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助残活动

2014-07-07 16:16 | 作者:Legstrong's step | 散文吧首发

论助残活动

随着社会对残障事业的日益关注,湖州地区的各种助残活动也相继开展。例如,今年6月18日,南浔区残联为残疾人实施假肢取模工作;湖州市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德清县为困难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吴兴区残联开展“眼日”宣传义诊活动等等。除此之外,还成立了湖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湖州市残疾人创业者协会、湖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等机构。湖州市残疾人事业也有了自己的“十五”计划,“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不断改善残疾人状况。

不可否认,助残活动轰轰烈烈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残障人士,为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与希望

但是,有几个问题我觉得有必要进行深思。

第一:我们眼中的助残活动究竟应该是怎样的?是正常人帮助不正常的人吗?帮助一些残障人士摆脱他们扰人的残疾吗?如果是那样,那么我们对残障人士的审美标准仍旧建立在正常人的思维上!难道残疾就不是一种美吗?我们总是在渴望完美,所以受不了残缺。就如我们中国的电视剧而言,大部分都是以喜剧结尾。国人喜欢大红灯笼,喜欢喜庆热闹,受不了悲剧。而且我们自己约定俗成的东西本身就多,也就是说,我们思维被限制的比较多,有很多习惯已经改变不了了。我觉得这种思维没有转变过来,我们的助残活动对残障人士而言仍旧是一种侮辱。

第二:我们不能强求别人去参加助残活动。如果是那样,那我们究竟是多么道貌岸然。恻隐之心与道德一样,是一种内心的自我感觉,没有强迫这一种说法。它从来都不是一种审判的工具。我们去帮助残障人士,但是一旦用来批判他人的不作为,这一切就是你的自以为是。你自以为是地站在道德的高枝上,当你说出“怜悯”的时候,自己也成为它的“阶下囚”,犯了一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错误。

以上两点,仅仅是我对助残的看法,不过是希望我们正常人能够扫去一些形而上学的偏见,以人的温情对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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