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感悟

2011-08-25 15:15 | 作者:Tammy | 散文吧首发

中午闲情,浅读新《婚姻法》的规定,对新《婚姻法》男人多持赞同观点,女性持反对的较多。

自1980年我国颁布的《婚姻法》强调,婚姻应“建立在双方感情基础上”,这在当时被视为一场婚姻的“还俗运动”,但立法理想经不起日益变化的婚姻观“风蚀”,导致2001年新《婚姻法》修订。

《新婚姻法》出台后,怪相频出:房产证加名、未婚女性害怕结婚、“有房男”不再受欢迎……

女性择偶观将发生新的趋势,无房“潜力股男”迎来优势,“富二代”、“有房男”性价比降低。由上世纪50、60年代,嫁工人,工人阶级是老大哥,吃香成份也好;70年代,嫁军人,军人神气且有保障;80年代,嫁文凭,科技开始吃香;90年代,嫁大款,不能嫁也要傍,二奶、三奶效应颇多;本世纪00年流行嫁富二代或房多族;如今嫁什么呢?整个社会混乱了,为钱、为金而出卖青、出卖一切,人类的人伦道德对拜金的膜拜,“宁坐宝马车内哭,不坐自行车后笑”,那所谓的忘年恋、隔代情……我并非指责他人的情感观。

就我而言,新《婚姻法》的出台,我是持无所谓姿态看待的。房产的归属问题也很简单,一个良好的婚姻,且有的基础,干嘛非要束缚于婚姻法的条条款款呢?婚姻和情感本应建立在信任与道德的基础上,双方都要为家庭去经营、去付出,男女双方都要有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生存意识,家是累了、倦了的港湾,并非坐享其成的宫殿。男权时代或母系时代都会逐步完善和进化,且将被新的文明而取代。

个人认为,新法解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对妇女权益的保障不足。它只注重保护了有资产方,也是强势的一方,对弱势一方却明显不利。新的解释容易造成双方关系紧张,阻碍配偶之间建立真实的情感,使本来以感情为纽带的婚姻关系,沦为赤裸裸的财产博弈。

《新婚姻法》出台,确实让拜金女们抓狂了,同样也使薄情无信男多了支持。但新事物出现都会有褒有贬,各抒己见,我只是去适应,去感受,幸福生活还需共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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