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二拆四为什么被抓?立二拆四被抓原因

2014-08-15 09:41 | 作者:黄小星 | 散文吧首发

立二拆四为什么被抓?立二拆四被抓原因

造谣营利

在北京闯荡的多年中,立二拆四逐渐发现了利用网络发财的手段:做网络推手

,即为一些出资企业在网络上进行炒作,进而获利。其手段是制造一些热点事件和话题,打造自己公司的知名度,引起有关企业的关注。 立二拆四说,“从某种意义上,我是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

进入这个行业后,杨秀宇炒作了“天仙妹妹”、“别针换别墅”等事件。其中“别针换别墅”事件,因为造假,在2006年曾引发网络热议。

通过对一些事件的炒作和炮制,立二拆四说,其公司经营最好的时候,年收入将近千万元。

在巨额利润的吸引下,立二拆四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编造和炮制的虚假事件和话题越来越离谱,越来越没有底线。他承认自己逐渐沦为一个骗子。

刑事拘留

北京警方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根据群众举报,依法立案侦查,一举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曾是尔玛公司员工)、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

2013年3月份他对于自己的炒作“质疑长婴儿事件”而被新浪封禁而后销号处理,更有传言被抓。曾质疑杨澜!毫无疑问立二拆四是一个好的炒作者,但是他的这种毫无底线的炒作模式是否能被网络所承认就另当别论了。

2013年8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展开调查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

非法牟取更多利益,秦、杨等人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两个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污称这一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由国家制造的;利用“郭美美个人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编造了一些地方公务员被要求必须向红十字会捐款的谣言,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捏造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

案件审理

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朝阳法院上午将公开审理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涉嫌非法经营案。

同案被诉的还有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策划总监和实际负责人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尔玛天仙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简称尔玛互动公司)两个单位,及曾分别担任两个单位媒介部主管、客户经理的卢梅。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531200元。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杨秀宇全面负责该公司的经营,并由其决策后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

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间,在被告人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并由被告人卢梅负责联系他人进行删除信息,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2202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并在明知是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仍通过信息网络有偿发布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情节严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秀宇作为尔玛天仙公司及尔玛互动公司主要负责人,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对二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卢梅直接参与实施尔玛互动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8月14日上午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立二拆四在朝阳法院受审。北京朝阳法院发布: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立二拆四”当庭认罪,承认策划“僧人船震”等炒作事件。

媒体采访

记者:为什么要在网上进行炒作?

“立二拆四”:我大学本科毕业后进入一家国企担任助理工程师,企业倒闭后我失业了,就到北京来闯荡,沉迷于网络。有一天我发现互联网上可以创造很多热点事件、话题,这些一旦被关注就会有价值,会有企业愿意投钱、有个人愿意炒作,所以我很早进入这个行业,从某种意义上我也是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我刚进到这一行业,包括制造“天仙妹妹”“最美清洁工”“最美售楼小姐”等热点话题,内心也渴望做“正能量”的事情,但随着网民欣赏口味“越来越重”,我在这条路上也越走越远,把“炫富”等纯粹为博眼球而失去社会责任感的策划放到网上,引发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我感到自己在一步步走向不归路。

记者:你们都采用了什么方式进行炒作?能举例说明吗?

“立二拆四”:2006年9月,我策划了“别针换别墅”的事情,那时候我在“北漂”,身无分文,很想做点事情,就策划了一个女孩用一个曲别针一步步换到了别墅这件事,想做成可持续行为创意秀。我知道一开始网民肯定不会关注,就做了假——在别针交换第三步,换到了手机。从价值为零变成价值数百,这样就有了新闻性。我是怎样造假的呢?当时在马路边,我请了一位外国女性,给她一部手机说我们要拍网络剧,需要配合,对方很乐意帮忙,就象征性地摆了一个动作。于是就有了“老外递手机”的照片,继而引起网民的关注,这个策划就可以一步步做下去了。

记者:网友送你们外号“谣翻中国”,对此你们有什么感受?

“立二拆四”:我变成了别人口中的“坏人”“骗子”,世界观发生了扭曲,之后我变本加厉策划了许多虚假新闻,在看到传统媒体跟进报道的时候,我甚至会有快感。我已经意识到我错了,本来我能做一个积极阳光的行业倡导者,却一步步变成了扰乱网络秩序的始作俑者。

记者:开办尔玛公司的经营情况怎样?

“立二拆四”:2006年9月我成立了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最多的时候仅北京公司就有50人,分视频部、文案部、媒介部、电子商务部还有客户部五大部门。公司炒作的网络事件,2006年有“别针换别墅”,2007年有“最美清洁工”,2008年有“封杀王老吉”等等。好的时候公司有近千万元的营业收入。

“秦火火”:2010年7月23日我进入尔玛公司,法人代表就是“立二拆四”,他是老板,我是员工。公司主要是进行网络品牌炒作,以负面的居多,炒作理念是“三情”,即情绪、情感、情欲,以挑战人们的心理底线来吸引眼球。

记者:“吸引眼球”目的是什么?

“立二拆四”:想挣钱,先把自己炒红了,就会有企业来找我,这样我就可以赚企业的钱,所以是“先赚名,再赚钱”。刚到北京的时候我居无定所住地下室,很想获得别人的认可、社会的认可。我曾一度自豪地认为自己很有天赋,但是走上这条路,我忘了一个基本的道理,诚信是最重要的,我在金钱和真相面前选择了前者。

记者:你们对自己的这些行为有什么认识?

“立二拆四”:我做的事情是利用互联网制造虚假新闻,扰乱了网络秩序,也会让网络上人与人之间失去信任。我认识到自己犯了很大错误。

“秦火火”:我的行为会造成以下危害,一是侵害了相关当事人的名誉权,让他们的公众形象大打折扣;二是违背了道德和法律的要求,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三是违背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与真善美的社会主流价值观相冲突。

记者:你们既然这样认为,为什么还继续造谣传谣?

“立二拆四”:我内心还是有困惑的,对制造虚假新闻,我之前问过律师,说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一点让我继续肆无忌惮。我之前认为互联网是一个虚假的社会,说话不用负责任,而我当前意识到网络社会也是一个真实的社会。在这之前我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网民,没有法律约束我去策划新闻,但我如今知道了,无论是普通的网民,还是有一定能力的网络推手,每一个人上网都要有份责任,这个责任首先就是诚信。我渴望在回归社会的时候,能挺直腰板,做一个诚实的人,从事一种阳光的行业。也希望通过我,让更多网民意识到不要轻信谣言,也不要制造传播谣言。

立二拆四

立二拆四,原名杨秀宇,男,吉林省人,网络推手。

杨秀宇1997年毕业于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2006年9月成立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凭借制造“天仙妹妹”、“封杀王老吉”、“别针换别墅”等一系列网络事件,杨秀宇及其公司在幕后大发其财。

2013年8月,杨秀宇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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