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叫人难以想象

2011-07-13 18:25 | 作者:天宇飞云 | 散文吧首发

网上报道说贵州毕节阿市某学校一年仅26岁的英语老师周琴,被毕节阿市的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事发时间是2011年的5月17日晚,结果当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那个派出所的指导员竟语出惊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这事儿首先从时间上看,何以从事发到现在已近两月才得以公开报道,这期间又发生了怎样的事情?还有现在的政府官员何以都这么牛,该怎么就怎么,丝毫没有把民众当回事,难道你不是为百姓而服务的“公仆?”难道你只是骑在人民群众脖子上的“强盗?”

而同时又让我想起另一起案子,也是发生在贵州,也是强奸。就是那起事发在2009年1月8日,地点是贵阳市的铭阳酒店。一位原某市副市长的女儿田小龙被时任贵州政协常委,又是青利集团董事长的周世立强奸的事情。之后便是报案,换得无人理睬,到最后是漫长的上访之路,直到现在亦无明显的结果。

这同样都发生在贵州,同样是发生在中国的土地上,亦同样的都是官欺民,更同样的按老话讲“官向官,吏向吏,”致使遭罪受辱的民众申诉无门。

请问,国家所谓的问责部门在哪里?所谓的监管机构又在哪里?而所谓的法律法规又究竟是在起什么作用?难道真的如民间流言所说:法律只是给没权,没势,没钱的老百姓制定的?如若是权,势,钱俱在,便能够无所欲为,无法无天,反之则就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了,这当着是叫人搞不懂。

都说法不容情,甚至古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但是何以轮到现在的某些官员身上就变味变质了,不再是那么一回事了,乃至软硬兼施,种种方法无不用其极。人情网,关系网,官系网叫错纵横,无孔不入。在进一步说,事小也就罢了,忍了,认了,可这是强奸啊!而且还是身为国家人员所犯下的罪行,知法犯法,不说罪加一等,也不能就此了之吧!谁家都有儿女,谁家的儿女都需要戴呵护的;况且都是人,都有最起码的良知,人权,而这种严重的蔑视,欺辱行为何以到了某些官员的嘴里竟变得一无是处,轻描淡写了事了。试问如若这事出在你自己的身上,你还会这般视若无睹,处之泰然吗?都说将人心比自心,既然是人,都该拥有那么一点点最起码的底线存在的,就是良心。但在某些人那里,这个做人的底线究竟在哪里?良心究竟何在?

尽管一再说法律不健全,有待完善,却也不至于如是这般来考验人心的底线吧!

单从网上报道说贵州毕节阿市某学校一年仅26岁的英语老师周琴,被毕节阿市的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事发时间是2011年的5月17日晚,结果当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那个派出所的指导员竟语出惊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这事儿首先从时间上看,何以从事发到现在已近两月才得以公开报道,这期间又发生了怎样的事情?还有现在的政府官员何以都这么牛,该怎么就怎么,丝毫没有把民众当回事,难道你不是为百姓而服务的“公仆?”难道你只是骑在人民群众脖子上的“强盗?”

而同时又让我想起另一起案子,也是发生在贵州,也是强奸。就是那起事发在2009年1月8日,地点是贵阳市的铭阳酒店。一位原某市副市长的女儿田小龙被时任贵州政协常委,又是青利集团董事长的周世立强奸的事情。之后便是报案,换得无人理睬,到最后是漫长的上访之路,直到现在亦无明显的结果。

这同样都发生在贵州,同样是发生在中国的土地上,亦同样的都是官欺民,更同样的按老话讲“官向官,吏向吏,”致使遭罪受辱的民众申诉无门。

请问,国家所谓的问责部门在哪里?所谓的监管机构又在哪里?而所谓的法律法规又究竟是在起什么作用?难道真的如民间流言所说:法律只是给没权,没势,没钱的老百姓制定的?如若是权,势,钱俱在,便能够无所欲为,无法无天,反之则就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了,这当着是叫人搞不懂。

都说法不容情,甚至古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但是何以轮到现在的某些官员身上就变味变质了,不再是那么一回事了,乃至软硬兼施,种种方法无不用其极。人情网,关系网,官系网叫错纵横,无孔不入。在进一步说,事小也就罢了,忍了,认了,可这是强奸啊!而且还是身为国家人员所犯下的罪行,知法犯法,不说罪加一等,也不能就此了之吧!谁家都有儿女,谁家的儿女都需要爱戴呵护的;况且都是人,都有最起码的良知,人权,而这种严重的蔑视,欺辱行为何以到了某些官员的嘴里竟变得一无是处,轻描淡写了事了。试问如若这事出在你自己的身上,你还会这般视若无睹,处之泰然吗?都说将人心比自心,既然是人,都该拥有那么一点点最起码的底线存在的,就是良心。但在某些人那里,这个做人的底线究竟在哪里?良心究竟何在?

尽管一再说法律不健全,有待完善,却也不至于如是这般来考验人心的底线吧!

单从“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而言,有人说这是在”强奸法律和正义“,又有人说倘如是,那可真是强奸犯之福了。还有人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是继浙江南浔两位协警“临时性强奸”之后科学强奸理论的新突破,值得全世界推广。今后,打人一定要戴手套,戴手套就不算打人;踢人一定要穿鞋穿袜,穿鞋穿袜就不算踢人;骂人一定要戴口罩,戴上口罩骂的话再难听也不算骂人”……

倘以此逻辑发展延伸,那么杀人放火亦可依此而行,不受法律的约束了。果真如是的话,情何以堪!法何以堪!国何以堪!

而一如周琴,田小龙这样的事情,在全国这个大范围内,还存在着多少?简直是不堪想象,难以想象的事情!

2011。07。13。

而言,有人说这是在”强奸法律和正义“,又有人说倘如是,那可真是强奸犯之福了。还有人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是继浙江南浔两位协警“临时性强奸”之后科学强奸理论的新突破,值得全世界推广。今后,打人一定要戴手套,戴手套就不算打人;踢人一定要穿鞋穿袜,穿鞋穿袜就不算踢人;骂人一定要戴口罩,戴上口罩骂的话再难听也不算骂人”……

倘以此逻辑发展延伸,那么杀人放火亦可依此而行,不受法律的约束了。果真如是的话,情何以堪!法何以堪!国何以堪!

而一如周琴,田小龙这样的事情,在全国这个大范围内,还存在着多少?简直是不堪想象,难以想象的事情!

20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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