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中国谁不知耻(新闻短评)

2012-03-10 11:34 | 作者:夕阳红 | 散文吧首发

有报道称,出席今年两会的某全国政协委员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应该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档案,以此来约束大家,每个人都要‘知耻’”。此提议既出,众人为之震惊,网上舆论一片哗然。报道称,该委员拟建“良民证”遭炮轰是“最恐怖的提案”。更有网民认为,该提案可提名年度笑话!

其实,这个荒唐不经的“提案”岂止是授人以笑柄,简直是混淆两类矛盾、指鹿为马、人妖不分的无稽之谈。

其一,每个公民是否知羞耻辨荣辱,属于只能通过思想教育解决的道德品质层面的问题,即使有部分公民不知羞耻荣辱,也不是需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刑事犯罪问题。而主张以立法手段强制每个公民“知耻”的所谓提案,无疑是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其本身就是违法的。此举不是由于提案人缺乏起码的法律常识,就是知法违法。再说,即便连胡锦涛总书记于2006年在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时提出的“八个为荣、八个为耻”,也并非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形式颁布的,而是党和国家对全体公民提出的自愿遵守的正当要求。

其二,在提案人看来,时下中国人是不知耻的,否则,多此一举地给每个公民建立道德档案的提案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为此,我们不禁要问,时下中国究竟谁不知耻?!笔者以为,最不知耻乃至无耻之尤者,绝非95%以上的以“热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为荣的公民,而是那些不以“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为耻的贪官污吏、不法奸商、汉奸文人以及其他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上述提案人竟把我国绝大多数公民列为需要以法律手段强制其“知耻”的对象,而对那些确实需要依法惩治的既少廉寡耻又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和吃里扒外的民族败类却讳莫如深,只字不提。这不是指鹿为马、人妖不分,又是什么?

毛泽东同志说,“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试问,提案人本身究竟是愚蠢的高贵者,还是卑贱的聪明者?

评论

  • 千里暮云平:呵呵,批得有理
    回复2012-03-10 11:54
  • 草木:最可耻的是那些披着执政为民的外衣,暗地官商黑勾结贪官们。中华军事网报道,有一个代表提案,卖淫合法化,全面私有化。老毛和无数先烈们用鲜血打江山,又要回到旧社会吗
    回复2012-03-10 12:03
  • 傲雪红梅:挺你
    回复2012-03-13 17:19
  • HENG:根本就没有一个代表真正是人民选的。
    回复2012-03-13 17:55
  • 雨后彩虹:议政不像,民意不传,标新立异,哗众取宠。
    回复2012-03-14 15:28
  • 花落无声:赞同!
    回复2012-03-15 05:54
  • :推荐反腐同盟会
    回复2012-06-09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