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恋子情节的若干回忆

2014-02-23 22:19 | 作者:紫檀 | 散文吧首发

今天看了个电影《燃烧的棕榈树》,里面讲到的第一个故事就是有关恋母,恋子情节的心理剧。很高兴在高中的时候遇到了开明的语文老师姜正伟老师,他的博学,他的先验,让我们早早的了解了人对于情感亲疏与心理变化的关系。也许在讲《雷》这篇文章时,很少有人去分析剧情里的不伦之事的成事机理,但姜老师却细致的分析了该剧以及恋子情结在欧洲的发展轨迹。这个细节,我是记忆深刻的。对人性的了解,人性的本质并不是表象所显示的那样,这就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人会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不可能随人的主观意识而消亡。人本自私,人都有占有欲和私有欲,人都希望自己的东西只属于自己而不会被其他人共有或共享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这一点很鲜明,物质上的私有性很鲜明,很直接,我们平时的生活中会很容易的找到。《物权法》的成法机理就在于一法的形式来约束物质的占有,而《婚姻法》却是以法的形式约束精神的占有。

恋子情结中是母亲不希望子女的对自己的被他人(儿媳或女婿)占有而丢失或减弱弱化。这事人性的本根,是实际存在的,不会随个人意识形态而消亡的,但人会克制,人会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是克制的程度对于东西方而言在程度上是有差别的,这是与区域的文化差异性及教育方式的差异性之间存在着很重要的关系。

东方国家的文化环境是保守的,教育的单一的,理念是统一的,伦理道德的标准是一致的,但对于西方国家,由于其思想的开放性,发散性,更趋近于回归人本性,所以追求的是真实的自我。因此,在西方国家,恋子情结是很普遍的,而在东方国家,这种问题却相对而言是很少的。按照东方的态度可以总结为:西方国家更趋近于野性化,纵然体质上进化的很好但思想上还处在原始社会。而按照西方国家的态度确实总结为:东方人更加虚假,不真实,太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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