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沿革

2011-10-14 07:23 | 作者:康有山 | 散文吧首发

改为绥化市北林区的原绥化市,自1862年(清同治元年)开发设镇到现在,己有142年的历史。当时称北团林子。开发设镇以来,历经清朝末年、中华民国、伪满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人快速发展阶段。一直到上个世纪末撤市建区,具备了一定的城市规模。为了便于叙述北林区沿革,本文以开发设镇前的北林,建国前的北林,撤市前的北林三段来叙述。

一、开发设镇前的北林

地处黑龙江省中部的绥化市北林区,是现绥化市的市府所在地。座落于小兴安岭余脉与松嫩平原的衔接处。其北隔克音河、诺敏河与绥棱县、海伦市相望,南与呼兰、巴彦为邻,西南接兰西,西北以克音河、呼兰河为界与望奎接壤,东边与庆安毗连。也可以用“南带松江、北枕兴安、西接大庆油田,东邻伊林海”来概括。其版图呈靴子状。

在北林境内和周边,已发现了旧石器时代有人类活动的痕迹与遗物。同时还发现了新石器时代遗址、墓葬品,反映了这里从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阶段的状况。

至商周时期,黑龙江一带有几支较大的部落。其中,肃慎族比较大。史载,肃慎者虞以来大国也,一名息慎,又名稷慎,自虞舜至夏(禹)、商(汤)、周(发)时期,肃慎与中原华夏各族关系一直很密切,不断来贡。武王克商,肃慎贡“楛矢石砮。大约在公元而三世纪左右。黑龙江一带的秽族与貊族融合成了兼渔、猎、耕、牧的秽貊族。随着私有制的发展、氏族社会逐渐解体、形成了部落。组织了部落联盟,迅速地完成了向民族国家发展的预备过程。

黑龙江地区的第一个民族国家——扶余,是由秽貊人建立的。它的大致疆域是北达松嫩平原,东至张广才岭,西至蒙古边界,南与高句丽相接。王都前期设在吉林省农安,后期迁今吉林市。也就是说北林区处于扶余国之内。这时是公元前三世纪,处于战国末期。据《后汉书·扶余传》记载:“国有君王,皆以六畜命官,有马加、牛加、猪加、狗加……”等称谓。

西汉时,扶余已十分强大,摄于汉的声威,向汉朝贡。公元前109年,汉在东北南部设乐浪、真蕃、玄莬、临屯四郡,扶余受玄莬郡节制,建国600余年,于公元494年被肃慎人的后裔,即汉时称挹娄,晋时称为勿吉的民族推翻。

在扶余衰败的过程中,公元410年,一部分遗民渡过那河(今松花江)在索离故地(即今松嫩平原)建成了豆莫娄(也称达莫娄)政权。这个政权存在300多年,于公元724年为勿吉人的后裔靺鞨人和西部的室韦诸部分别占领。

公元707年,另一支靺鞨人的首领大祚荣在吉林敦化建立震国,后改称渤海国,在渤海国的北方,由唐朝政府建立了黑水都督府。北林区及周边地区,在黑水都督府范围之内。渤海国立国200多年,于公元926年亡于契丹。渤海国在文王大钦茂时期开始兴盛。到宣王大仁秀进人全盛时期。它开四郡邑,形成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一百三十余县的庞大疆域。五京中的上京,十五府中的龙泉府、东平府、铁利府等五府在黑龙江地区,国中人口300万,其中黑龙江地区人口占170万人左右。北林区一带在上京龙泉府范围之中。这是在渤海国的“海东盛国”时期。

公元926年,契丹人的首领耶律阿保机亡渤海国之后,以其太子耶律倍为人皇王,改渤海国为东丹国,意为东部契丹之国,将原渤海国的忽汗城改为天福城,定为王都。耶律阿保机死后,耶律德光即位为契丹皇帝,在皇族内哄中,东丹国被废,耶律德光强迁黑龙江地区人口100多万到辽阳,并将上京付之一炬。

耶律德光于公元946年灭石敬瑭建立的后晋,改契丹为辽,即皇帝位。在黑龙江西部泰来设上京道,在东部设五国节度使,在生女真的地区设女真国顺化王府。北林区及周围市具均属女真人地区。女真人在隋唐时居于忽汗水(今牡丹江)流域,10世纪末迁居海古勒水(今阿城海沟河)。《金史》载,“自此遂定居于安出虎水(今阿什河)之侧矣”。1114年,女真部在完颜阿骨打的带领下,展开了灭辽的斗争。于宁江州、出河店二役之后,于1115年建金国,都会宁府(今阿城白城)。哈尔滨附近的阿什河流域,是金代女真人肇兴之地,故称“金源”或“内地”。设上京路,管辖蒲与、胡里改等一级路和会宁府及肇州。上京路和州县并行的设有猛安谋克组织。据《金史·地理志》记载:“蒲与路南至上京六百七十里”来看,北林区及周边的兰西、青冈、望奎当属蒲与路。

元灭宋金以后,成吉思汗把占领的土地大肆分封给宗亲,成吉思汗的幼弟帖木哥斡惕赤斤据有了绥化一带的领地。至明代,黑龙江流域设奴尔干都指挥使司,绥化一带归奴尔干都指挥使司管辖。

明朝末年,女真人南迁,以依兰为中心,牡丹江下游的女真部先迁绥芬河、图门江一带,后迁建州,形成建州女真。新觉罗·奴尔哈赤建后金,统一黑龙江,顺治时女真继而夺取全国。1644年,清朝迁都北京后,设盛京昂邦章京于沈阳,绥化一带均属该昂邦章京所辖。1653年,顺治又把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划出来,包括库页岛和尼布楚划归宁古塔将军辖地。清康熙年间,感受沙俄对北部边疆的戚胁,清政府努力加强北部边防。于1683年设黑龙江将军,驻爱珲城。1690年移驻嫩江县,1699年移驻齐齐哈尔。1734年,即清雍正十二年置呼兰守尉,绥化划归呼兰守尉管理。

二、建国前的北林

清朝末年,随着民族的融合,加之长城内外的战乱和兵匪灾荒,人口开始向北方迁徙,松嫩平原一带的居民开始增加,居民点也开始增多。黑龙江将军特普钦于1862年奏请设呼兰直隶厅,驻巴彦苏苏(今巴彦县),这一年,即1862年北团林子放荒拓垦,开发设镇,即中兴镇,有协领驻防,属呼兰厅。从1862年开发设镇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87年的时间内,北林区历经清末(1862年至1911年)时期、民国(1911年至1932年)时期、日伪统治(1932年至1945年)时期、民主政权(1945年至1949年)时期。

l、清末时期

北团林子开发设镇时有6家杂货店、一家大车店,成立了公议会,修建了濠河(今泥河)吴老八木,并由商贾捐资修建了濠河11孔姜兴大桥。光绪二年,即1876年经京旗荒务副都统付栋阿和巴彦苏苏武营协领盖哈苏批准,拨300户满州旗民,在北团林子西建20旗屯。每个旗屯京旗15户,代垦旗丁15户。旗为正白、厢黄、正黄、正红4旗。从东往西为正白旗、厢黄旗、正黄旗、正红旗。旗与旗之间距离为4。85公里。每旗设5个旗屯,从南往北排列为一二三四五屯,屯与屯之间距离为2。35公里(今绥胜、西长发、永安、红旗、太平川乡镇一带)。旗屯一律为满族,平时耕地,战时出兵打仗。旗署设协领统辖4旗。清政府派兵驻防北团林子。修筑了从北团林子至余庆(今庆安县)道路110华里。至通肯城(今海伦县)通路185华里。l885年(清光绪十一年)设绥化理事通判厅,改北团林子为绥化,这是绥化设治之始。对绥化有二种解释,一是满语音译。绥化与满语艾蒿音相同。此地在未开垦之前,盛长艾蒿。满族视艾蒿为吉样物。二是汉语字义。绥化有绥靖平化之意。厅辖境包括庆安、海伦、绥棱等地。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绥化开始划定城基,修筑城墙,城墙高7尺,宽5尺,泥土结构,总长6。62公里。1892年(清光绪十八年),绥化通判禄祥主持修建了绥化厅属衙门(今北林区委、区政府院内)。1896年修建绥化城至巴彦苏苏道路路172华里,至兴农镇(绥棱)道路143华里。1902年设邮件支局,邮寄包裹信件,1904年设木税总局和广信公司。1905年,绥化由厅升府,府管绥化、余庆二厅。并改木税局为税务局。1906年以后,陆续设立了监狱、学校(在朝中址建高级小学一处,在双河、十间房建小学各一处)、学务所、电报房、榷运分局、消防队、师范讲习所,1910年成立了师范学校。这一年黑龙江银号在绥化制油厂建立丁电灯厂,绥化城开始使用电灯。在清朝最末一年,即1919年,设立了审判厅,设立了邮政分局。

2、民国时期

辛亥革命成功,建立中华民国。民国元年(1912年),绥化辖区重新划分为3镇2乡,即津河镇、永安镇、克音镇、上集乡和双河乡。1913年匪首孙学武率3000土匪攻绥化城被击败,孙学武被枭首示众。这年3月,改绥化府为绥化县,设绥兰道公署,辖绥化、庆城、望奎、海伦、兰西、呼兰、木兰、通河、巴彦、汤原、铁力、通北、龙镇等13个县区。道治所驻绥化。开辟了绥化通齐齐哈尔和双龙镇(望奎)2条道路,设立了讲报杜、中华二等分局,开始汇兑业务。1914年,绥棱设治局划出绥化,1915年,绥化城乡设15个派出所,1916年建绥化公园。1917年设电话公司,1919年省在绥化建省立第二中学(省立一中设在齐齐哈尔)。从1921年到1939年的10年,先后建了粉米厂,改劝学所为教育局,改师范讲习所为绥化初级师范学校,建立绥化汉医学会,始建呼海铁路,创办《启民白话报》建立绥化女子初级师范学校。在行政区划上,1921年划全县为城镇、津河、永安、克音四镇和双河乡。1929年撤绥兰道尹公署,改县公署为县政府,由黑龙江省直接管辖。本年黑龙江高等法院一分院在绥化设立,改绥化地方法院为附属绥化地方法庭。1930年县内设区自治,按警区设区公所5处。区下设镇公所、乡公所。县政府门前道于1926年撤油路灯换电灯。

3、日伪统治时期

1931年发生“九一八”事变。1932年4月,日本骑兵96人由南门侵入绥化。9月,日军平贺旅团入侵绥化城。日军人侵后,先设伪县公安局,并在双河镇设领事馆,接着在城内成立伪县公署,又改伪公安局为伪警察署,改全县为城区和农村四镇,即四方台、双河、津河、永安4镇。1934年,绥化划归伪滨江省管辖,设地方法院和地方检察厅。并在城东北修军用飞机场。1938年,日伪推行保甲制。将全县分为5区、19保、260甲、3682个牌。1939年,绥化又划归后成立的伪北安省管辖。

在经济领域,于1932年将广信火磨电灯厂改为日满株式会社绥化制粉厂。设满州中央银行绥化支行。1934年,使用小丰满电,绥化火磨发电厂停业,并于1937年在城东南建变电所一座。1938年在东门外建供电所和粮库、大火锯厂。1932年到1938年的五年间,还修建了伪绥化县公署办公大搂(原市人大灰楼,现已拆掉),架设了刘海船口木制大桥,推行了十进衡器制,开通了绥化至铁力、神树的铁路。

1939年至1944年这5年左右的时期内,绥化的行政区划没有什么较大变化。划归北安省之后,城内几家富商集资在东大街路北建起了金城电影院,设了县立医院,农村4镇设了公疗所。1941年5月15日绥化城内繁华区大火烧毁房屋6112间,死128人,伤203人。1943年,伪县公署为防止抗日联军,将刘海船口东西19000垧河套划归国有,并将柳条通全部毁掉。这一年,绥化至佳木斯铁路全线开通,日伪在绥化设铁路分局。也是这一年,在北二路建起了油厂。

4、民主政权时期

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祖国光复。1945年8月27日,抗联干部孙志远、李海清导引红军进入绥化,成为绥化解放日,9月13日陈雷到达绥化,开始主持绥化的工作

绥化的民主政权是1945年11月13日建立的,这次会议由陈雷主持,99人参加,开会的地点是在九江楼饭店(现中心市场对过)。会上选举了闫维哲为县长、刘铮为秘书长,成立了绥化县政府。划全县为城区、水安区、长发区、蔡家区、宝山区、红五区、刘海区、泰安区、四方台区、张维区津河区、双河区共12个区。1946年2月28日,绥化县又召开了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这次会进举了闫继哲为县长、刘铮、杨毅夫、杨柏、春蕃、刘连生、兰庆丰7人为县政府委员,白文成、郝春荣为候补委员的县政府。

1946年8月17日,根据中共黑龙江省下发的《关于各县工委正式称县委的决定》,划全具为10个区,各区配备了区长。即城区区长霍遇吾、四方台区区长刘连生、宝山区区长晓钟、长发区区长杨海辰、永安区区长包达人、蔡家区区长常英男、津河区区长刘德胜、秦家区区长王凤槐、张继区区长李俊卿、双河区区长廖光复。

绥化县委成立不到两个月,省委指示由绥化分成绥化、绥东两县。绥化县闫继哲任县长。后何克任县长,辖城区、宝山区、长发区、永安区、蔡家区;绥东县陆平任具长,李杰任副县长,辖津河区、秦家区、双河区、四方台区、张维区,县政府驻双河区。

1947年6月19日,根据黑嫩省政府106号文件,绥化、绥东合并为绥化县,隶屈于黑龙江省,全县仍辖12个区。

1948年,红五区并入永安区、刘海区并入宝山区、增设兴福区、三河区,全县仍为12个区。I949年5月13日,改绥化县政府为绥化县人民政府。

三、撤市前的北林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1950年改城区人民政府为绥化镇人民政府。1951年,全县的行政区改变为:城区为第一区,宝山区为第二区,长发区为第三区,永安区为第四区,蔡家区为第五区,兴福区为第六区,津河区为第七区,秦家区为第八区,四方台区为第九区,张维区为第十区,三河区为第十一区,双河区为第十二区。各区设区人民政府。

1952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了四方台、永安两个镇,1955年又撤销两个镇。四方台并入第九区,永安镇并入第四区。

1955年,绥化县人民政府改为绥化县人民委员会,第一区改为绥化镇,设镇人民委员会。其它11个区改为区公所,其中四方台、永安为两个村级镇。全县共有215个行政村,1036个自然屯。

1956年4月,全县改划为2镇30个乡。即绥化镇、四方台镇2个镇,胜利、新立、宝山、龙山、长发、红旗、永安、连岗、蔡家、新华、太平、兴福、新城、民主、东富、东津、利民、隆太、津河、三井、新生、团结、联合、民吉、发展、三河、双河、兴和、五营、秦家30个乡。

1958年,将30个乡和四方台镇合并为9个大乡,连绥化镇,同时成立10个人民公社,实行一乡一社,政社合一。

绥化镇为红旗人民公杜。宝山、胜利、新立三乡合并成宝山乡为宝山人民公社。长发乡、龙山乡合并成长发乡为长发人民公社。水安乡、连岗乡、红旗乡合并成永安乡为永安人民公社。蔡家乡、大平乡、新华乡合并成新华乡为新华人民公社。兴福乡、民主乡、东富乡、新城乡合并成兴福乡为兴福人民公社。津河乡、东津乡、利民乡、隆太乡合并成津河乡为津河人民公杜。四方台镇、发展乡、民吉乡合并成四方台乡为四方台人民公社。团结乡、新生乡、三井乡、联合乡合并成团结乡为团结人民公社。秦家乡、三河乡、五营乡、兴河乡、双河乡合并成双河乡为双河人民公社。

1960年,将红旗人民公社改为绥化镇人民公社。

1961年又将10个人民公社划为25个公社。即:绥化镇、连岗、永安、红旗、长发、宝山、胜利、新华、太平、东富、兴福、津河、利民、隆太、东津、秦家、双河、三河、民吉、四方台、新生、三井、联合、五营、团结25个人民公社。下辖316个大队,1118个生产队。1962年,由双河人公杜划分出兴和人民公杜。1966年11月l3日,由绥化镇人民公社划分出城郊人民公社。1969年绥化镇人民公社改称绥化镇,至此,绥化全县为1镇26社。

1981年地名普查时,将长发公社改为西长发公社,胜利公社改为绥胜公社,太平公社改为太平川公社,团结公社改为张维公社,城郊公社改为北林公社。

l982年12月18日国务院以(1982)国函字275号文件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撤销绥化县,设立绥化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黑政函(1983)1号文件转发给绥化行署。按上级指示,于1982年12月18日,撒销了绥化县,建立了绥化市。绥化市以原绥化县的行政区域为绥化市的行政区域,仍由绥化行署管辖。

改市后,全市划城乡为6个办事处、12个镇、13个乡。6个办事处为吉泰、大有、紫来、爱路4个城内街道办事处,东兴、北林2个城郊办事处。

划镇的是:张维、四方台、秦家、绥胜、宝山、西长发、永安、三河、太平川、利民、津河、双河12个镇。其中永安和绥胜为满族镇。

划乡的是:东津、兴福、兴和、五营、新生、联合、三井、新华、东富、隆太、民吉、红旗、连岗13个乡。其中兴和乡为朝鲜族自治乡,红旗乡为满族自治乡。

这25个乡镇总辖232个村,计961个自然屯。城内四个办事处设14个管理区,157个居民委,1052个居民组。郊区2个办事处辖10个管理区,45个居民委。全市乡镇级建制31个,管理区和村级建制256个,自然屯和居民委总数达1163个,城乡人口总计为769958人。

截止1998年底,绥化市城市规模为:工商企业达2449户,其中国有1050户,有各级各类市场90处,国内生产总值423968万元,工农业总产值394299万元,集市贸易额达45000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33688万元,个体工商户达38809户;农业播种面积为173789公顷,粮豆总产量为980765吨,牲畜存栏数为88886头,畜牧生产值达30741

万元,水产品产量达22200吨,产值达17100万元;林业产值达943万元;工商税收实现29140万元,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33688万元,收支结算后,净结余520万元:全市幼儿园207所,小学263所,初中48所,高中11所,大学l所,电大l所,职工中专l所,职中4听;农民中专l所,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27所,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242所;全市共有卫生医疗机构36个,附属门诊保健所73个,驻绥单位医疗机构20个;全市公路总里程2286。6公里,有省级公路4条,134公里;县级公路2条,62。2公里;乡级公路16条,260公里;村级路1213条,1830公里;其中有高等级公路66。66公里。

1999年12月28日,国函(1999)154号文件同意黑龙江省撤销绥化地区设立地级绥化市。2000年3月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撤销绥化地区设立地级绥化市批复的通知》(黑函【2000】40号)。根据上级文件,于2000年6月1日,撤消了绥化地区和县级绥化市,设立地级绥化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北林区。北林区以原县级绥化市的行政区域为北林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北二西路。绥化市辖原绥化地区的望奎县、庆安县、绥棱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和新设立的北林区。原绥化地区的县级安达市、肇东市和海伦市由省直辖,行政领导省里委托新设立的绥化市代管。文件明确指出,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省自行解决。

撤市变区后,北林区农村进行撤并乡、村,城内街道撤销管理区,居委会整合为社区居委会,即形成现在的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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