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谢作诗的《炮打公有制》

2012-07-17 17:19 | 作者:夕阳红 | 散文吧首发

评谢作诗的《炮打公有制》

《共产党宣言》表明,“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工作报告中郑重宣示: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然而,浙江财经学院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院长、教授博导、中共党员谢作诗,却与上述马克思主义关于所有制问题的核心理论,国家《宪法》有关我国公有制经济制度的规定以及人大委员长关于“不搞私有化”的宣示针锋相对,大唱反调。日前,他在《腾讯网》发表了一篇骇人听闻的《炮打公有制》文章(原文附后)。该文彻底否定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核心理论和我国宪法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的规定,极力美化资本主义私有制,公然诋毁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共产党执政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该文在腾讯网首发后,即被多家网站争相转载。然而,让作者大失所望的是,跟帖评论的反对者不计其数,而赞同者却寥寥无几。更加令人费解的是,就是这样一篇不得人心的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奇文,却被腾讯网置顶推荐,而后则又被腾讯网悄悄删除了,真可谓“解铃人还是系铃人”。这只能说明在阴暗角落里孳生的毒草总是见不得阳光的。

有道是,“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既然谢作诗有发表《炮打公有制》的自由,且不少网络媒体又都能包容他的“异质思维”,那么,作为谢文的任何一名读者,理当也有发表批判《炮打公有制》文章的权利。不能只允许某些人搞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大批判”,不允许搞捍卫“四项基本原则”的大批判。

谢某人“炮打公有制”的主要“理由”是:

一、“公有制本质乃是官有制。任何的私产在边际上都具有公产的性质。反过来更是确定无疑,任何有价值的资源都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有。不要相信公有制的寓言,世间本来就没有什么国有资产”;

二、“没有私有制,就没有法治、自由与民主。只有在产权私有的社会里,法治才可能真正推行开来。经济国有,法治是很难推行的。没有产权及其相关的约束,自由同样不可推行。民主需要在权利界定清楚的情况下才可以推行,公有制上是断不可以搞民主政治的”;

三、“公有制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今天我们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又怎可以不搞私有制呢?马克思要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在私有制下其实是不可能有剥削的”。

谢文结尾,锋芒直逼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共产主义制度,说:“数不尽,公有制度罪恶累累;揭不完,共产主义谎话篇篇。过去,搞公有制是因为无知;现在,继续搞就是无耻!让我们一起炮打无耻吧!”

尽管谢作诗的这些奇谈怪论,早已被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和政治经济学经典著作的论述批驳得体无完肤,但是,我们仍然有必要针砭揭露其“炮打公有制”的三个“理由”的荒诞不经及其要害所在,否则不足以甄别是非,以正视听。

(一)谢认为,“公有制本质乃是官有制”。这是混淆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资本主义官有制之间的本质区别,同时也抹杀了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政党,同资本主义国家代表垄断资本家集团利益的执政党之间的本质区别。谢说,“任何有价值的资源都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有”。试问,在我国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存在市场交换的前提条件下,我们的国有资源应该说是有价值的,难道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有”吗?谢说,“世间本来就没有什么国有资产”,试问,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由新民主主义正式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后的社会资产,难道不是国有资产吗?谢一面说,“国有企业只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才是比较名副其实地存在着”;而一面又说,“世间本来就没有什么国有资产”,这不是自相矛盾的自我否定吗?其次,谢的逻辑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是不可能有国有企业的。显然,这是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全等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了。更何况,即便在以美国为首的推行完全市场经济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是有国有企业的。然而,不同的是,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是全民所有制的实现形式;而资本主义国有企业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二)谢认为,“没有私有制,就没有法治、自由与民主。只有在产权私有的社会里,法治才可能真正推行开来。经济国有,法治是很难推行的。公有制上是断不可以搞民主政治的”。这是违背历史、无视现实,恣意美化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弥天大谎!殊不知,我国在长达几千年的全面实行私有制,产权绝对私有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里,乃至西方一些国家在长达几百年的资本主义社会里,从来就没有搞过什么名副其实的民主政治,更谈不上有什么谢所吹嘘的私有制条件下的“法治、自由与民主”。至于说“经济国有,法治是很难推行的。公有制上断不可以搞民主政治”,认为“法治”、“民主政治”和“公有制”之间是绝对势不两立的矛盾关系,这等于说,现代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中国,根本不可能是一个推行民主政治的法治国家,这是什么逻辑?这是从根本上彻底否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三)

谢认为,“公有制罪恶累累,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这等于说,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罪恶累累,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而以私有制为经济基础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功德无量,“是不可能有剥削的”;也等于说,只有资本主义而不是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可见,出此狂言者没有一丁点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谢说,“在私有制下不可能有剥削。只有搞私有制,才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如果真是如此,何以解释在旧中国私有制下,为地主资本家干活的工农大众一无所有,衣食无着的悲惨遭遇?何以解释新中国成立后前三十年,在公有制下的经济建设所取得的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何以解释改革开放以来,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下国民经济的发展突飞猛进,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的历史事实?反之,又何以解释搞了几百年私有制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一次又一次发生愈演愈烈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乃至相继爆发反对贫富两极分化、通货膨胀的大规模群众抗议游行活动?!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识破谢作诗“炮打公有制”的三点“理由”的要害是:妄图通过炮打公有制诋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进而否定作为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最终达到颠覆共产党执政地位的目的。即便谢某人主观上没有这样的行为故意,但其发表“炮打公有制”一文,在客观上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是无可置疑的。

纵观谢文,我们不难发现,谢作诗《炮打公有制》的观点,基本上都是他顶礼膜拜的诸如巴泽尔、科斯、福格尔等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著作中的陈词滥调。这种拾人牙慧借助于某些西方学者提出的种种资本主义经济学“原理、定理”,佯装高深,故弄玄虚,忽悠国人的手法,与如今我们国内其他一些崇洋媚外,言必称“西方经典理论”的所谓经济学家诋毁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使用的伎俩如出一辙。而作为“知书达理”的谢教授,竟然不分青红皂白地把那些仅适用于认知以私有制为本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陈词滥调,生搬硬套地用来诠释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简直是驴头不对马嘴,是典型的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纵观谢文,我们还可以发现,通篇几乎都是穿凿附会的观点罗列以及空对空的从理论到理论的循环论证,缺失充分的论据支持,因而没有任何立论必须具备的起码说服力。于是,黔驴技穷的作者在行文中,竟然罔顾一个堂堂教授斯文扫地之嫌,不择手段地运用淫秽下流的比喻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以弥补其论证言之无据的缺陷,这是论说文写作中为人不齿的“三俗“文风。

读罢谢作诗的奇文,令人感到惊愕和痛心的是,谢作为一名曾举手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永不叛党”的共产党员,同时又作为一个家境贫寒,出生于社会主义新中国,在党和人民一手培养下成长起来的高级知识分子,竟然恩将仇报、信口雌黄地发表甚至连国内外敌对分子未必都敢公开发表的如此反动露骨的文章。从“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宣誓到“共产主义谎话篇篇”的表述,谢作诗哪里还有一个“永不叛党”的共产党员的立场和一名知识分子的良知?!

谢作诗:炮打公有制【原文】

公有制本质乃是官有制

“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是了,“菩提本非树”,世间本来就没有什么国有资产,谈什么国有资产流失呢?又谈什么国有资产保值与增值呢?

要知道,资源名义上可以国有,但因为交易费用的缘故,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行使所有权的。中石化是国有企业了,名义上它属于13亿中国人,但能够让13亿人都来开会决定资产怎么用、收益怎么分吗?不能的,因为那样的话费用会高的得不偿失。13亿人拥有所有权等于人人都没有所有权。可是,无主的资产租值要消散,于是国有资产就不能不委托给政府职能部门的官员和董事长总经理们来管理:要他们才有权决定资产怎么用、收益怎么分。

以经济学的视角看事物,重要的可不是什么名义上的所有权,而是实际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什么国有企业,本质上乃是官有企业。倒不是说这些企业百分之百归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官员和董事长总经理们,但主要归属于他们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产权不是抽象的,而是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权利束在人群中的实际配置,这种配置常常是非对称分布的。

我们常常被名义迷惑了。其实名义的东西没有那样重要。你说我的老婆是你的老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陪我睡觉,给我生孩子,她事实上就是我的老婆。不要被国有企业的名义所迷惑,关键要看她在陪谁睡觉,给谁生孩子;或者,陪谁睡得多,为谁生的孩子多。中石化的茅台酒,你我喝到了吗?中石化的利润,你我分享了吗?没有吧。所以,亏损的时候,没酒可喝需要补贴的时候,它才是我们的;盈利的时候,有酒可喝的时候,就是他们的了。

严格来讲,国有企业只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才是比较名副其实地存在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经济自由,一切按计划行事,个人不能拥有生产资料,连消费品也要凭票供给。只有在此制度下,普通意义上的国有资产才是可能比较名副其实地存在。其实,即使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资产在很大程度上也仍然具有官有的性质。而一旦经济开始了自由化改革,国有资产的产权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就向着私人产权的方向走了去,向着官有的方向走了去。

千万不要以为改革开放深入到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产权改革,要知道,整个经济自由化的过程就是产权改革的过程——全部的经济改革,归根结底体现在,也一定体现在产权的变革上。我们总讲什么国有资产流失,但我们没有搞清楚国有资产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失的。我们以为只是在现在开始产权改革的时候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这是极端肤浅的看法。

如果市场条件下真有什么国有资产的话,它能不流失吗?一定要流失的。国有经济里都是一些形形色色的代理人,国有经济的一切交易无可避免地带有自定价格交易的成分。除非是回到计划经济体制之下,不给当事人经济自由,否则,国有资产注定是要流失的。这就是为什么我反复强调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要回到计划体制那里去:企业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按计划生产,没有自主经营权,政企也不分离。自然,多数处于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是要进行公司化改造的,但是公司化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国有股从经济中退出来,而断不是别的。

是巴泽尔的发现,任何的私产在边际上都具有公产的性质。反过来更是确定无疑,任何有价值的资源都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有。不要相信公有制的寓言。就我等老百姓来讲,国有资产不流失,它跟我等有什么关系吗?没有。国有资产流失呢,它跟我等还是没有关系。说不定别人拿了去经营好了,多交一点税,多吸纳一点就业,倒不失为一件万幸的事情呢!我们需要清楚:国有资产是不可能保值增值的,能够保值增值的资产,已经不是国有资产了。

没有私有制,就没有法治、自由与民主

今天我们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可是法治不是呼之即来,我们想要法治就可以法治的。法治有条件。条件之一,是私有产权。只有在产权私有的社会里,法治才可能真正推行开来。

要知道,权利未经界定,在竞争下资源价值就会消散殆尽。这是著名的租值消散定理,是“公地悲剧”的含义。一块草地,如果任何人都可以随便使用,那么就会变成不毛之地。如果一个社会的所有资源都是如此,那么结果就决不只是一穷二白,社会成员根本就没有生存的可能性。所以,权利是需要界定的。可以将权利附着在物上面,通过物的所有权来界定权利。资源是我的,那么只有我可以使用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别人可不可以使用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呢?可以,但要有我的同意,或者要给我支付足够的价格,或者你长得漂亮我白送你也可以。资源也可以公有,但那样就必须要有论资排辈、等级制度等安排来界定权利了。

法治是要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以产权界定权利,法治于是可以推行;以人权界定权利,法治就很难推行。经济国有,法治是很难推行的。所以我们观察到毛泽东和他那一代领导人不重视法治。据说,毛泽东曾经讲:宪法是我主持制定的,但是我们主要不靠它解决问题,我们靠开会做决议解决问题。不要说毛泽东和他那一代领导人不重视法治,这可是公有产权约束下必然的选择。古代不是讲究“刑不上大夫”吗?“刑不上大夫”,不是不应该上大夫,而是人权不平等的社会里,刑是不可能真正上得了大夫的。事实上,在传统社会,人权就是不平等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能不亡”就是写照。人权不平等的社会,是不可能真正推行法治的。

今天,我们知道自由宝贵。没有自由,便不知道个人比较优势之所在,经济社会物质财富就会贫乏无比。而自由本身也是生命的重要含义之一。没有自由,生命便失去意义。

可是,没有产权及其相关的约束,自由同样不可推行。没有产权及其相关的约束,自由很可能带来的是非生产性的竞争,而不是生产性的竞争;很可能带来的是价值消散的竞争,而不是价值增值的竞争。那样,人类根本就无法生存。这也是“公地悲剧”的含义。

如果资产被界定为私有,又有自主签订合约进行交易的自由,交易费用又不是太高,那么经济就一定有效率。这是科斯定理给予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反之,如果资产被界定为公有,那么社会一定会内生出诸多限制,以减低竞争下的价值消散。公有制下的很多限制,比如不能自由择业、论资排辈等等,正是避免价值消散的制度安排。在公有制下,是不可以给人们自由进行经济决策的权利的。不然的话,贪污腐化,各种引起价值消散的竞争就会蜂起。

那些无知的人们,主张要用公有制加民主政治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这只会带来南辕北辙的后果,注定是要彻底失败的。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城市郊区村民民主委选举矛盾重重,不可开交,但农村老家的村民民主选举却平稳进行。这不是个人素质可以解释的吧?

须知,虽然土地承包给了村民,但毕竟只是承包,还有集体所有的性质。在种地不怎么赚钱的今天,地处偏远山区的家乡的那些土地和山坡是不值几个钱的,因此公有资产几近于无。但是城郊村镇就不一样了。不仅土地很值钱,其它一些公有资产同样也价值不菲。

公产盛行,那么做官就有很高的租值。世界上没有有租值存在而没有人竞争攫取的。这就是为什么城郊村镇民主选举矛盾重重,不可开交的缘故。他们是在竞争那巨额的资产租值呢。我的老家,由于公有资产几近于无,村官们根本就捞不到什么大好处,无非是每年几千块的津贴收入。于是乎,年轻又能干的人压根就不愿意做村官了。他们或者外出打工,或者忙于自己的活计,他们外出打工或者忙于自己活计的收入大大超过了做村官的收入。

历久以来,我们总讲自己有官本位传统。但为什么有官本位传统呢?一定是因为公产盛行的缘故嘛,一定是因为私有产权没有保障的缘故嘛。公产盛行,或者私有产权没有保障,那么做官就有很高的租值,官本位就会流行开来。这里我要讲,公产盛行,或者私有产权没有保障,那么民主政治就要闹出矛盾重重,不可开交。民主是个好东西,但民主却不是没有条件的。民主需要在权利界定清楚的情况下才可以推行,公有制上是断不可以搞民主政治的!

公有制是一切罪恶的根源

研究计划经济的文献强调软预算约束。不过在我看来,计划经济的主要问题并不是救助体事后要对“亏损”的预算体实施救助,而是救助体根本就不知道谁是盈利的,谁是亏损的。

千万不要自作聪明,认定那些有正会计利润的工厂就是盈利的,有效率的,而那些负会计利润的工厂就是亏损的,无效率的。科斯定理讲得明白:私有产权是市场的前提。因此,私有产权也是价格的前提了。计划经济因为取消了私有产权,因而也就没有真正的价格。没有真正的价格,我们不知道成本,不知道收益,无法进行经济核算。没有真正的价格,我们不知道盈利,不知道亏损,无法判定效率与否。不知谁盈利,谁亏损;不知谁有效率,谁无效率,这才是救助体事后对“亏损”的预算体实施救助的根本原因,也即是计划经济体制软预算约束的根本原因。计划经济体制的失败不是别的失败,而是没有价格、没有信息的失败。

所以,价格决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也不是我们可以随意干预的东西。市场经济之所以做得好,是因为市场经济下有了价格,有了信息。尽管市场经济下信息未必就是充分的,但到底有了价格,有了信息。是的,假如信息是完全的,那么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就是等价的。今天我们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怎可以人为扭曲信息的表达和传递呢?而既然价格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不是我们可以随意干预的东西,那么私有产权也就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也就不是我们可以随意破坏的东西。今天我们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又怎可以不搞私有制呢?

想想“文化大革命”。那是一个到处鼓吹“大公无私”的年代,“狠斗私字一闪念”,一闪念都是不可以的。结果怎样呢?人们吃不饱饭,穿不暖衣;货物单一、缺和凭票购买、排队购买成为经济中的日常风景。小的时候,我家是要养鸡的,可是我没有吃过鸡蛋。鸡蛋是要拿去换钱买盐、火柴等日用品的。我吃的是蛋。想吃蛋了,就上房去、上树上抓鸟蛋吃。不搞私有制,“大公无私”、“天下为公”的后果何止是民不聊生,连鸟儿都要跟着遭殃。

马克思要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说来不容易相信,在私有制下其实是不可能有剥削的。

一个人应该得到多少收入,是由可能的替代性选择来决定的。老板之所以给你开3千块而不是2千块,是因为你在别处也能挣得3千块。你之所以要花10%的利率而不是8%的利率去借钱,是因为别人按照10%的利率照样可以把钱贷出去。你说这里收入低,那得别处收入高才成。但既然别处高,你为何选此处呢?因此,只要人身自由没有被限制,那么任何人得到的就总是他能得到的最高收益。只要人身自由没有被限制,马克思所说的剥削不可能发生。

没有自由,才有剥削的可能性。那是说,剥削不可能存在于私有制、市场经济体制下,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拥有择业的自由。剥削倒可能存在于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下,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不仅没有择业的自由,而且好些其它方面的自由也被剥脱。一般认为,奴隶制下奴隶受着奴隶主的盘剥,过着凄苦的人生。但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福格尔教授的研究表明:美国奴隶并非人们想象的那样生活凄惨;奴隶制在当时是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奴隶当时生活并不差,奴隶们并不支持废除奴隶制。奴隶虽然没有自由,可奴隶是私有财产呀,你见过主人在自己的桌子板凳上划道子的没有?奴隶难道不比桌子板凳值钱吗?记不清谁说过,真正的奴隶制是人民公社,真正的奴隶是人民公社社员。值得思考呀!

剥削不可能发生在资本家处,倒可能出现在政府那里,因为面对政府,你没有替代选择。

而且社会道德沦丧,坑蒙拐骗盛行,也与产权得不到保障有关系。道理几千年前孟子就讲清楚了:“无恒产者无恒心。”产权得不到保障,人们势必不关心长期,而要做一锤子买卖。

这正是:数不尽,公有制度罪恶累累;揭不完,共产主义谎话篇篇。还是茅于轼老先生说得好:过去,搞公有制是因为无知;现在,继续搞就是无耻!让我们一起炮打无耻吧!

评论

  • 草木:不管公有制还是私有,都要根据国情,只要使国家强大,大多数百姓过上幸福安稳的日子。就是好的制度,现中国应走i邓公的特色主义,别无选择。
    回复2012-07-19 20:09
  • 草木:问好老师,敬重您的一片拳拳爱国之心
    回复2012-07-19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