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的婚恋情操与现代贪官的色胆包天

2012-07-30 16:52 | 作者:夕阳红 | 散文吧首发

苏轼的婚恋情操与现代淫官的色胆包天

夕阳红/文

名垂青史的“唐宋八大家”和“宋四家”之一的大文豪苏轼,在他的一生中先后有三个女人,伴随他走过命运多舛、孤独坎坷的一生。而苏轼对这三个女人,都极尽男人的呵护和柔情,尤其是对其结发之妻刻骨铭心的深情,在中国历史上多如星辰的文人墨客和朝廷命官中是极其罕见的。

苏轼十八岁时娶十五岁的王弗为妻,她的贤淑精明正好与苏轼旷达坦直互补。她充当的是苏轼良师益友的角色,为苏轼红袖添香、同案陪读之余,还能发表一些对诗文的见解。只可惜,王弗和苏轼仅相伴了十一年就因病早逝。苏轼从京城一路护送妻子的灵柩回老家安葬,还在妻墓地的山坡上种下三万棵青松,以示夫妻之情的天长地久。苏在爱妻病逝后的十年中,由于官职调动频繁,离乡背井四方奔走,但他仍然日思念亡妻。某日,苏轼见王弗醒来,作《江城子*乙卯正月三十日夜记》云: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愤,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到年年肠断处:明月夜,松冈。”

这如泣如诉的对亡妻的思念之情,从古到今莫不为之唏嘘动容!

苏轼的第二任妻子叫王閏之,是王弗的堂妹。王閏之充当的,是贤妻良母和糟糠之妻的角色。她不但视王弗之子如己出,而且心甘情愿地陪伴苏轼经历了宦海的大起大落。在他们共同生活的二十五年中,前后经历了著名的“乌台詩案”和“黄州贬谪”。当苏轼处于穷愁潦倒之时,王閏之和苏轼一起赤脚下田耕耘、采摘野菜充饥,与苏轼同甘共苦,相濡以沫。她去世时,葬礼极为隆重,苏轼亲自写了祭文,承诺“惟有同穴,尚蹈此言。”其后,王閏之的灵柩一直厝置于京西的寺院里。

能称为苏轼的红颜知己并陪伴苏轼余生的另一位多情的女子,叫王朝云。苏轼任杭州通判时,十二岁的歌妓朝云给苏轼做丫鬟,此后一直陪伴苏轼廿二年。她是一个多才多艺且又聪明绝顶的女子。不幸的是,她陪伴苏轼走过的是最艰难的道路,直到与苏轼一起流放岭南。她始终陪伴、照料比自己大廿六岁的老人不离不弃,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苏轼六十岁时,王朝云染病去世。之后,苏轼一直鳏居未娶,直到六十五岁,从蛮荒之地岭南应召回京途中凄然而逝。其弟苏辙将他和在京西寺院里停放了十年的王閏之的灵柩一同安葬,终于实现了苏轼在王閏之的祭文中承诺的“惟有同穴”的誓言。

苏轼传奇式的婚史,并非由文人加工虚构的贾宝玉与林黛玉抑或梁山伯与祝英台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是史书记载的真人真事。特别难能可贵、让今人可敬可佩的是,作为一个一千多年前官至礼部尚书的封建朝廷的高官,苏轼为官一生,不仅有兴修水利、抗洪灭蝗、赈贫扶弱、体恤民生等深受民众拥戴的骄人政绩,而且他并没有像其他幕僚那样,恣意放纵地沉湎女色,妻妾成群,而是始终恪守一夫一妻、感情专注,“生不同时死同穴”的伦理道德。他那高尚的婚恋情操,应该让现代不少目无法纪、色胆包天、罪孽深重的淫官感到无地自容!

有道是,“万恶淫为首”。这话虽说得有点过,但我们不得不认同,古往今来有无数身败名裂、为人不齿的贪官的罪恶行径,往往就是从贪色淫乱起步的,或者说无数握有重权的高官腐败堕落、违法犯罪,往往就是从“权色交易”开始的。这些年来,在这些淫官中发生的诸如保养二奶、嫖娼宿妓、逼良为娼、奸淫幼女、调戏妇女、强占人妻、遗妻弃子等案例难道还少吗?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淫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做得出来。这些年来,又有多少作为“人民公仆”的好色官员,乐此不疲地接受各类犯罪分子的“性贿洛”,而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不要忘记,当年有多少职高权重的政府官员,就是在赖昌兴的“红楼”淫窝中失足就范,为其所用的。

应该承认,震惊全国的“邓玉娇刑案”,就是由三个好色淫官强迫一个修脚女工提供“特殊服务”遭拒而引发的。

无庸讳言,在那些灯红酒绿、有浓妆艳抹的“三陪小姐”提供“特殊服务”的公共娱乐场所,总可以看到淫官们出没其间的身影,甚而是公款“消费”。

令人感到震惊的是,这些号称“人民公仆”的淫官,他们的思想品德和道德情操竞然还远不及一个千年之前的封建官僚。

这些色迷心窍、道德沦丧、政绩不足、贪色有余的淫官们的所作所为,不仅伤风败俗地污染了社会风气,而且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现在该是他们悬崖勒马的时候了,否则他们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身败名裂的代价!

从苏轼的婚恋情操到现代淫官的色胆包天,这是社会道德文明的与时俱进,还是沦丧倒退?!

(本文史料来自新安晚报《苏轼与三个女人的深情》)

评论

  • 白雪:拜读问好老先生,希望您能到我的空间,对我文指点
    回复2012-07-31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