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记事

2012-08-25 12:44 | 作者:冰玉姤、 | 散文吧首发

这一天,我断断续续的把内心感受记下来。其实并不在意这个节日,只是既然有了写作的欲望,便不想再压制。

早上吃了一个苹果,并在学校外面买了两根油条。吃完它们,依旧觉得腹部空虚,只想等着食物被吸收。我以为自己会饿,而事实上,一直到11:55,还剩五分钟就要放学的时候,我才觉得腹部空虚烧灼,有了明显的饥饿感。

昨晚睡得很晚,最后一次看表,是12;35。中午开始看的《莲花》,在关灯睡觉之时,已经看了三分之二。在晚,我可以控制睡意。整晚看书,困意全无。疲惫了一天的身体,在阅读中得到放松。

我十分清醒,比白天更清醒。寂静的黑夜中,变得平心静气。这样的时刻,我才感觉自己是属于自己的。

母亲隔着房间喊我睡觉。我于是合上书,很快入睡。

明天要搬教室,由高一高二的思源楼搬到高三的怀远楼。这座生活两年的教学楼,就真的不属于自己了。假期补课时,我去高一的空荡教室休息时,怅然若失。高一教室不是我的了,而明天,这座教学楼也不是我的了,一年后,这个校园也将不是我的。其实我知道,它们一直以来,都从未属于过我。

我们每个学生,都不过是暂时经由它。人生几十年,我们只在此地停留片刻。我们需要不断前行,前方会有已知和未知的事物等着我们去发现,体验,感受,铭记,最后遗忘。

班主任来教室拍照。闪光灯在空气中发出一阵白光,像一道闪电。我相信他对这个班,以及这个班的同学是有感情的。虽然他时常对我们发脾气,虽然他总是按照自己的思维来要求我们,虽然他所面对的,不过是他教书生涯中微不足道的一届学生。但我相信他在此刻有所依恋,也相信他是真心希望我们好,相信他训斥我们是因为恨铁不成钢。

我有些伤感,在他举起相机对着这个我们生活了一年半的教室的时候。但我清楚的知道,我不过是触景生情而已。等过一段时间,我会忘记,并对新环境习以为常。

就像每个喜的人离开,总会十分难过,但过些时日,也便习以为常,不了了之。

我差点忘了,今天是七夕,中国的传统情人节。这对我来说,不过是稀松平常的日子。或许是因为单身,怀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我对那些热衷在今天互送礼物人嗤之以鼻。七夕,本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与这凡世男女有何干系?他们索要,赠送着礼物,或许自以为彼此长久相守,或许只是为了暂时取暖。

我在想,若是有情人,那么天天都是情人节,又何必等到这特定的节日,热衷于虚假的形式主义。

下午5点,把《莲花》看完,内心受到强烈震撼。可正如安妮的序言所说,我不知道要对这本书说什么。我只是发自内心的尊重,敬畏它。原始的生命,大自然的奇迹。

我的很多书都是高中阅读的。初中明明有大量闲暇时间,却只钟情于《飞魔幻》这种带有古代意味的杂志。现在,那些杂志是不再看了,也无法投入精力。高中两年,看了郭敬明和安妮宝贝的所有书,韩寒的《他的国》和《1988》,《纳兰容若词传》,《赵匡胤》,以及张爱玲传记,林徽因传,席慕容、泰戈尔和汪国真的厚本诗集。在书店看了几本三毛的书,喜欢上这个特立独行的女子。其他看过的印象不深,有的已经忘记了。买来随手翻看了几页的,有《老子孟子庄子》《唐诗宋词元曲》《村上文集》《巴金》《铁凝》《鲁迅珍藏版》,两本心理学,还有很多不知名的书,已没必要列举。《百年孤独》只看到一半,《古文观止》只看了一两篇文章,线装版的纳兰词,也只是抄写了一部分。一本一本的书都被我装在箱子里。我想要阅读,只恨时间不够。

现在最喜欢的当代作家,一个是安妮宝贝,一个是韩寒。他们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风,却有相同的本质。他们始终在和这个世界抗争,用各自的方式,保持清醒的姿态。

到晚上,班主任说明天早上6;30开始,在大食堂挑桌子,然后搬到怀远楼。这样说来,今晚就是我们呆在思源楼的最后一晚。我有些浮躁,无法看书做题,放任自己用笔记录此刻的感受。

课间去买食物。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学校吃晚饭,午饭会支撑整个下午及三节晚自习的体力和脑力消耗。有时胃部会有烧灼感,有时会紧紧揪痛,如果实在疼得难受,会在课间买些东西充饥。如干脆面,鸡叉骨,烤肠。我并无太多物欲,不想为了满足自己的嘴去买昂贵食品,我觉得我是为了活而吃,并不是为了吃而活,所以过分奢侈的东西,在我眼里都是毫无必要。

也并不刻意打扮自己。心里明白,生长在暗地里的曼珠沙华,它不需要旁人欣赏,也根本无人懂得。只为自己独活,这已成为我的信仰。

买来一包方便面,仓促咀嚼,匆忙下咽。我吃东西的速度很快,像饿狼一样。胃和心一样空虚,我知道它们需要填补,所以我会急速抓住身边的人或物,来满足它们。

几乎每个情人节都是独自一人,不管是传统的七夕还是西方的情人节。不过这也正常,学校禁止恋爱,父母更视恋爱为耻辱。他们认为还未到年纪,所有过早开放的,都不被陈规世俗所允许。

记起初三毕业的那个暑假,与一个网络上的虚幻男子爱恋,照亮彼此黑暗潮湿的心,相互靠近,取暖。曾经自以为是的爱情。七夕那天,在QQ上收到一条信息,大概内容是将此条信息转发99个人,便能与心爱之人长长久久。我为了与他长久,愣是一条一条发给99人。他听后笑我,傻老婆,你怎么还信这个。他在网络的另一边,不知道当时我已泪流满面。我视为信仰的爱情,竟然不过是个玩笑。

我自然未能与他长长久久。当时不过17岁,一辈子对我来说,还太遥远,太漫长。

之后出现过很多男人,但都没能陪我度过情人节。我便从意识里认为所谓的情人节,不过是最寻常的日子。若有爱情,那么每天都是幸福,若彼此无爱,那么在此日表白心迹,赠送礼物,也只是多余。

高一的天,2月14日。一个曾经相爱的男人问我在和谁在一起。我当时已经躺在床上准备睡觉,完全不记得今天是情人节。我说,一个人。他说,情人节,没有人陪你过吗?

他说,既然没有人陪你,那我给你打电话吧。嫣然,我好想你。

我为了接他的电话,重新穿上衣服跑到外面忍受严寒。听到他的声音,依旧能亲切熟悉的叫他,夕。忆起自己走过的路,那些相爱相守的时光,不断在脑海回放。

他说他吃了很多药,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只想和我说说话。说他现在腿已经废了,他已是个废人。他要离开这个世界,这会是他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

这些话听起来荒谬而幼稚,然而,在那个寒冷的夜晚,那个穿着单薄衣服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女子,却为这些话而深深自责。长久的跪在床上,双手合十,双眼紧闭,想获得原谅和宽恕,想让他恢复健康。

这的确是他最后一次打电话给我,我已有一年多没听到他的声音。这些往事回忆起来,仿佛是前世一样,隔了遥远的距离。

我现在试图再次找到那个叫夕的男子。我不知道他姓什么,他只对我说,嫣然,你叫我夕。或许他姓林,名字组合起来,是一个“”字。梦中,我们相爱相守,允诺对方未来,并盼望着将来有一双儿女,快乐幸福的生活一辈子。

可这个曾对我说爱的男人,在情人节那晚,问我,你身边可有人陪伴。

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每个男子,在重逢时,都会询问我,是否在恋爱。他们总以为我是有人疼爱的女子,而事实上,我的感情世界,到处是断壁残垣。

我与男子相爱,我确定当时产生的感觉是爱,但这份爱太难长久。我是个需索温暖却又极易厌倦的人。稳定的关系会让我有想要打破的冲动,即使存在爱情,我依旧认为那是束缚,从而渴望挣脱。在彼此关系稳定时,会不惜头破血流的逃离这束缚,在彼此毫无关联时,又会感受到真切的思念和依恋。我是个矛盾结合体,这一点,我一直都知道。

我曾在信中对一个男子说,你愿意等我的心安定下来吗?他没有做到回答我的那句“愿意”。我是需要不断前行的人,或许终点会有人等我,或许没有人,又或许根本就没有终点。每个出现的人,都是沿途的风景,我喜爱他们,迷恋他们,却无法长久停留。

对感情的强烈渴望,产生巨大磁力,我们靠近,依附,结合,我却终于会厌倦。并不是三心二意喜新厌旧,我只是发觉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爱那个人,并没有想象中那样信任爱情。我记得安妮写过:“她的爱情,不过是拥抱镜子中那个寻求自我认同以及感情的女子。”而我自以为是的爱情,最终不过是一场幻觉。总会有醒来的那一天,所以醒来时,我选择离开。快速治愈伤口,靠另一场幻觉麻痹自己。这如同强大的恶性循环,无法救助。

我又说多了。每次在久未动笔后,都会有强烈的表达欲望,想要把自己剖开,暴露在阳光下,以及人们的视野中。我知道这样无人理解的坦诚犹如另一种自我残杀,可是我希望有人能够懂得,其实我一直想要的,也只是懂得。

上次写东西,是在看完安妮的《春宴》,当时已两个月没有写下任何有关内心感受的文字。我合上《春宴》那本书,头脑中有无数话要说,在深夜翻出纸和笔,把压制不住的思绪悉数写出。并无确定主题,一直都是随心所欲。这是我写文的特点,也正因为这个特点,文章总是显得散漫。直到母亲催促我睡觉才停笔,等第二天再继续写下去,也并不觉得思绪被打断,依旧有无穷尽的话要说。那篇读后感写了一万多字,写给安,也是写给我自己。

而这一次,同样是两个月没有写东西,这两个月,我把时间花费在学业上,内心的思想意识被强行控制,不容抒发。我终究无法囚禁它,这种强烈的表达欲望,又是一发不可收拾。这一整天,断断续续的一直在写,笔尖顺从思绪滑动。

班主任在讲台上讲话,在强调开学不准带手机的问题。我现在已经不使用手机,而在两年前,我把手机视为身上必不可上的器官,离开片刻便坐立不安,心神不宁。没有手机的日子,也就这样过来了。这使我相信,哪怕最终只剩我孤身一人,我也一样能生存。

晚上放学后,少男少女们拿着孔明灯去操场放。走在校园里,已经能看到天空中散发昏黄光泽的孔明灯,徐徐上升,缓缓移动。我停下来,对着它们虔诚的许下愿望。有人说,愿望说出来就不会实现了,但我这愿望并不会受到影响,因为它本身就不会实现,它带有一种残缺美。我当时许下的愿望是,希望天下所有人都能幸福。

车棚外面有一个抱着大毛绒玩具的女生,似是在等待什么人。或许她此刻会感到幸福,恋爱中少女特有的幸福感。我也曾有过相同的时刻,而现在,我的内心足够强大,已经不需要男人来依靠取暖,也摒弃物质的浮华表面。我清楚的知道我此刻不需要男人,就如同从前,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男人。我在寂寞中学会辨认自己,开始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这是一个平凡男人不能给予的,我所向往的,已经超然物外。

看到操场上空升起的烟花。我停下来抬头观望它们,五颜六色,绚烂浪漫,我眼见它们的光耀转瞬熄灭,幻化成夜空中的一片虚无。那一场烟火,美丽而声势浩大。灼灼的光芒,清晰的爆裂声,然而不管它现在有多热闹,片刻后,也不过归于死寂。

我始终认为这世间的一切物质都是浮华,表层的形式主义,与内心毫无关联。

在初中,曾得到一个生日礼物,这是十八年来最喜爱的一个女生送的小熊维尼,金黄色的身体,抱着蓝色的圆柱形物体,用干净漂亮的带有细碎白色印花的透明塑料包裹。当时欣喜若狂,想着这样宝贵的情谊,这个由最爱女生挑选的礼物,我一定要珍藏一辈子。因为不舍得让它受半天损害,便收起来,连同这许多年来积攒的细碎物品,一起放在柜子里。小学五年级时一个女生亲手缝制的白色香囊。一张写着“朋友别哭,我们是真正的朋友”的字条。一张带有血迹的纸片,那是我小学与另外四个人结拜,用针扎向右手食指,五个人的鲜红血液混合在一起,许下“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的誓言。还有两块玻璃片,是科学实验课上,一个女生随手用涂改液写出的她的名字,背面是:爱你,另一块,是她用七彩圆珠笔画的花朵,红花绿叶相互映衬,十分美丽。她是我小学喜欢的女生,也是一个男生的异卵双胞胎姐姐。她对我说起,她爸先看到的她,当时很失望,后来看到瘦小的他,才变得欢喜。他那样小,那样瘦,又十分黑,并不讨人喜欢,只因为他是男孩,所以爸爸对着他笑。那是我喜欢了七年的男孩,我乐于听到关于他的一切。

前几个星期我见过他,是在放暑假,我带着莹莹骑自行车回家。他在身后,骑摩托车。当时有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回头,看到久违的脸。我已经近视,几乎分辨不出远处的人和物,只是一直不在课余时间戴眼镜。在学校无法辨认相处两年的同学,却能清楚的感受到他的存在。匆匆一掠,心里便受到震撼,想回头像从前一样肆无忌惮的盯着他看,又想加速骑车,逃之夭夭。我知道不会错,那一定是他,即使我已经四年没有见过他,但每一次,我都能感觉到他,阴差阳错的望向他,觉得尴尬,想要故作镇定,最终却只是能仓皇逃离。

那一种感觉,即使身处异地,也能清楚分辨,这一生都不会再有第二个他出现,我内心洞明。

小时候的感情,是最纯粹的喜欢,不是为了欲望,不是为了礼物,也不是为了金钱和权势。我把自己的心掏出来,把他装进里面,然后再把心放回胸膛。我知道他在心里,十分真实的感觉。知道自己曾经情有独钟,到现在,或许也依旧如此。他是我在清冷现实中爱上的第一个最后一个唯一的一个男生。他永远是年少的样子,与我嬉戏,将水泼洒向对方,在操场上跑步追逐,在教室里互相追赶。我看着他跑步时因用力而鼓起的腮帮,看着他站在窗前安静而专注的作画,看着他排练节目,认真的练习每个动作。年少的他,吵闹的他,专注的他,嬉笑怒骂,每个他都真实的活在我的记忆里。

看着滴落在纸上的眼泪,我知道,我从未将他遗忘。轻易的哭泣,早料到自己会哭泣。依旧不会歇斯底里的哭出声来,一直以来,我只是默默流泪。曾经的一切我都记得,并不是旁人眼中冷淡寡欢的女子。

曾经想要送给他一瓶星星,透明的玻璃罐,周围贴上几张米老鼠的彩贴。那时还是单纯的小女生,只想用最单纯的方式表达爱意。那罐星星已经被收藏了七年,我一直没有勇气将它送出,也再无必要。

我清楚的记得,三年前,4岁的表弟来我家玩,拿走了瓶里的星星,我当时并不在家,只是放学后看到床上有一只空瓶,心里有所察觉,于是立刻骑车去表弟家找回。当场训斥他,你怎么可以胡乱玩弄我的东西。也许是做了亏心事自责,也许是惧怕我愤怒的样子,他找出装星星的塑料袋,怯怯的递给我。我看到它们,如释重负。

现在很难理解当时的行为,那样怒气冲冲的饿着肚子顶着太阳,只为找回那个永远也不会送出的礼物。

莹莹这几年对我的零碎物品很有兴趣,所以那些珍藏多年的小物件一个个被破坏,丢弃。我曾不止一次的训斥她,也不止一次的面对它们哭泣,那是我十八年来最为珍贵的物品,是我所有的感动,所有的爱。我看着它们被破坏,心里愤怒,多次把莹莹斥责到哭泣。我知道她只是好奇,可她不清楚这些东西对我的重要性。这些是我存在感情的证据,在小学和初中,我已用光我所有的感情。它们逐一破损,我的感情也变得支离破碎。

现在变得对一切都不看重,我知道所有人或物都会离开,没有人会永远陪伴在身边。

也有保存下来的物品。有一个精美的红木盒子,里面装着一绺头发。她当时还是较的中性发型,剪下来一绺送给我。我受宠若惊,小心翼翼的将它用红线捆好,放在红色首饰盒里。我也剪下一段自己的头发送给她,这是我们两人的结发之约。两个用纸叠成的波罗笔筒,她一个,我一个,本来说好每年互相交换,直到老死。而这愿望也终究没能实现。

我不会再允诺,也不会再轻易对别人掏心掏肺。我知道,很难再有曾经的那种感觉。不会再有那个教会我如何去爱的女生,不会再有那个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女生,也不会再有那个一起追逐嬉戏的男生。不会再为了另一个人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

曾刻骨铭心的感觉,再也回不去,再也找不到。

所属专题:2012年七夕情人节文章专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