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一般的文

2011-08-19 18:37 | 作者:凌儿 | 散文吧首发

看完红楼,心中酸酸的。

鲁迅曾说过,道士看红楼是淫,文人学士看红楼是情。

说起红学中的“真”与“伪”,犹如太极图的黑白两仪,再人们的心子尖上滴溜溜地乱转。至少,我是不敢用《红楼梦的真故事》、《石头记会真》这样的大题目作书名的,不仅仅是因为成为别人的着火点而导致危险,还就是因为自己不配,更重要的是,对曹芹这位真正的大师一点最起码的尊重(如果我的都成了真的,那曹大师的遗稿发现了,又该朝何处安置呢)。

梁归智在一次演讲中曾说,“中国只有两个半人读懂《红楼梦》,一为胡风、一为周汝昌、半个则是鲁迅先生。”此语聊备一说,如果把标准改一下,若是谁骂高鹗最起劲就表明谁才是真正地读懂了红楼,我道是同意这个观点。不过鲁迅先生空出来的半个名额,又要够很多人折腾了。

由于《乾隆百廿回红楼梦稿》的发现,高鹗大致是洗脱了作伪的罪名。在印制程乙本时,他和程伟元共同写有一篇《<红楼梦>引言》,载于该书前头。现摘抄如下:

一,书中前八十回钞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一,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滋惟择其情较协者,取为定本。

一,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接应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这种大规模的校勘工作,这种严谨的订证方法,前后竟花了短一年时间。并不是现在一些大言不惭的人所能够做出来的。关于这一点,潘重规等先生在其论著里有专文述及,就不用我在这里多说了。

真耶?伪耶?在这些字眼上做足了十分工夫的人,也就成了他们不自觉的自画像。所以真正“借玉通灵”的“翰墨”,还得以最高的境界自律。

金瓶和红楼,中国“人情小说”之双璧。

妇女观上用周氏的话来说,“一个是天上星河,一个是厕中秽水。”但是《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也用“进化论”的观点把分明的一个女人,“怎么却变出三样来?”这未免不是曹雪芹的一点局限,他的悲悯,仅仅是因为他所的那些人。

从另外的意义上来讲,《红楼》着重写“情生情灭”,《金瓶》着重写“酒色财气”,如果再加上《儒林外史》的“功名文章”,《歧路灯》的“市井村坊”,到可以凑出一些人和一个时代的全部。

《红楼》前有《金瓶》、《林兰香》;产生之时有《儒林外史》、《歧路灯》;之后有《海上花》、《秋月痕》……而《红楼》的出现,并不仅仅是偶然的。

这就是小说的变迁。

所以在贾宝玉拈出“颦颦”二字的《古今人物通考》这部书里,“通考”中的“通”,用在小说史中,也就是掌握小说变迁的一种方法,如果仅仅因为一部自己喜欢的书,就孤立地认为其它书就毫无读的必要和价值,那真是不通之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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