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曾祖母

2008-06-07 07:59 | 作者:晨暮随心 | 散文吧首发

在哭泣中醒来,因为见了她离开。往事仍历历在目,然而,从曾祖母去世到现在,倏忽已过了五个秋。于是,突然萌生了为她写些什么的念头。死者已矣,算是活着的人聊以慰藉吧。

曾祖母,出生在清朝末年。祖辈本是地方有名的大地主,到了曾祖母的父辈,家道中落。偌大的家业,因为她的父辈们,男男女女都吸大烟,很快坐吃山空,所以他们早早就依赖变卖家产过活了。而曾祖母也正是这个原因,才嫁给了比她年龄大二十岁左右的曾祖父。以至于,后来两个人一有矛盾,曾祖父就奚落她:“你是我花钱买来的,还敢跟我吵。”尽管如此,曾祖母毕竟是出身于大户人家的姑娘,自然是要“稳小弓鞋三寸罗”的。

记得我还很小的时候,总巴望着快快长大。结果,她的脚就成为了我的第一个目标。那时每隔一段时日,父亲就会带我去姑祖母家看她,我常和她比脚,看看谁的大。不知道过了多久,应该是很快吧,我就可以穿着她小小的尖尖的黑色布鞋到处乱跑了。从那以后,曾祖母的“金莲”,渐渐地,不再被我挂念了。直到一天,看到了她裸露的小脚,我才又一次关注了它们。那是怎样一双脚啊!整个脚面向上高高的鼓了起来,脚掌则深深的凹陷下去。两只脚,除了大拇指正常的挺立着,其余的脚趾全部向脚心弯曲,脚趾头都紧紧地贴在脚掌上。它们是要忍受全身重量的挤压的。不难猜想,那时刚被裹了脚的曾祖母,每走一步,该痛得多么钻心!然而,正是这靠着这双小脚的奔波,父亲和叔叔才得以三年自然灾害中存活下来。在那个闹饥荒的岁月里,曾祖父已因为被划成了富农,一吓,就早早撒手人寰了。祖父则扔下曾祖母,撇下祖母,丢下了只有四、五岁的父亲和尚在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叔叔,独自一人到山西逃难去了。当时全家唯一的劳动力——祖母,负责下地去挣工分,但是大队分的粮食根本不够吃。所以曾祖母还要绞尽脑汁,四处寻找能够充饥的东西。据姑祖母说,父亲当时饿得站不起身,一走一跪。叔叔仅仅三个月大,祖母由于饥饿已没有了乳汁。于是,曾祖母就去磨坊刮溅在墙上的面汁。她把混合着泥土的面粉放在水里沉淀一下,然后将漂在上层的最黏稠的部分,给父亲吃。稍微有点儿稀淡的面汤,她则口对口的喂叔叔喝。至于最稀的面水则是她和祖母的饭食。就这样,靠着曾祖母和祖母的辛劳,一家人总算从那段艰苦的岁月熬了过来。

说到了她那一对小脚,就不能不让我忆及她的双手。和注意到她的脚不同,她的手是自己伸到我面前,要我看的。曾祖母手的情况和脚很相似。也是除了大拇指正常外,其余的如同枯枝一样细长的八根指头都是弯曲的,不过不是向手心,而是都向着大拇指的方向。粗大的关节向外突着,形成一个个皱皱的大疙瘩。这么一双畸形又布满了老年斑的手,曾祖母却特别喜欢拿它们,来和我的小手作比较。许多次,我站在她的床头,她都先摸摸我的手,再拽一拽自己的手皮,对我说:“看你皮儿多嫩啊,看曾祖母的手皮松的,一扯多高。”记得当时我感觉很得意,得意自己手的柔软细白,得意自己的年轻美丽。然而,不知道从何时起,母亲的手已经变得和曾祖母很像了。母亲也开始喜欢和我比手了。曾经窃喜的感觉被一种复杂的情感所取代。我不敢面对母亲的那双手,怕看到她手背上那细细密密的皱纹,怕触摸到她手掌上那厚厚硬硬的老茧。我怕眼泪会情不自禁的掉下来。可这些丑陋的东西,已经攀爬到了我的心里,并不断提醒我:是它们记录了我成长的轨迹,是它们撑起了我生命的天空。这也让我不禁想到,曾祖母手上的那些片片褐色的斑点,又何尝不是家族历史的车辙碾过泥泞时溅起的污渍?又何尝不是儿孙们跑过孩提时代、花样年华时踏下的印迹呢?曾祖母说过,她的手之所以严重变形,是织布累的。她说这话的时候,我分明看见她眉眼之间的骄傲。姑祖母总是赞叹的说,儿时,曾祖父在外地做生意,曾祖母在屋里,白天种地,摆摊;晚上纺花,织布。同时还操持家务,看护他们兄妹俩。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其他亲戚们也夸赞,曾祖母做的布鞋,漂亮又耐穿。可惜,我出生的时候,曾祖母已年过古稀,没有机会穿上她亲手做的鞋帽。不过,我的娃娃们的衣服很多都是她做的。那些花花绿绿的旗袍,常让我的伙伴们羡慕得要死。遗憾的是,它们不知几时已经被我丢掉,现在怎么寻也寻不着了。

不过,曾祖母令我或者应该说全家人都最难忘怀的,却是她那副铁齿铜牙。无论是学问最大,不苟言笑的姑祖父,还是学历最高,恃才傲物的表叔,抑或者是年龄最小,刁钻精怪的我,都对她的能言善辩佩服的很。姑祖父曾感叹的说:“幸亏你曾祖母没有上过学,不识字。她要是有文化,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有一年,为曾祖母庆贺九十岁大寿。当时,亲朋满座,吃兴正酣。坐在首席的曾祖母却忽然正色道:“疙瘩鼻子嘴唇厚,又喝酒来又吃肉。”一句话,大家笑态百出。非有曹芹的生花妙笔,描绘不得。

曾祖母不仅懂的俗语多,会唱的儿歌也多。我、父亲、姑祖母等,都是听着曾祖母唱的儿歌长大的。有一首让我的印象最为深刻。歌词是这样的“路上走,路上行。路上都是庄稼名。麦子熟到四月天,谷子熟到陆(六)月中。说着说着秋来到,桃黍(高粱)急得鲜滴流红,黑豆急得黑乱青,豇豆急得拉着弓。小蚂蚱,黄豆地里停尸棂,小蜻蜓端盘子,推屎壳郎把馍蒸。磕头虫是子,瞄酒还有葫芦蜂。”这首儿歌,读起来朗朗上口,还充满趣味,使我对陌生的农村生活心怀向往。

能说会道的曾祖母,一直是家中的活宝。可没想到,这一特点,在她的晚年,却给我们造成了不小的困扰。她去世前的很长一段日子是在我家中度过的。但是那时她的脑子已经有些不清醒,对我家人的态度也就有些恶劣。即便对父亲,这个她最引以为傲的大孙子也不理不睬,破口大骂成了稀松平常的事情。虽然全家人都小心翼翼,体贴细心地照料曾祖母,可我还是看得见她的生命在一点一点的流逝。原本瘦小的身体日益蜷缩起来,浑身上下“骨肉分离”,骨头在上支撑,而皮肉都松松垮垮的垂着。巴掌大的脸上,深沟浅壑,星罗棋布。眼窝深深地窈陷下去,青灰色的眼珠中没有一丝神采。唯有薄薄的嘴唇总是紧紧的抿着,显示着她的倔强。在她最后的日子里,只有我是她眼里唯一的好人。无论她要干什么,都会叫我帮忙,其他人如果跑去,等待他们的只有白眼。于是房间里到处回荡着这样的呼喊声:“兰啊!来!给我拿个馒头。兰啊!兰!来!扶我上厕所。兰啊,来……”因为常年求学在外,休假的时候,能够受到曾祖母的青睐,有机会照顾她,于我来说,也是欣欣然的。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她曾无数次唠叨着,劝父亲再偷偷要一个男孩子无奈,偷生二胎,在我父亲的眼里,是既没有胆量又没有必要做的事情。于是,曾祖母这个不合时宜的愿望直到她生命的最终时刻也没有实现。近旁没有了曾孙可以疼,我这个丫头片子便成了她的掌上明珠了。而曾祖母也就成了我的护身宝。外面的孩子欺负我,曾祖母的拐杖就是武器;家里的人责打我,曾祖母的拐杖就是教鞭。好在我的父母是摒弃“不打不成材的”,所以家中只有祖父一人因为误打我一巴掌,最终也没逃过拐杖的追杀。有了曾祖母的庇佑,我成长的过程就少经历了一些皮肉之苦。

况且一想起,才放寒假回家时的那一幕,我照顾曾祖母,就更加卖力了。大年二十三,我刚刚到家,父亲就把我引到里屋。而本来安卧在床上的曾祖母,听父亲吆喝是我回来了,一时竟激动的手足无措。她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哆哆嗦嗦的四处摸索她的老花镜。一旁的父亲见状赶忙把眼镜递给她。她颤抖地把手伸向我,然后握着我的手说:“兰啊,你从北京回来了。”我一下子愣了,北京?我明明是在安阳上的大学啊?怎么,怎么就变成了北京了呢?正疑惑着,忽然有一件事情从记忆的远方影影绰绰飘了过来。不会是……?我犹疑者。不料父亲接下来的话却证实了我的猜测。父亲说:“你上高中的时候,不是曾誓言要考上北京财政金融学院,到时候带你曾祖母去北京转转吗?你曾祖母一直确信,还总是自豪的告诉我们,你就快要带她去北京旅游了。”父亲的一席话,让我又羞又愧。一晃,这件事都已过去三、四年了。高考失利后,拒绝了老师们复读的提议,我灰溜溜地登上了前往安阳的火车。然而,很快我就陶醉于大学生活的悠闲自在。曾经的豪情壮志,曾经许下的诺言,早已在记忆中消失得杳然不知所踪。可是,我亲的曾祖母啊,你竟还在等待,等待你的曾孙女来兑现她的承诺。不肖的我却……

落叶总要归根,在我们家长住了一年后,曾祖母回到了南阳老家。那段时间,我们的心总是惴惴的,很怕听到电话铃响的声音,更怕是老家人打来的。可该来的总是要来,曾祖母到南阳停了大约一个月,噩耗还是传来了。没等姑祖母、父亲赶到,她就溘然长逝了。

曾祖母,走了。离开了她为之付出了大半辈子辛劳的子子孙孙们。她走的时候,她最疼爱的长孙,和外孙都不在身边。然而即便是在她的身旁,她也已经认不出他们了。因为弥留之际的她,精神已经失常,不认得任何一个人了。出殡的那天,父亲去送葬。在将她放入棺材的时候,不小心把枕头弄掉到地上。父亲对我说:“当时,我一惊,想她又要骂我了。旋即看着她紧闭的双眼,又意识到,这是再也不会有的事情了。”从父亲黯然的神色中,我恍然明白:原来,挨骂竟也是一种幸福

曾祖母,走了。她走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岁了。可我还是遗憾,遗憾她没有等到我再给她添一个玄孙,遗憾她没有等到我披上嫁衣,遗憾她没有等到我挣的第一份工资,更遗憾她没有等到我允诺的北京之行。

然而,曾祖母去世五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没有考上北京的大学,依然未完成我的梦想。可我知道,我不能放弃。这是幼辈对长辈的承诺!这是生者对死者的承诺!有那么一天,我定会带上录取通知书,备一杯薄酒,到曾祖母坟前,为她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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