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8 06:51 | 作者:Better me | 散文吧首发

前些日子听到算命先生说我是仇狗的,这令我并不感到稀奇。因为我对狗本无好感,见到要么厉声喝止,要么用棍棒逐之。

狗令我厌恶,回教成文中便有一条即是:“凡穆斯林食狗肉者,必将宗法伺候。”如果说虫蛆已是不净之物,那么狗在我眼中的地位连这小生物都不如了。如果骚着它的痒处,必将用那食粪的齿咬进你的肌肤,教你动弹不得。

时候,和祖母去清真寺内屠鸡,见穆斯林教徒正在那儿看济公和尚的故事,我坐旁关听,那人说道济公吃狗肉,常在寺内撕扯狗腿惹得众人馋之。我听罢,便将想吃狗肉的想法告与祖母,她急忙捂上我的嘴,把我带到后庭,用食指敲了一下我的头,说莫叫阿訇[hōng]听见,要不然是要掌嘴挨板子的,说我们族里人不能乱说话,阿訇听见是要在爷爷祭日那天向真主祷告时说我的坏话,对我不利的。

从那以后,我也没再提吃狗肉的事。

我于是就间或留心着查考狗的习性了,后来我才发现狗虽人类的朋友,但也有着五大罪状:

1.不知廉耻,摇尾乞之。若给予肉食,不时间哼吱几句,若不予之,定以鄙夷之态怒视。咧着泛黄的肮齿冲着叫唤,令人心烦。

2.不注意洁净,毛发几天窝与野地,也不晓脏,只顾伸出蹄爪舔之。主人日再整理,不消几时又乱之。心安理得,趋几里外拔蹄净手。抖抖毛发寻异性消遣。

3.分吹两边倒。主人养狗实为防贼人与墙外,安其家以清静和谐。尔等却以安贫乐道之资,日食主人三顿米,却不哄唤几声,贼人未来,邻人以几倍美好诱致自家院中,忘主人百日之恩,为生人牵马持蹬。是不知廉耻,待主人寻之,冲起吼叫,视之贼寇。

4.自以厉害,夺旁人之果。向旁人炫耀。龇牙之丑不可望言,后固步自封,骄狂不可一世,同性见之,以胜者姿态高狗一丈,可笑可恨可耻可悲。

5.不敢睁眼看世界,在自己的圈子里穷兵黩武,耀其姿态。待贩狗之人以毒害之。以为箸下之食。

后来,我自身经历了件痛事从此对狗心生杀戮之心。

那日,我随祖母河边洗衣。在洞下戏水,望岸边有一葫芦,心生占有之心。便走到那里,忽有一黄狗向我飞奔而来,一下咬中我的腿肚。祖母见其急忙抄起槌棒一棍将其天灵盖击得粉碎。抱起我想医院飞奔而去。我打了一星期狂犬疫苗,祖母怕狗的浑浊之气进入我的身体天天向真主保佑我的健康。

康复后,对狗的恨有增无减,用石子砸,冲他们哄,常备一棍以防不时之需。

现在想起,仍有愤慨之心,久久不能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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