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时代(一)

2009-09-02 17:58 | 作者:比干后人 | 散文吧首发

这里的习俗是“正月里,不剃头”,据说,若不遵守这一约定俗成,便会死舅舅。至于舅舅让谁给弄死的?不知道,反正早晚得死。习俗的力量虽然看不见却很强大。我曾经对此不屑一顾,结果差点吃大亏。

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儿子出生后的第一个节,因忙,没能赶在节前理发,春节后没过正月,头发就已经长得令人心烦意乱了,于是我决定第二天就去理发馆处理掉它,可没想到却遭遇到一场亲情阻击。岳父大人在吃饭时偶然听到了我的“决定”,饭后,便把我叫到他的房间,板着面孔,极其严肃的与我谈了一次话。岳父既是位资深老党员,也是严苛至极的一家之长,他经常动不动就召开家庭会议,对家庭成员不合规矩的地方严加训斥,有时偶尔还会对他儿子抡起巴掌。但对于我,客气多了,毕竟是姑爷啊。他的谈话颇有艺术,七大弯八大拐的,把我绕迷糊了,才巧妙地转入正题,点拨我说:“忍一忍,过几天再去理发。正月里不剃头。”我决心打破一次惯例,便故意问:“为什么?”岳父答道:“都说正月里剃头会死舅舅的。”我用调侃的口吻说:“可我已经没有舅舅了呀。没事。”岳父倏地从沙发上直起身板,目光如电,声音中带着强硬:“可你的儿子他有舅舅!有俩舅舅!”我儿子的舅舅,不正是他老人家的儿子吗?我居然没想到这一层,真该死!我顿时蔫了,心里还有点发毛。看这架势,老爷子可是要发火了。他要真发火,动手可就是没准的事了。千万不敢惹怒他,为这点小事吃耳光,实在不值,服软吧。“行行行。”我忙不迭答应,“明天不去理发了。出正月再说吧。”

从那以后,我便不再在正月里走进理发馆,尽管有时候头发长得可以扎小辫也不会偷偷去剪掉它。倒不是不敢挑战旧习俗,只因为曾经给过老人一个承诺。君子以诚信为本嘛。

不过,你还别说,“正月里不剃头”的老规矩在这座城市里是相当有威严的,除了有那么一小撮本来就没有或已经没有舅舅、或根本就不在乎什么舅舅舅妈的另类之外,大部分人还是很买账的。关于这一点,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你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春节前那么几天,几乎所有大大小小的理发馆都人满为患,而春节后整整一个正月,则是绝大部分理发师一年之中最清闲的日子,主要靠闲聊和摆弄手机打发时光。有的理发个体户则干脆一直歇到“二月二,龙抬头”才重新开张,信心满满地打点新一年的生意。

农历二月初二,古民俗认为蛰伏一的“龙抬头”了,于是阳光明媚、万物复苏。这一天,民间会用盛大的庙会来彰显它的欣欣向荣和生命活力。而对于我来说,也是个理发的好日子,可以把春节和正月里的烦恼全部剪掉,从脑袋开始轻装上阵,爽!

今年的二月二,我蹬上自行车,迎着春风,前往我习惯去的理发馆理发。它离我家比较远,骑车子需二十分钟。其实,我家楼下就有两间年轻人开的小发廊,但我还是愿意多跑些腿,因为对它有感情了。

然而,等我骑到时,迎接我的却是一把又粗又大的铁链锁——它关张了!门前的人行道早已被小商小贩们挤占了去,有卖烙饼的、卖熟食的、卖香烟的、卖酒水的、卖卫生纸的,好不热闹。我望了望依然悬挂在大玻璃门之上、写着“新市场理发馆”字样的牌匾,环顾一下四周,心里羼杂着各种滋味:惋惜?遗憾?怀念?怅然?哀悼?……说不清楚。

总之,一个时代结束了。

这么说是有原由的。

那是一家老牌子理发馆,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便有了它,别看规模不大,只有五张笨重的老式理发椅,却是堂堂皇皇的国营单位。那个年代,一提国营单位,那可是爷,牛!备享尊崇。能挤进国营单位工作,绝对是一件无上荣耀令人羡慕得要死的事情,没有很硬的门子,你甭想!

我是在一九七八年初从军队退役后来到这个城市的,曾经在这一片叫做“新市场”的旮旯角蜗居了若干年。名为“新市场”,其实根本就没有一点市场的氛围。那时候,这里是一个城乡结合部,有一大片平房区和寥寥几栋只有三层高的某单位宿舍楼,住着百余户人家,包括我在内。为这一带居民服务的商业网点布局是典型的五十年代模式:一间粮油店、一间小百货商店、一间副食店兼卖菜蔬果品和肉类,一间小五金商店兼卖自行车,再有就是这家老字号理发馆了,清一色的国营单位,统统都挤在一段只有一百多米长的狭窄马路两旁,然后,四周被大片大片的庄稼地和农舍簇拥着,带着几多羡慕和嫉妒,颇有点“农村包围城市”的味道。

那是一个纯粹的国营时代,也是一个令人难忘的贫穷年代。之所以难忘,是因为它穷得非常平均,其平均的程度相当惊人,家庭与家庭之间收入的差距甚至不超过百元。也正是因为穷得实在太平均了,打建国之后的数十年间,人们谁都没有富足过,既没有见过富足是什么样子,也没有尝过富足是什么滋味,所以小老百姓们的心态都很坦然,每个人都安贫乐道,在贫穷中怡然自得,在贫穷中相互扶持,在贫穷中同心同德,在贫穷中想富足——大概是只存在于天堂之中的富足吧。

梦想富足,原是人之本性,但在那个年代,梦想只能是偷偷进行时。所有的人都不喜欢贫穷,谁不想收入多一些、生活过得好一些呢?然而,中国人经历了几十年的社会革命以及一场连一场的政治运动,却不允许人们去触摸富足,尽管这些革命运动是以改变贫穷为号召为标榜的,而改变贫穷的唯一革命方式却又被设定为剥夺富足,掐灭涉及富足的任何念头和苗头!为了说明这种剥夺和掐灭的合理性,又必须在逻辑上严密论证后堂而皇之地将富足与罪恶画上等号,然后,专政工具就会紧跟上来,为这套怪异悖论保驾护航。于是,小老百姓们就只能这样谨小慎微地生活着,噤若寒蝉,不敢问津贫穷的反面,只能把富足的梦想悄悄藏在心里,作为朦胧的远景去瞻仰去膜拜,就像海边的人们在欣赏海市蜃楼一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好比二月二到来之前的那条龙,在寒冬里苦苦蛰伏着,等待抬头的那一天。

一九七八年的春天,中国的大地上,黎明前的黑暗尽管已经消退,但是曙光尚未出现,理论界仍然不知疲倦地折腾着,还在进行激烈的白刃战。而小老百姓们是最现实的,他们管不了那么多,每天都要面对的事情不外乎柴米油盐衣食住行。我就在他们中间,是他们的一分子,与他们共同度过那段大变革前的贫穷岁月

而主宰着新市场一带居民日常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的,正是那段一百来米长狭窄马路两旁的国营商业网点,它们货架上和库房里摆放的东西,代表着当时一般百姓的生活水准。诚然,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买得起它们货架上所有的物品,而且每个家庭过日子的方式与节俭程度也各不相同,可是有一样是共同的:谁的生活都离不开它们!在那个绝对不允许个体经济存在的年代,它们是至高无上的,没有任何竞争对手,充满了统治者的权威和优越感,它们就是一个完整的时代——国营时代。

今天,当我平静地回忆并写下当年的生活琐事时,总会从内心深处发出微笑——曾经沧海的微笑。

我退役后来到这个城市,被有关部门安置到一家制造电机的国营工厂上班,直接定为二级工,很受照顾,令那些学徒工们嫉妒得要死。学徒工,是每个初进厂的人必须经过的阶段,期限为一至三年不等,月工资只有十八块二毛五分钱,而二级工则拿他们的两倍:三十六元五角。这是重工业标准。若是轻工业如纺织、塑料、玻璃之类,同样是二级工,只拿三十三块钱。虽然只差三元,却很让人不服气。若按劳动强度而言,那些三班倒的纺织女工们,她们流下的汗水和所受的劳累,丝毫不比电机厂的冲床工人要少,凭什么重工业就要比轻工业多拿三块钱呢?没有道理嘛!不服归不服,照样得干活儿,没人敢怎么地。现在回过头去看当年的工资制度,整个感觉是莫名其妙匪夷所思!

更令人费解的是,这样微薄的工资竟然拿了十多年不曾涨过,而且从来没有发过一分钱的奖金。据说发奖金是搞物资刺激,属资本主义那一套,大逆不道,凡此种种,须格杀勿论!

也许你会说,可那时的东西便宜呀。的确如此,但人们在比较一个事物时,常常会忘了计算一下比例。我每月拿36元工资的时候,其中的一半以上是用来填饱肚子的,而且必须精打细算,不敢随便和朋友聚会喝酒下馆子,否则就会捉襟见肘了。

其次,考虑到以后的娶妻生子、建立家庭,应该未绸缪,每个月还要抽取10块钱存到银行里去。虽然杯水车薪,总比没有强。这样一来,口袋里就所剩无几了。再买双鞋子、袜子,买件背心、裤衩、洗头膏、针头线脑什么的,拍拖逛两次公园,和对象在外边吃两次便餐,基本上就囊空如洗了。往往到最后一个星期,就会像烤鸭一样伸长脖子,天天盼着快点发工资。

中国人素来有节俭持家的优良传统,而这一传统在那个36块钱的国营时代则被发挥得淋漓尽致。钱,是有数的,如何让有数的钱花出更多的内容,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嘴里抠!省吃俭用省吃俭用,省吃是第一位的,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因为吃的费用占去全部收入的五成呐。说到省吃,首先要打交道的就是粮油店和副食店了。

当年,粮食是按城市户口配给的,以发放粮票为凭证。粮票又分为地方粮票和全国粮票。地方粮票只能在本省使用,全国粮票则可通行全国。如果出差忘了带全国粮票那可就惨了,你就算是腰缠万贯也买不到饭吃。不过,那时也没人腰缠万贯。

而口粮的配给又是按劳动力的贡献度来确定的。孩子和老人的配给少;有工作的和没工作的不一样,没工作的,你就少吃点粮食;有工作的,活儿重一点和轻一点也不一样,重工业系统的职工,每月的口粮定量是28斤,轻工业系统只有22斤。如果是条壮汉且又在轻工业的工厂上班,那就吃不饱了。怎么办?自己想辙去!是不是中国粮食缺?根本就不是。我们平日买回家的大米也好面粉也好,都是在国家粮库里储存三年以上的陈货,基本上吃不到新鲜的粮食。那么,粮食都到哪里去了呢?我想,大概是支援世界革命去了。比如说,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抗美援越,就耗去并不宽裕的中国200多个亿!

抗美援越?现在35岁以下的年轻人完全不知道是咋回事了。我曾经参加过那场酷烈的战争,是越共军队中的一名战士,在越南南方作战。当年的中越关系,那可是“同志加兄弟”(胡志明语录),罡罡的铁哥儿们,“七亿中国人民是越南人民的坚强后盾,辽阔的中国领土是越南人民的可靠后方”(毛泽东语录)!中国真的很慷慨很仗义,要什么给什么,自己的黎民百姓一个劲的勒紧裤腰带,而我们在前线部队里吃的军粮都是上等的中国大米,白花花,香喷喷,馋死你。我回国后竟然有很多年都没能再吃上那么好的大米。

信马由缰,扯远了。再回来说说食用油,也是配给的,按人头平均,每人每月二两,凭票供应。你一定会很惊讶,一个月才二两油,够谁吃的呀?当然不够。那怎么办?不是告诉你了吗,自己想辙去!

粮和油,都必须到粮油店去购买,拿着粮票、油票和购粮本,别的地方你根本买不着。从某种意义来说,国营粮油店掌握着众生命脉的“生杀大权”,因此,粮油店的职工就格外让人敬畏,而能成为粮油店的职工,则是一件令人垂涎三尺的幸事,因为这份优厚的工作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

口粮,除了定量供应之外,还有粗细搭配的比例限制。在北方,粗粮占百分之七十,细粮只有百分之三十。细粮就是小麦磨成的面粉,粗粮则包括玉米(俗称棒子)面、小米、高粱、荞麦等等,还有大米也归入其中;在南方则相反,大米是细粮,面粉算粗粮。

居民的口粮就是严格按此比例供应的,但也不是铁板一块。这里有一个“潜规则”,只要你谙熟此道,便可比别人多获得些细粮。什么“潜规则”?就是与粮店职工搞好关系,成为好朋友,或者找机会帮助他们解决某些难题,那么,当你去购买粮食时,自然会得到“投桃报李”的回馈。比如说,粗粮中的大米,通常都是很次的那种,发黄、糙、碎,煮成饭后没有米香味,难以下咽,但偶尔也会有些好大米供应,数量不多,一到货,一般都会被粮店内部职工们私分了,或者悄悄留出一部分给铁关系户。

油,也是如此,除定量供应外,还有品种好赖的问题。好点的有花生油、大豆油,稍微次点的有菜籽油、葵花籽油,更次的有胡麻油、蓖麻油,后者炒出来的菜有股子怪味,我直到今天都吃不惯。现实就是这样:有的人,总能买到好油,而且不止二两;有的人,永远只能吃有怪味的油,而且绝不会多于二两。

你不能不赞叹中国的关系学微妙至极,而且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谁的关系广、路子野,谁就是爷,小日子过得就是比别人好!此传统一直流传至今,并加以推广到方方面面,在官场中尤其好使……

再来看看副食。副食包括的范围较广,与老百姓生活饮食最为密切的不过三四种:蔬菜、咸菜、肉、调味品。

国营副食店里卖的蔬菜,按现在的标准来看,统统都应该拿去扔掉。蔫、黄、带好多泥巴,好的和烂的混杂,你还不能挑挑拣拣,买不买;而且品种少得可怜,天还凑合,整个冬天就只有大白菜,爱吃不吃,你还必须整车整车的趸回去,再想办法储存起来,方可熬过一冬。否则,你在严寒中只有靠咸菜度日。

说到咸菜,那可是这个城市的“名小吃”之一。它的口味与南方的腌菜、泡菜截然不同,除了咸就是咸,死咸,咸死!现在,人们吃咸菜大都是尝尝鲜、搭搭口,主要配稀饭;可那时候,咸菜却是家家户户每日餐桌上必需有的一碟。因为它很便宜,而且齁咸,故特别能下饭,还可以节省其它菜碟里的消耗量。对于那些子女多、特别困难的家庭来说,它可是活命菜,一碟五分钱的咸菜,配上几个窝窝头,一家人就能维持一天。工人们上班,路远的中午通常都不回家,自个儿带个饭盒,饭盒里装的午餐总少不了咸菜或干脆就是咸菜。

肉呢?你会问,难道没有肉吃?当然有。不过可不是像今天这样可以随心所欲的买,想怎么吃就怎么吃。肉也是凭票定量供应,也是每人每月二两,全都是冷库里拉来的、至少藏三个月以上的冻猪。刚屠宰的新鲜生猪是见不着也吃不着的,大概只有在农村婚丧嫁娶的红白事中,把自家养的猪杀了,但这种情形也不是常有的,何况也与城里人无缘。城里人啊,你们就凑合着吃冻猪吧。即便如此,一般的家庭谁也不敢天天吃肉啊,都是把全家人口的肉票攒到一块儿,瞅个年节什么的,一下都买齐了,包一顿一个肉丸的饺子,可着劲的吃,那就是过年了,美!

买肉的时候,绝不给你分部位,还带皮。你想要后座(即猪大腿),瘦的?没门呀!一刀下去,砍到哪儿算哪儿,爱要不要。不要?还不卖给你了,该干吗干吗去。下回再来,认得你喽,还给你来一刀,专拣最次的部位,尽板油,拿去!这么鼓捣你几回,你就不得不老实听话,赶紧瞅空儿巴结巴结卖肉的同志,说两句好话,但求以后刀下留情。

因为来之不易,大家都很珍惜不多的吃肉机会。买回来的肉,先把肥的部分炼出大油来,以补充植物油的短缺;炼油剩下的油渣再剁成末,加到菜里和成馅儿,用来包包子。你还别说,那叫一个香!

猪骨头是不需要票的,价格也还算低廉,但数量并不多,尽管肉已经剔得相当干净,还是被人抢着买,晚到一步就买不上。人们为什么要买这些几乎没有肉的骨头呢?后来,我被一位朋友硬拉着去串了一个门,才知道其中的奥秘。

去串门的这家主人是一位工人老师傅,在“大炼钢铁”的年代曾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过去,那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我在他家吃了顿饭,啃了一堆红烧里脊骨,味道真不错。也就是这个部位的骨头无法把肉剔得太干净。老劳模事先知道我要来,特地一大早赶去新市场副食店,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买回来一箩筐骨头,先用开水烫一遍,再把有点肉的里脊部分挑出来炖成红烧,招待我这个异乡客;其余没什么肉的棒子骨,用斧头把它们砸断,慢火熬成汤,骨髓就全融化到汤里了。

饭将饱,他闺女给我盛上一大碗骨头汤。汤是乳白色的,很浓,上面罩着一层油。姑娘端上汤来,先往里加入一点盐和味精,再撒上一把碎香菜和葱花,笑眯眯道:“喝吧。小心别烫着。”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穷困中挣扎,先是在印支战场上摸爬滚打,战争结束后返回祖国,依然是一贫如洗,肚子里就没有正儿八经装过什么油水,今天,在如此温馨的家庭氛围里喝了这碗鲜美无比的骨头汤,简直惊为琼浆玉液了!

饭毕,我抢着帮忙拾掇,端起那一大盆啃得七零八碎的骨头要拿去倒掉,老劳模连忙摆手制止,说:“没你事。没你事。快坐下。一会儿沏点茶喝。”姑娘接过我手中的骨头盆,小声说:“这骨头可不能扔,还有用呢。”“还有用?有什么用?”我挺纳闷。姑娘一笑,说:“你不懂。就别管了。等着,我马上给你沏茶。”说完,把那盆骨头端厨房去了。朋友在一边瞅着我直乐。

回去的路上,朋友才告诉我,那些骨头还要回锅,再熬个三回两回的,为的是多喝几遍汤,直熬到没了味了才罢休。然后,把这些已经毫无油水的骨头晾干,装入麻袋,攒够一定重量,再卖给来回收废骨头的,能卖几毛算几毛。回收的骨头将被送到骨粉厂去加工成做饲料用的原料。

我无语了。贫穷,真是一所好学校。

五年之后,老劳模成了我的岳父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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