第四自然段和第五自然段进一步浓墨重彩地美化和鼓吹衍生私有观念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说:“到了市场经济时代,每个人的利益都受到保护,个人利益只能通过人们之间的合作来实现,也就是通过交换,彼此都从交换中得益.这种人际关系使得全社会的财富不断增加”。“市场化的改革承认了个人有追求自己利益的权利,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常识早已雄辩地揭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保护的是少数资本家阶级的超额利润,绝不可能保护包括直接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雇佣劳动者在内的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流通领域的市场交换,只能产生交换双方货币意义上的经济效益,而绝不可能创造实物意义上的社会财富,同时也绝不可能发展以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国民经济。资本家阶级的超额利润是剥削所得,绝非是什么“合作”和“交换”所得。显而易见,以上作者的奇谈怪论是违背客观事实、反马克思主义的无知妄说。

茅文第六自然段回答了第二自然段提出的涉及全文核心观点的第三个设问,即“我们应该追求一个什么样的道德规范”?他说:“要求人们无私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我们要为私字平反,我们更要树立尊重他人的私和自己的私同样重要的观点,问题就全部解决了”。茅于轼首创的这个“市场经济新伦理”的道德规范,其核心内容只有一句话:允许和尊重人人都追求单纯的个人利益。综合茅文相关观点,他认为:只要做到你私我私人人私,社会就进步了,财富就增加了,经济就发展了,人人就得益了,“问题也就全部解决了”。如此荒诞不经的逻辑,还用得着我们再耗费批判的笔墨吗?在茅氏的伦理字典上,从头到尾只有一个“私”字,压根见不到一个“公”字的踪迹。他所信奉的,是有私无公的个人利益,而不是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他甚至认为,无私奉献、为国为民、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都是“冠冕堂皇的口号”,一心为公“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照此说来,难道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是“冠冕堂皇的口号”吗?难道中外古今无数为国为民舍生忘死的仁人志士和民族英雄,都是虚构的吗?毋庸置疑,茅于轼的“私字经”和“道德观”是自欺欺人的痴人说,同时也是其践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生价值观的真实写照。我们不堪设想,如今《市场经济中新的伦理与法治》一文入选教材,向莘莘学子灌输茅氏“私字经”和“道德观”,将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作者在以上六个自然段中极力兜售了所谓“新的伦理”仍觉意犹未尽,继而又在文章结尾的最后一段中声称还要用“新的法制”来维护“新的伦理”。纵观全文,我们不难发现作者强词诡辩且又原形毕露的逻辑轨迹是:讲市场经济,绝口不提其社会主义属性;讲个人利益,绝口不提国家和人民利益;讲社会财富,绝口不提共同富裕;讲“新的伦理”,绝口不提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讲“新的法制”,绝口不提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这一切,足已无可辩驳地表明:

茅于轼所称道的“市场经济”,是贫富两极分化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茅于轼所鼓吹的“新的伦理”,是破公立私、个人利益至上的邪门歪理:茅于轼所声称的“新的法制”,是维护少数人发家致富特殊利益的合法外衣。这就是《市场经济中新的伦理与法治》一文误人子弟的要害所在。

【附】茅于轼《市场经济中新的伦理与法制》网址:

http://wenku.baidu.com/view/c0f31f7002768e9950e73804.html

评论

  • 千年狐:不管是建设中国还是整垮中国,只要把中国的教育问题解决掉就行,两种力量谁赢谁输,国民教育上见真章。只是痛苦了孩子们。
    回复2013-02-16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