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陌生,依旧谈情

2008-06-13 18:20 | 作者:晨暮随心 | 散文吧首发

庞丹在电话里极其暧昧的对秦同说:“你娶我好不好?”

“不好。”

“为什么?”

“我还没成年呢。”

她拿着手机咯咯的笑,在凌晨北京东三环熙攘的街头,在最久的流浪汉跌跌撞撞的身边,在贴满广告的路灯下,慢慢的,慢慢的,蹲下身来,蹲坐在墙角路人鄙夷的目光中,穿一件紫色的羽绒服,好像一朵凋谢的罗兰。

那一年,他未满十八,她刚刚十五。

秦同第一次和她说话,是在刚刚退学后,刚过了十六岁生日,他放弃学业,开始写作,写一本名叫《忘》的长篇小说。只有他自己知道,关于退学和追求文学想等等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这样做只是为了到念一段幼稚无奈的恋情,他用四年的时间告诉自己,情,只是一个会撒谎的梦。

他的网名叫孔雀。

那一天他喝了酒,在安妮宝贝的读者群里说:“婆娑惨淡人寰,孔雀已向东南。”

只有一个小姑娘回应他:“却又十步一回头。”

秦同看了看她的资料,只有十四岁,姓名栏里写了两个字,庞丹。他哈哈大笑,在键盘上敲出一行字:“小朋友,太多事情你不懂。”他用的口气很成熟,是一种自信的霸道。

她对秦同说:“你和别人很不一样。”秦同说:“当然了,我是一个作家。”

他手里的烟烫到了手指,疼得几乎要掉下眼泪

一个月后,秦同依旧用这种拽拽的霸道的口气问她:“你做我的女人吧,我只说一次。”

她说:“好,我等了好久。”

那是他们第一次相恋。

他们每天在网络上互相说无数次我爱你,她坚信,如果这样一只提醒着自己,就可以永永远远的相爱下去,生生世世。他们还定了所谓的奈何之约,她说她会等他。她是一个信命的人,她说她的命会很

秦同觉得她幼稚的可爱,他喜欢她这样一种单纯的味道。

在某一个瞬间,他想到了结局,心里一阵隐痛。那一天他在博客里写了一篇长长的日志。上面写满了他所谓的爱情

他从不承认自己是个孩子,认为自己历尽沧桑,心如止水。他也从不承认自己的失败,认为自己只是羽翼未丰的天才。他洋洋洒洒的写到:我是爱她的,我会一直爱她,或许只因她还是个孩子,早晚会改变,我甘心做她人生路上的铺垫……

那一篇叫做《我的末世爱情》的博文,抄袭了安妮宝贝,让几十个人留言说:“祝你们幸福”。秦同那是单纯的想,自己真的很伟大,很幸福。

而当两年之后,秦同再一次打开尘封已久的博客,看到这一篇记载着两个不知何为相爱的两个相爱的人的故事,忽然就泣不成声。他给自己耳光,一个接着一个,脸都开始红肿。他笑自己傻,骂自己幼稚的可笑,他用梦想和原本可以完美的爱作为代价,向自己证明了一个真理:

人世间最愚蠢,便是自己为是。

写书很难,但他写出了,执着很难,但他坚持了,舍得很难,但他抛弃了,爱一个人很难,但他真的曾经倾尽全部去爱了。

唯独做梦很容易。,但他两年来,始终都无法走回那个梦里。

庞丹问秦同:“你为什么爱我?”

“如果需要理由那就不是爱了。”

“别跟我拽文,说正经的,你到底为什么爱我?”

秦同的记忆闸门松开,如潮水般不可收拾。镂刻在光阴的墙壁上,全部都是庞丹满溢幸福的笑脸。写作是一件极其艰辛的工作。从幕微垂开始,敲打键盘直至天亮。没有话语,没有陪伴,只有庞丹会尽量陪着他。说些可有可无的话题。她永远懒得说出主语,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想象那般寂寞。寂寞成了习惯,稍有一丝微光的希望,也足以撼动一个人的灵魂。每天每夜,同庞丹说话,或者对着她的资料发呆,对秦同来说,那是一种依恋。

可秦同当时什么都没说,只使用很深沉很深沉的语气告诉庞丹:“我爱你。”

“呵呵,我也爱你,那你娶我好不好?”

“不好。”

“为什么?”

“我还没成年呢。”

她对着摄像头咯咯的笑,在网吧深红色的背景下,在北京与济南一千里的距离中,穿一件粉色的T恤,笑容像一朵枝头绽放的最鲜艳的的桃花。

那一年,他未满十七,她刚刚十四。

秦同曾经问过庞丹:“如果我一直在骗你。你会怎么办?”

庞丹笑笑说:“难道你就不会怀疑我一直在骗你么?”

她始终都对一切表示怀疑,却从来不对任何人加以提防。她常对秦同说:“生未同眠死同穴。”这是一个只有十四岁女孩才能说出的话,不掺现实的压力,也不知生活的无奈。秦同对此一笑置之。在他眼里,庞丹不过是一个网友,一个相隔千里的ID,切断网线,所有的爱恨痴癫都变成虚无。闭上双眼,她从未出现在自己的世界。

我爱你。

我恨你。

看似天壤之别,看似一字之差。

在一个写作者眼里,再多感人肺腑的台词,再多海誓山盟的旁白,不过都是为了骗取稿费的技巧。滥俗的技巧。

一个月零一天之后,秦同在网络上有了八个女朋友。他向来来者不拒,享受着恋人数量一天天增加的成就感。当他告诉庞丹的时候,看到视频里她的嘴角掠过一丝微笑,那个眼神让秦同一直都无法忘却,欢乐而又悲伤

那一天他们分手了,没有人提出,没有人挽留,只是他们已经不是所谓的恋人。

或者说,他们从来都不是恋人。分开,只是为了不再苦撑这样一个笑话。

秦同并不觉得悲伤,只是有些失落。他所谓的女朋友们,数量少了一个。

那是他们第一次分手。

秦同删除了她的QQ,推出了安妮宝贝群,很快又开始和另一个网友打情骂俏。他只是揉了揉眼睛,就已经走出刚才那一场绚丽无比的梦境,并且不留一丝记忆。

庞丹那日哭了好久,她没有告诉秦同,“秦同”这两个字,已经很深很深的镂在她心底最隐秘最脆弱的繁花地带。因为她只有十四岁,可以不顾一切的把心腾空去装下一个人。也因为她只有十四岁,她才甘心把心腾空去装下一个人。

她认输,因为她知道秦同为什么叫做孔雀。那是一本叫做《孔雀森林》的书,书里选择孔雀的人,会把虚荣当作生命,而对爱情不屑一顾。

她在键盘上敲下无数次“你娶我好不好”。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听见。她穿着淡黄色的睡衣,蜷缩在床边,紧紧抱着膝盖,像一朵含苞的雏菊。

从生活态度上来说,秦同是一个诗人。生活中所有的喜与悲,爱与恨,得与失,输与赢,在他眼里只是一个符号。他把这一切都想的那么重,却都看的那么轻。

庞丹第二次成为他的恋人,是在两个多月后。秦同的小说失败了,五个月写下的十一万字,全部成了垃圾。他所有的亲人朋友弃他而去,网络上的所有女人一时间全无踪影。他开始嗜烟酗酒,妄自菲薄,质疑人生。秦同其实一直是一个骗子,而他骗的第一个人就是自己。他一直假装成熟,其实一切都无力承受。

庞丹在那个时候又加上了他的QQ,秦同问:“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庞丹说:“我向来对数字不敏感,可是有两个号码我忘不掉。你的电话和你的QQ。”

庞丹说:“以后我叫你老公好不好?”

“好。”

“那你娶我好不好?”

“好。”

“你还没成年呢。”

秦同的手将在键盘上很久,始终都不知道该敲下什么发送过去。过了很久,他默默的哭了。

有一段时间他们真的很甜蜜。朝朝夕夕,字字句句,忘却哀伤,忘却时光,忘却自己,忘却距离,忘却忘却本身。

秦同这才明白庞丹对于他有多重要。可是,五百公里的距离,可望而不可即。秦同时常还是会想,就算自己真的爱她了,若她有男友怎么办,若她是个妓女怎么办,若她怀孕之后想给孩子找个爸才想到自己怎么办……网线两端越多的承诺与誓言,别越觉得虚伪,觉得自己是个傻瓜,被所有人玩弄于鼓掌之间,自己却睁不开眼睛。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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