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寂的夜

2008-06-13 18:21 | 作者:晨暮随心 | 散文吧首发

有的时候,相识是一种缘,有的人只是轻轻的来过,却永远烙在他人心间。有的人,刻意逢迎,却被轻描淡写。且珍惜身边的一切,但要随意,莫执拗。

——题记

末末才知道音乐在孤寂、黑暗的里,有如此巨大又蓬勃的作用。她一个人在偌大的房间里,呆坐在地板上。虽是初秋,天气微凉,末末也丝毫没有在意。她的注意力仍然在和孤独纠缠,手机上保存的号码,翻来覆去,竟没有一个想打过去,或者确切一点说,是没有一个能打过去。因为,此时是深夜,熟悉的人已酣然入睡,不熟悉的又怎能轻易打扰。

如此的夜,没有一个人会像我一样寂寞独守,窗外的霓虹灯和川流不息的车来车往,那些红男绿女,那些温情、拥抱,甚至糜烂的生活,都离我好遥远。末末如是想。

写了一半的东西,也不想再继续下去,明天交稿现在只能假装不急,都说“寂寞让我如此美丽”,此时的末末,却是依旧憔悴,揽揽头发,从镜中看到自己模糊的影像,还能与一年以前那个又能玩、又能笑,写起东西来丝毫不怵头的年轻女孩一样吗?活力、青似乎都在一年间凋谢了。成熟了吗?末末边想边点了一支烟,在烟火的明灭之间,末末的眼角有滴晶莹的泪珠。

遇上朗迅,是末末一生中到目前为止最快乐的事情,却想不到,也是她此时最大的伤痛。他是一个那样阳光、那般潇洒的男人,正是末末心中一直渴望遇见的那种运动型的男子,永远都是精力充沛。末末是在一次采访中邂他的,采访结束,按照惯例,末末会接受被采访人的邀请,一起吃顿便饭。其实大多时候,在吃饭时,末末会捕捉到更多相关的信息,把人物专访做的风生水起其实凭借的就是这点。在饭桌上,被采访人邀请了几个朋友作陪,其间有一个男子,谈吐幽默却高雅,让末末不由的发出会心的笑。那个男子,就是朗迅,于是就此熟识了。

第一次接受朗迅的邀请,末末也奇怪,寂寞的空气里嗅不出一丝欢乐的味道,末末休假在家却无法忍受这种在一般人看来的美妙时光。于是末末给朗迅发了条信,“好无聊,想喝酒”,其实只是试探一下这个男人会不会做出反应。朗迅随即回了电话,说他恰好也无聊,不如一起吃饭,于是约了时间地点。末末依旧是素面朝天,丝毫未做装扮。

末末打开了那台从高中一直带在身边的收音机,开始听歌。每次摸到了收音机,末末的心就暖暖的,这台老牌的德生收音机,是母亲给末末买的,每次看到它,末末就忆起了母亲的笑脸,虽然现在相隔在两个世界,末末依旧相信,母亲一直在关注着她,关注着她的每一步成长。在月光微泻的黑暗中沉浸在音乐里,有种说不出的惬意。舒缓的音乐伴着男生,是MUSICRADIO里陌生的歌,却足以让末末的心情不再孤寂。

又想起第一次和朗迅的见面,末末到的时候,朗迅已点好了菜,他穿一身浅灰色的运动服,倒也好看。末末穿着一直随意,那天也是一身白色运动服,十分相宜。

月亮逐渐露出了脸,月光如霓裳之舞,古筝弹出的《明月千里寄相思》,末末继续听音乐、喝茶,这完全是个拥有中国情节的女子,从来不喜欢咖啡,虽然也愿意闻咖啡那种略带糊味的浓香味道,却因为睡眠的困扰不敢再做尝试。

朗迅不再像初识般那样给她打段话,闲下来的时候,也会在MSN上发几句问候语,轻描淡写的,却从此像个女人般矜持起来。末末在想,或许是他工作忙吧。他是个工作狂,末末了解,也从朗迅的同事、朋友口中证实到。

又忆起第一次吃饭那间幽静的小店,能够在那片繁华地段淘得出如此雅致的地方。末末知道朗迅不是一个单纯粗心的男人,他了解末末这样玩弄文字的女孩的喜好,点餐也很别出心裁,平素不怎么食肉的末末那日也吃了不少。喝的是啤酒,在这样的小店弄瓶红酒来喝,似乎有点不伦不类。在愉快的氛围中,末末的心情也好了不少,于是对朗迅名字的取笑之话,末末也随口说了出来。末末觉得那该是一家手机店的名字,而且不很大气。朗迅哈哈大笑,继而说这样议论别人名字可撒谎ibu礼貌的行为。末末脸红起来,竟不由自主的吐了吐舌头。朗迅接着说,你是第一个如此直白又准确的说出我名字的含义,来,我们干一杯。朗迅放下酒杯接着说,这个名字就是我自己在上大学后改的,当时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能有一个不大的手机店,当一个笑老板足矣。末末,你知道吗,当时的我是离开家几千里去上学,报完名,身上仅剩了二十一块三毛钱,可是那也不敢给家里打电话,那是我一个学期全部的生活费……

末末又点燃了一支烟,在认识朗迅之前,末末是不吸烟的。思念一个人的味道,就如同香烟一样,未燃之前,是那种烤烟叶的香味,有一种深沉又无法描述的甜美,点燃之后,深吸一口,沁入心肺的更多是苦涩。就像刚开始吸烟的时候,总会感觉又呛又流泪,时间久了,思念也会成瘾,让人无所适从。

末末试着忘记那短暂的温情,却无法忘记那一个并不复杂的号码,那是朗迅的,末末却不曾拨打过。

空虚的寂寞,很容易让人变得脆弱,末末知道,但现在的她,好似封闭了很久,就如那句话所言:天挖了个洞穴,我藏身其中不知年月。朋友间的各种活动,她总找借口不去参加;同学的邀请,她也婉言谢绝;只有工作不好推迟,要生存还需要金钱。

该死的,这是末末第一次用这么粗野的话语来针对朗迅,但是末末不是那种想说就说,想哭就哭的性格,所以她只能沉沦在自己的天地间。那杯中舒展的茶叶,依旧是朗迅邀请她喝的那种茶,唇齿留香。

末末在不断的写,不断的思考,但朗迅那俊朗的笑脸总会出现在末末思考的间暇,简直是见缝插针,唯有此刻,末末才会展开笑颜。

末末是夜的精灵,唯有在静夜中,她才能集中精力,开始努力工作。于是末末在网上为自己的故事编造了一个完美的结局,虽然远离现实,但至少唯美又留有想。在写完那个故事后,末末才发觉,其实她喜欢的并不完全是朗迅这个男子,她喜欢的是自己营造的那种氛围。

明白之后,她有勇气走出那个洞穴,孤独的夜,末末不再孤独。就让那段美好的感觉永远留在文字中,留在末末心中。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