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三部曲》之序 —— 自由之美

2011-09-08 15:55 | 作者:肖复 | 散文吧首发

在我的这几个所谓的“三部曲”里面,几乎第三篇都有些向着“自由”的意思的。照着我现在的想法,自由就是我的理想的所指。但偏偏体系里面那个“自由三部曲”的三篇东西还没有想好名目,这原委,实在是我自己都不很清楚最终的自由是个怎样。马克思主义的目标也是要实现全部人类的全面的自由,于是想清楚“自由之后怎样”便成了了解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捷径,或许,我还可以借此而有所超越,而这,也确是我的理想之一部分。

我先前很愿意成为一个自由主义者,但这旗号早就被人家给打了出来,而且以往的阅读经验告诉我,这“自由主义”似乎也并不怎样高明,毛主席就写过一篇《反对自由主义》的。幸而我的自由的所指,跟这“自由主义”并不很相同。当一种观点、理论或主张的后面加上个主义,它就成了一种要强力推行的主张或学说,是具有极强的排它性的。这样,我不如就丢掉“主义”,开始建造一套我自己的“自由哲学”罢。

关于这个“三部曲”,本来我是早经写好一篇“序”的,就是《旧事重提之三》,里面也是有着一些这“心中的美好”的起因在。但现在看来,用那篇作序,并不很妥帖,因为我一方面还要观看那“美学”,还有与美关系密切的“艺术”之类。在这篇序文里面,我的这些观点几乎都是自己的猜想,并没有什么靠得住的铁定的“依据”。但我却要凭着这些猜想,来指出艺术与美学的新方向。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方向罢了。

美学研究的东西,真的很多。诸如美的产生、发展、美的本质、特征、功能;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等美的形态;内容美、形式美等美的组成因素及其规律;审美心理、审美意识、美感的发生、发展、性质、特征及其规律;现实美、艺术美的创造规律、发展规律、鉴赏规律;丑、崇高、悲剧性、喜剧性等范畴的审美特性、发展规律及其同美的关系等等等等;这些东西,纷繁复杂,看久了,总让人晕头转向。所以我说:美学不美。

这些烦杂的东西看得人有些头痛的时候,我很想寻出一个方法,使问题不至于这么的麻烦。以往的经验又告诉我,当遇到解不开的繁杂琐碎时候,最好的办法是把这些全抛开,从头再来。我于是丢掉这许多的概念、术语,转而观照我的目的。其实我所要追求的,并不是在美学领域有所“建树”,而是要寻出一个能给我的言动以指引的“信念”,而这个“信念”将从我的“个人美学”中来。

我于是要开手建立起一套“个人美学”了。在这“个人美学”里面,我要弄清楚的问题是:美的本质、美感与审美观的由来及相互关系、美与艺术的关系,最后是对美的态度,等。但在先在后,都还有个“取向”的问题在。对于美学与艺术的大取向,是关乎一个人的美学与艺术理想的,就是希望通美学与艺术达到一个怎样的关乎人生的理想;而对于审美对象以及艺术形式的取向,则是关于审美观甚至价值观的问题。而我在先要确立自己的大方向。

鲁迅对“为艺术而艺术”是很有些鄙薄的,他的态度是:“为人生”。关于这个,有他的《呐喊——自序》中的言语为证:“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所以,鲁迅的“为艺术”,是要“改良国人的精神”,而此后鲁迅的诸多创作,也都是“为人生”的艺术了。

我是很想追随先生的脚步的,所以,我的对于美学以及艺术的态度,或者说我的“个人美学”的方向,也是要它是“为人生”的,而不只“为审美而审美”。有位浪漫派的诗人(就是“为艺术而艺术”那一派的)宣称:“一件东西一旦成了有用的东西,它立刻成为不美的东西。它进入了实际生活,它从诗变成了散文,从自由变成了奴隶。”这话虽然也有它一定的真,但我仍要特别的声明,如果诗人总是一味的追求飘渺的、现实之外的“美”,总是一味的“为美而诗”,那么我宁愿总维持着我对于诗的偏见,以及由这偏见带来的厌见。

我想,可能是这位诗人对“有用”这概念的定义太狭隘。在我看来,所谓的“有用”,并不单单指的可以拿在手上用去做什么,它也包含着一种给人以精神上的动力或者功用。其实美的东西总归是“有用”的,至少,它对于人的审美需求是“有用”的、它在人的审美过程中是“有用”的。但这个对于我们的审美需求“有用”的东西,在我们的审美过程中,它仍然不失其为美。或许,这位诗人应该说:“一旦我们在判定了一件事物为有用的时候,它立刻成为不美的东西。”这个我是承认的,我们当遇着美时,一种分明的美感“油然而生”,所感得的是瞬时愉悦与快意,其时,是并不需要理性思维来判断其是否“有用”的。倘是先带着一种找寻“有用”的心思,或后来判定其为“有用”的东西时,我们其实已然失去了这一份单纯的美感、这一份突来的令人怦然心动的感情

康德说,审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这话好像有些不通,也不知道是不是原话?)。先前总觉得拗口,到现在也不怎么知道他的意思,因为里面还大有深意在。但我却想出一句有些相似的话:“美是不能念其为有用的有用”。

我想,美的是否有用或者能否有用,应该是不成问题的。也更不能说它“进入了生活”(美的对象成了实际生活中的一个有用的物)就不成其为美了。艺术虽然似乎有些高于生活,但它究竟来源于生活。至于美么,它本来就在于生活之中。

我的来费力辩白这个,是要说明我所追求的“为人生”的艺术、以及“为人生”的审美态度,并不就是脱离了这艺术和美,而只讲些道德与善。“为人生”的作品,只要是水平够,是决然不会辱没这艺术二字的。而取着“为人生”的审美态度,才不会使审美活动只流于一种新颖的表象,不会使审美者成为只一味的追求新异的猎奇者。

表明了我的态度,确立了我的大的方向之后,我就要来示出我的“个人美学”了。我相信,它会给我的人生以指引的。

最先有的无疑是“美”,也就是具有美的特性的“对象”。虽则美需要人的主观感受,而许多的人们在许多方面的审美观是不很一样的,但在先仍需要有这样的一些“对象”在。所以,美的起源这个问题,其实是不成其为问题的。当然,“美”这个字是后来我们发明的,在我们人类没有发展出美感以前,这世上当然没有我们现在所言说的“美”,因为我们所言说的美,究竟是一个经过人为判断的对象。但是,具有美的性质的“对象”们,是早就在那里了的。接下来,就等待着我们的美感出现了。于是,美的起源的问题,本质上应该是美感的起源的问题,也就是我们怎样以及什么时候开始对那些具有美的特性的“对象”产生愉悦、快意之类的感情。

在我看来,所谓的美感不是一种感觉,而是一种感情。感觉是一种初始的信息流入,而感情是一种经过知觉加工之后所升起的心情或情绪。心理学上对感觉的定义,是“自下而上的从输入水平开始的感觉分析”;而知觉是“自上而下的对感觉的选择、组织以及解释”。

我们要在头脑中表征这个世界,就必须先要识别环境中的物理能量,并将其编码为神经信号,这个过程通常是被称为感觉的;同时我们必须选择、组织以及解释我们的感觉,这个过程一般就叫做知觉了。我们的知觉既来自于自下而上到达大脑的感觉,也来自于自上而下的加工的经验和期望。因此,我们不仅要感觉原始的声与光、味道与气味,也还要对其进行知觉。每每我们听到的可能不仅是由音高和音律构成的声音,而是一段美妙的音乐;或者看到的不只是一朵由色彩和形状构成的花,而是一丛绿叶中的一朵美丽的牡丹花。总之,我们能将感觉转换成知觉,解释外界刺激对我们所具有的意义。

当我们的心灵涌现美感时候是这样的:某个人、物带给我们一种突如其来的冲击,而瞬时的快意与愉悦可以使我们的心地为之震颤,甚而至于陶醉。但当沉醉于这突来的、美妙的感情中时,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到底我们是先有美感还是先有审美观?

我这里所谓的审美观,就是在我们意识或潜意识里的一种观念,这观念规定了什么以及怎样的事物才是美的,当一个对象符合这观念中所列定的条件,我们就会对这个对象产生美感,但他发生作用时往往我们是不自觉的。这观念主要还是一种对“性质”的判定,也就是我们的美感是根据审美对象本身所具有的什么特性而产生。就比如花有色彩鲜艳,形态柔媚的特性,我们是根据鲜艳的色彩与柔媚的形态而产生出美感,倘使花失去这些特性,比如一朵枯萎的残花,我们是不会产生这样的美感的。

如果说我们是先有美感,但我们都不能确定什么或者怎样的事物才是美的,美感怎么来的呢?倘说先有审美观,但我们都从来没有感到过美、没有体验过一种强烈的审美愉悦,我们又怎么能确立起什么审美观?我不知道是否我没有理解这些概念,但我以为在这里遇到了一个鸡与鸡蛋的问题。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如果你只从这两个对象看过去,那么永远也没有一个能说服对方的正确答案。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要走到它们的前面去,了解动物的胎生与卵生的差异,以及卵生模式是怎样进化发展过来的。所以,关于这美感与审美观谁先谁后的问题,也要到它们的前面去。就是探究美感这样一类感情是怎样慢慢发展演变过来的,以及又有一种怎样的内在的规定性让我们会对那些特定的对象产生这样的一些感情。

生物进化的途路是极其漫长的,生物特性的变异是长期积累起来的,在这生命的长途中,我们似乎找不到单独的一个致使生物突变的“突发事件”。我想,美感这样一种复杂的感情集合体,可能经过了这样的一些大概的发展过程:

对身边事物的趋与避——我们会趋向于对我们有利、避开对我们有害的事物。这里的有利或有害,不单指的对于我们自身的生存而言,也是对于我们繁衍自身而言,于是,异性必然成为一个我们始终趋向的对象;趋与避久了,会产生“习惯性的联结或排斥”,而这导致了

“选择性注意与关注”。我们会有选择性的注意或关注对我们生存有利的对象,而这就渐渐的形成了我们对这些对象的熟悉性。熟悉性又会带来安全感以及喜欢,于是,一种由特定事物带来的愉悦感情渐渐累积起来,我们的“原始美感”就开始产生了。所谓的“原始美感”,就是一种由对于我们生存有利的事物所带来的愉悦的感情。这些事物包括异性与亲辈、伙伴,也包括一些别他的“物”。

我们由最初的身体上的“趋利避害”,慢慢延伸的精神上的“趋乐避苦”;我们由对于“有利的事物”趋向性,慢慢的形成了一种对于那种“原始美感”的追求,也就是对这种愉悦的感情的追求,我们开始一方面单纯的追求愉悦的感情体验。而在这个过程中,能够给我们带来这种“原始美感”的对象也慢慢的泛化,在这一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是一种“象征性”。一些原本对我们生存并没有明显益利的对象,因为与实际产生“原始美感”的对象有着各种或隐或显的关联,我们凭着“象征性”而把这种“原始美感”转接到这些对象之上。

至于艺术的起源问题,各家的观点是很不少,大略的归结起来,主要有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和亚里士多德提出的“摹仿说”;德国作家席勒和社会学家斯宾塞提出的“游戏说”;德国考古学家雷拉克提出的“宗教魔法说”;英国人类学家德华、奈勒、弗雷泽和美国心理分析学家弗罗姆提出的“巫术说”;奥地利精神病理学家弗洛依德提出的“心灵表现说”;俄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普列汉诺夫提出的“劳动说”等。这些的观点,各各从不同角度对艺术起源的问题作了有益的探讨,都有合理的部分,但似乎又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缺陷。或许,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艺术的起源应该有其多元的因素,并非只有一两种简单的原因。

我以为,不管对于这艺术的起源问题有多少观点,它真有多少原因,但有一样东西可以统摄,就是“有用”。即便像“游戏说”这样的,它也不失其“有用”。我以为美感、艺术之类的东西,它们的起缘都是因了一种对于生存有益的实利性。之后随着人类意识的发展,它们渐渐的更倾向于精神层面,但于实人生有益,仍然是它们的最本质特征。艺术的出现最初可能不是由于人们的审美需求,但人们的审美需求在艺术中找到了象征性的审美对象。从此以后,艺术成为人们寻找象征性审美对象的沃土,成为了人们寻求美感的愉悦的乐园。而我们的“现代美感”、“现代审美观”,也就在艺术的帮助想发展了起来。

美学的一大流派把研究的对象圈定为艺术,我是有些不以为然的。美学可以研究艺术,因为美感是艺术所能显示的诸多感情的一大类。但艺术不全在美学里面,而美学也不专对艺术。

艺术对于美的最大功用,我以为是它让美获得了更大的自由。它给了美一个广大的象征性的世界,它还延伸了美的意义,使美由最初的维持生命飞升到超越我们的生存本身。

艺术作为一种感情的表达与宣泄的特殊方式,它包含着人类的一切喜怒哀乐,但艺术创作者与欣赏者所怀着的艺术理想却是美。美因为艺术而获得了一个无量宽广的大地。从此之后,美的载体已经不再局限于实际生活中的事物,它还跃入了人们的精神领域,一个象征性的世界;它不再只限于当下,还伸展到过去未来。它让人们不再只是被动的去找寻美、追求美,而还能主动的引导美、创造美。

所以,我的个人美学的一些基本观点是这样的:美就是我们已经做出美的评判的一切事物,评判它的是我们的美感,对它有规定性的是审美观。

我们的趋利避害的生物本性给我们以原始的“审美观”,我们于是认为有利是“美”的,有害是“不美”的;而我们原始美感就是我们对于有利的趋向性;而原始的美,就是一切于生存有利的对象。这时候,用“好”字替换“美”字来表述似乎更为恰当。

当人类的意识逐渐发展,我们开始转向象征性的审美对象时,接近于现代的美感与审美观之类的东西就渐渐形成了。衔接着这一转变的,是生物本性那趋乐避苦的驱使、也是我们对一种特殊感情体验的追求、更是我们那份向好之心的执着。从此,美冲出了实体性的樊篱,获得了无上的自由。

然而,真正的自由不是没有任何约束,这个规律在人们对于美的自由的追求里也是一律。我们现在没有节制的一味追求一种外在的形式美,给它们统统包上艺术的外衣,使它们显着艺术性。在现在,在我们身旁四周,可不是满布了这样的美么?那些艺术品的大量复制、滥播,各种选秀活动的如火如荼,各样时尚潮流的轮番上演,我们长时的被这无量数的粗制滥造的美狂轰滥炸。但这些所谓的美,即便打着艺术的旗号,究竟还是沦为一种形式上的新奇。这种外在的形式不论变换得多快、多离奇,最终带给我们的是“审美疲劳”。美在这种没有方向、没有节制的心态之下,重又被束缚起来,而且到了濒死的边缘,连带着内在的美好一起。

美是一种感情评判,美感就是这种不去评判然而又在评判着的感情。而我的个人美学的方向,是循着这种感情,更多的走向内在。外在的美的形式当然也是真,也会给人以欣快与愉乐,然而那是即时的、暂的,于人生不太有长益的。这是我现在的审美观,不否认、不执迷于外在的美,而更多的倾向于于实人生有益的内在之美。内在的美,指向善的那种美,所带给我们的是一种长久的感动,它们带来的长时的愉悦与快意是可以震动我们的灵魂的。这是我现在所要追寻的美感。

我想,为人生的艺术里面,有艺术,也有人生,而它重又带给了美以无上自由。

我要在它的里面追寻自由之美。

肖复

7月4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